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大明的国旗,自己是第一擎旗手。
荣耀,无上的荣耀!
齐川心里很是火热,紧握着旗杆,皇上曾经说过,日月旗插在哪里,哪里就是大明的领土,哪里就由大明军士来守护!
自己要举着、扛着大明的国旗,插到西域去!听说那里的风很大,吹起旗帜来一定很好看。
“小川子,把旗摇一摇!”
一旁的老兵赵铁吆喝着。
齐川侧头看了看赵铁,回了声:“得嘞。”
赵铁看着舞动的国旗,啧啧两声:“你说咱们要把国旗插在撒马的马头上,皇上会不会给我们封个伯爵?”
齐川笑着说:“赵叔,撒马不是人……”
“我知道,是一匹马。”
“也不是马,哎呀,是撒马尔罕,是一个地方。”
“撒马有什么稀罕的,参将不是说他们骑兵很多吗?”
赵铁瞪眼。
齐川无语。
一旁的老兵梁杰哈哈大笑,指着赵铁说:“让你在参将讲的时候打瞌睡了。我说老铁,你还行不行?听说你临行之前,和婆娘八天没下床,该不会虚了吧?”
“去你的,老子硬得很!”
赵铁拍打着胸脯,咚咚作响。
梁杰打量了下赵铁的身板,看得赵铁直发毛,拍了拍后背的大刀,威胁道:“咋滴,要不等下一个宿营地我们过两招?”
梁杰打了个哆嗦,连忙拒绝:“算了吧,我可不敢欺负你,你婆娘要是知道了,非得跑我家拆家不成。话说,这可是我们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啊,新军之策,杀敌一首,升小旗,奖励二十两,杀敌三首,奖励六十两,直升百户,若能斩了对方大将,说不得军功九转,直升指挥史。”
赵铁瞪了一眼梁杰:“你直接把帖木儿砍了,说不得升你为都司,给你个侯爷当当。”
梁杰握了握手中的长枪,嘿嘿一声:“运气这东西谁说得准,我找算命的算过了,说我有封侯的面相。保不准帖木儿就把脑袋凑过来,我一枪结果了他,以后你想登门,没三斤猪头肉都别想进门。”
赵铁呸了一口唾沫,问道:“给你算命的该不会是刘瞎子吧?”
“你咋知道?”
梁杰惊讶。
赵铁白了一眼梁杰,就你这张脸,也只有瞎子才会说有封侯的面相。
齐川看着斗嘴的两个老兵,插了一句:“你们谁杀了帖木儿告诉我,我就把旗子插在他脑袋前面,让他死了也得看着咱们的国旗,到地狱里也能给阎王爷说清楚,是被咱大明杀的。”
“好啊!”
赵铁、梁杰笑着答应。
“急行军,挺近十里,开封城外宿营。”
杨烽火骑在骏马上,双腿一夹马身,战马便飞快地跑了过去,然后又扯开嗓子重复了一遍,从队伍的前面,一直跑到队伍的后面,连绵的军队宛如长条,队首至队尾足有十二里路。
春风吹起披风,红樱飘舞。
杨烽火纵情奔驰,高声传令。
自己进入京师已经八年了,这是第二次参与战争,不,应该说是第一次。
安南之战的时候,自己参加了又好像没参加。参加是因为随军出征了,没参加是因为自己充当了预备队,等轮到自己冲锋的时候,战场上能看到的敌人,自己都挤不过啊。
出了刀,没杀人,没砍一个脑袋,这算哪门子的参与过……
这次西征,听说帖木儿带了几十万人,这可是一次不能放过的机会啊。
安南人的脑袋一颗才值十两银子,人屠张辅用大炮轰了一整晚,许多脑袋都找不到了,半个脑袋也不给算军功,这次说什么也得砍几个帖木儿骑兵的脑袋,这可是值钱货,一个脑袋二十两银子呢,比安南脑袋活活贵了一倍。
“加快速度,开封宿营!”
杨烽火继续喊着,眼神中透着渴望。
作为大明京军的新锐力量,自己应该奔赴战场,杀敌立功,回来之后便可光宗耀祖!
帖木儿,听说你很强,没关系,我们也不弱,来试试,看看谁能站到最后!
杨烽火一口气跑到步兵队伍的最后,迎上了后面督队的参将瞿能、何福,马上抱拳:“大将军有令,加快行军,开封宿营。”
瞿能阴沉着脸点了点头,对想拨转马头离开的杨烽火喊道:“交给你个任务。”
“呃?参将请吩咐。”
杨烽火有些惊愕,不明白瞿能想干嘛。
瞿能指了指后面,道:“后面的马上拴着两个逃兵,你去把他们放了,让他们滚回京师去,老子手底下可不要怂货!”
杨烽火顿时怒了,逃兵?
京军中竟然还有逃兵?还出现了两个?
该死的!
这群人在京军里是怎么混到现在的?新军之策,皇上给了那么好的待遇,拥军拥属,连大头兵爹娘病了都愿意出一部分药钱,现在让他们拼命杀敌的时候,竟然想当逃兵?
“参将要不准我个军令,让我砍了他们!”
杨烽火拍了拍腰刀。
“哪里那么多废话,去!”
