看着远去的刘禅,曹绫的脸上露出了久未的微笑。
一旁伺候的丫鬟青梅,不由得有些激动。
她从小就跟在曹绫的身边。
在她的记忆里,公主是一个爱笑的姑娘。
可是,至从一年前得知要入嫁长安,她的脸上就再也没有看到过笑容。
而今天,她又看到了。
“公主!”
青梅轻轻的道:“陛下已经走远了。”
刘禅此时已经离了昭阳殿,可是曹绫却依然紧盯着那扇空荡荡的大门;突然听到青梅的提示,她才回过神来。
“以后就别叫本宫为公主了;”曹绫随手指着正在忙碌的几个宫女说道:“汝也跟她们一样,也叫本宫娘娘。”
青梅闻言,顿时一愣。
因为入嫁长安时,曹绫便与她说过,以后永远都叫她公主。
但是这一刻,她变了。
“诺,公主...哦,不——”青梅急忙改口道:“娘娘。”
曹绫也不管青梅的疑惑,自顾自的就回返花厅去了。
......
从昭阳殿出来,刘禅心情不错。
他摇晃着身子,嘴里哼着前世熟悉的小曲儿。
跟在身后的贴身太监福安,不时在后面偷笑。
从昭阳殿往西拐过两条回廊,就到了合欢殿,这是贵人马娪的寝殿,刘禅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出了昭阳殿,不由自主的,就走到了合欢殿。
或许是这些日子,他经常往返椒房殿与合欢殿的缘故吧。
马娪至从怀孕之后,终于变得安静许多。
因为在她怀孕之前,每日不是舞刀弄枪,就是飞檐走壁,反正她就没有一刻会闲着。
看到刘禅进来,马娪自然是高兴的。
“娪儿今日可还安好?”
马娪闻言,嘻嘻笑道:“陛下安心,娪儿好着呢。”
如今大汉王朝并无什么大事,所以刘禅的心思,也就都放在皇后张鸳,还有马娪这两位孕妇身上,毕竟她俩可都怀的是他的骨肉。
所以每日过来过问一下,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
在马娪这里待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刘禅又去了一趟宣室殿,在傍晚的时候就又去了皇后的椒房殿。
“恭喜陛下!”
刘禅刚一进屋,张鸳便嘻嘻笑道。
“梓潼何事恭喜朕?”
刘禅一脸的疑惑,不知道这女子,又犯什么神经。
毕竟现在的大汉,除了取了凉州以及河套地区,剩下的就是她与马娪都怀了皇儿,可是这事儿已经是过去的事情。
“当然是恭喜陛下临幸曹妹妹呀。”张鸳嘟嘟嘴,然后笑着说道:“以后梓潼就不用担心陛下没人伺候了,梓潼与娪儿妹妹生产之前,可以让曹妹妹好好伺候陛下。”
噗——
刘禅差点没有被噎死。
感情这古代女子,也是如此八卦。
不过下一瞬,刘禅却疑惑道:“梓潼如何得知?”
这确实让刘禅有些奇怪,毕竟椒房殿与昭阳殿,还是有一定的距离,中间还隔着王元姬的兰林殿。
更何况,寝宫内的事情。
她又是如何知道的?
难道她暗中派人监视?
“嘻嘻!”张鸳笑道:“当然是直觉啊,往日陛下上午去娪儿妹妹的合欢殿,下午到梓潼的椒房殿;可是今日,陛下确实傍晚才到梓潼的椒房殿。”
说着张鸳翻了个白眼,道:“陛下肯定昨晚贪恋曹妹妹的容貌,今儿起得晚了,所以现在才抽空来看梓潼。”
尼玛——
刘禅顿时无语。
这女人的直觉实在是可怕。
前世女友说,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那时他还有些不屑。
可是现在当张鸳又一次说到女人的直觉。
他好像开始相信了。
不过确定不是因为张鸳派人监视她才知道,这让刘禅长舒了一口气,毕竟在自己的皇宫里,若是整日被皇后监视,这样下去,这日子就没法儿过了。
而且,那样的皇后,也太可怕了。
......
接下来刘禅的日子,过得很是惬意。
每日除了偶尔去宣室殿,了解了解目前的天下局势,剩余的时间,自然就是在几位后妃的宫殿往返,不过去得最多的,便是皇后的椒房殿、马娪的合欢殿,以及曹绫的昭阳殿。
至于王元姬的兰林殿,张鸯的鸳鸯殿,刘禅也是有去过的,只是去的次数没有那么频繁,再说她俩现在在刘禅的眼里,还只是小妹妹而已。
休闲的日子,永远过得都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大汉建兴十年(公元232年),五月二十三日。
未央宫前殿。
“微臣马晟,拜见陛下。”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马晟年约五十,身高七尺有余,体态健硕,他恭恭敬敬的向刘禅行礼参拜。
御座上的刘禅,微微抬手:“爱卿免礼。”
只是这话刚说完,刘禅却有些不自在。
因为这个马晟,就是马娪的亲爹,姓马名晟,字天啸,来自凉州,一个月前在击退羌胡兵马之后,他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归顺大汉王朝。
今日,他便是按照规矩,入京朝见天子。
大臣朝见天子,这本身并无什么稀奇的。
但是,这个马晟,除了是大汉王朝的天子,他还是大汉王朝天子的老丈人,因为他闺女马娪,现在就是刘禅的皇妃,而且已经怀有龙种。
老丈人拜见女婿。
还要给女婿大礼参拜。
这——
作为一个来自未来世界的刘禅,他自然是有些不自在的。
只是没办法,他现在是天子,马晟只是一个臣子。
等马晟谢恩之后,刘禅恳求的道:“爱卿大义归汉,朕替天下苍生感谢爱卿的大仁大义;”说着,刘禅又道:“凉州,朕就交予爱卿,望爱卿悉心治理,切勿让朕失望。”
“谢陛下!”马晟当即拱手道:“微臣必当万死不辞,已报皇恩。”
接着马晟便上了一份奏章,这是马晟首次朝见天子,算是给皇帝送来的一份礼物。
还别说,看着这份礼单,刘禅顿时眼睛都直了。
硝石,五十车。
凉州骏马,五千匹。
仅这两项,就让刘禅高兴得合不拢嘴了,至于其他的一些钱粮什么的,刘禅自然并不是那么在意。
现在的大汉王朝坐拥益雍凉,以及河套地区,刘禅此前又改善了水稻的种植,还有他在成都捣鼓出来的蜀酒、麦芽糖、精盐、以及原本就是大汉经济支柱的蜀锦。
大汉王朝现在,还真不缺钱粮。
倒是这硝石与战马,却是大汉王朝紧缺之物。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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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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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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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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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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