何福呵斥。
杨烽火无奈之好驱马继续前行,这是一支两千的骑兵队伍,处在步兵之后,负责押后与督队。在队伍的最后面,果是有两个步兵跟在马匹的后面,双手绑着长长的绳子,不跟着走,就会被马拖着走,拖着,可是会拖死人的,尤其是骑兵跑起来之后,到地方一停,回头看看,只剩下一双手也不是不可能。
“受参将命,放人。”
杨烽火对骑兵说。
总旗黄震见是传令官,便让骑兵放人。骑兵挥刀斩断了绳子,连下马解开绳子的意愿都没有。
杨烽火看着狼狈的两个步兵,皱眉对黄震问:“他们的武器呢,还给他们。”
黄震一脸不屑,拍了拍马鞍处挂着的长枪:“逃兵有什么资格拥有武器?让爷给缴了!你想给他们,再去讨找参将要一份命令去!”
杨烽火无奈,这群骑兵可骄傲的很,他们三千营的精锐,是京军中最有突击力的兵种,历来都低看五军营与神机营。
翻身,下马。
杨烽火打量着这两个军士,看样子和自己差不多,不到三十岁,应该是新兵。
“你们叫什么名字?”
杨烽火上前,解开了军士手上的绳子,手腕已经被勒得红一片,青几道。
“我是郑军,他是周潜。你,你不会是想要杀我们吧?”
郑军有些惶恐。
杨烽火给周潜也解开,看着拉来一些距离的骑兵,对两人说:“你们也真是糊涂了,新军条例你们也背过,当逃兵可是要挨无十鞭,逐出军营,全家受耻啊!堂堂男儿,怎么能当逃兵?”
郑军低着头说:“我儿子才五岁,我不想儿子没了爹!我可是听说了,帖木儿大军无数,灭国无数,是西面最强大的人。”
“啪!”
杨烽火一巴掌打在郑军脸上,愤怒地喊道:“你她娘地给我说当逃兵是为了你儿子?我告诉你,你儿子若知道他爹是一个耻辱的逃兵,在大明王朝需要他杀敌立功的时候跑了,你儿子怎么想?他会想,还不如没你这个爹!”
“作为一个男人,你她娘地可是有两杆枪的!现在呢,让我看,你连裤裆里的那一条枪也废了!为了儿子,全都是废话,你就是怕死!”
郑军不敢反抗,脸火辣辣地疼。
没错,自己就是怕死,当初进入京军,自己是为了吃饭,那饷银的,可不是为了送死去的。这都太平了那么多年,朱允炆还要打仗!
安南时,自己运气好,没被抽调参与,这一次运气可就没那么好了。
敌人是帖木儿啊,昨晚上将校还在讲,帖木儿有重骑兵,轻骑兵,让我们端着长枪的家伙小心点。
天啊,重骑兵啊,若是自己端着枪上去,不是送死是什么?
听说重骑兵马蹄子踩下去,自己脑袋都要被踩碎的,太可怕了,自己不想死。
杨烽火看向不说话的周潜,上去就是一大嘴巴:“你也是怕死的孬种!”
周潜无奈,也不敢反抗。
杨烽火恨不得抽出腰刀,杀掉这两个怂货,但转念一想,这两个人说什么也是大明的军士,是自己的兄弟,兄弟不争气,打两巴掌可以,抽刀子就有些过分了。
“你们怕死,所以当逃兵!但你们知道吗?我也怕死,怕得要命!”
杨烽火压低了腰刀,严肃地说。
郑军与周潜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杨烽火,郑军犹豫了下,问:“那你为何还在军中?”
杨烽火呵呵笑了笑,语气放得平和了一些:“这个问题问的好啊,大家都是有家有子女的人,谁不想陪着老婆孩子,谁不想过太平日子?可他娘的帖木儿不想让咱们过安生日子啊,你们想,如果你抱着老婆在办事,突然之间来了一群人,当着你的面,杀掉了你的儿子,欺辱着你的妻子与女儿,你会怎么样?”
“这还用说,当然是干死他们!”
郑军愤怒地说,周潜嗯嗯两声。
杨烽火重重点头,说:“若他们手里有刀呢,如果能轻易杀死你呢?”
郑军脸色一变,但脑海里想着自己妻儿受辱,不由大声喊道:“那就拼了!想欺负我的家人,至少得踩着我的尸体!”
杨烽火抬手,拍打着郑军的肩膀,凝重地说:“好汉子!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这件事。你知道帖木儿的可怕,我也知道,京军十万,谁人不知道?!可你看看,有几个人当逃兵的?他们不是不怕死,而是怕比死更可怕的事发生!他们不是去打仗,是去保护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啊!”
“这……”
郑军与周潜一脸羞愧。
杨烽火指了指前面的军队,看着飘起的日月旗说:“你问我为何还在军中,因为日月旗需要我守护,因为大明需要我们去守护!我们是京军,是大明最精锐的,最彪悍的军人,是最有血性,最敢拼死的军人!日月旗在召唤我们,皇上在等待我们,家人在等待我们,你们能当逃兵吗?”
“不能!”
郑军、周潜咬牙喊道。
杨烽火翻身上马,厉声喊道:“现在,给我列队!急行军,开封宿营!”
“遵命!”
郑军、周潜两个人一队,大踏步前进,脚步铿锵,目光笃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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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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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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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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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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