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脸色依旧不算好,这段时间一直在医院陪护林半月,已经让她整个人都暴瘦了一大圈,但刚才不知道是去哪儿,她居然还勉强打扮了一下,脸上也化了妆,只是这也依旧遮掩不了她的憔悴。
“夫人,有阶梯。”
眼看着她就要直直地撞上阶梯,跟在后面的司机终于忍不住出声提醒。
方如兰总算回过神来,勉强抬起腿往上走。
可大约是精神太差,她中途一个没站稳,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好在被一个路过的人一把搀住了小臂。
“谢谢。”
她头也不抬,有气无力地道了谢,正要继续往上走,却突然在若有似无的玫瑰香气里感觉到一阵莫名的心惊肉跳。
方如兰突然停住脚步,顺着那只手向上看去。
纤细的手腕上戴着一只雕刻繁复的玉镯,再往上是潦草披在肩上的灰色外衣,一截白皙的挂着玉佛的脖颈,以及随意披散在脑后的黑色卷发。
被卷发所修饰着的,是一张没化妆也依旧艳光四射、堪称美丽的脸。
她并不显得气势汹汹,装着也不算刻意打扮,仅看素净的配饰应该只是最日常的模样,可即便如此,她身上依旧有种叫人难以忽视的星光。
“岁月不败美人”。
“存在本身即是时尚,披麻袋都会让人以为是穿的大牌高定”。
——这是这个人每次上热搜都必然会被顶到高赞的评论。
可方如兰并不知道这些,她从不关心这些——或者说她始终都在刻意无视这些东西。
一直以来,孟金枝对她来说都只是一个背景板,以她林夫人的身份,根本就不需要过多关注这个没脑子的戏子——她甚至还不如孟摇光的一半重要。
可直到此刻,当她时隔多年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直面这张脸,这个人,她突然毫无预兆地触摸到某个原本就存在的事实——她是孟摇光的母亲。
是林方西曾经爱过的人。
即便后来成了仇人,他们也依旧共同生育了孟摇光这个存在感强得让人憎恨的崽子。
只要孟摇光在一天,她和林方西的联系就不会消失。
何况,她还拥有这样惊人的外貌。
——脸上由顶级化妆师精心描绘出来的妆容在此刻突然变得极其粘腻,身上穿的有市无价的昂贵衣服也突然变得十分不合体,勒得她快要喘不过气来。
而越是如此,面前这个女人的美丽便越发显眼和高高在上。
前所未有的寒酸感里,方如兰感到一阵失控般袭上心头的悲愤与酸涩,她必须要死命地握紧拳头直至指甲再次狠狠抠破早就斑驳无比的掌心,才能勉强发出一点声音来:“你怎么会来这里?”
她自觉声音还算平静,可其实尖锐得后面的司机都忍不住抬头看了她一眼。
但孟金枝却很平静,她松开方如兰的手臂,甚至对她笑了一下:“没想到林夫人居然还记得我,真是荣幸。”
她很礼貌很优雅,姿态舒展而高贵,语气也平和:“至于来医院,是因为听说半月出了点意外,所以想来探望一下。”
“你去见半月了?!”方如兰猛地抬高了声音。
孟金枝似乎怔了一下,道:“不可以吗?哪怕只是看在她是摇摇的姐姐的份儿上,我也应该来看看她不是?”
“……”方如兰陷入哑然之中,心里却已经着急起来,恨不得马上就能到病房把林半月从头到脚地检查一遍。
可孟金枝就在她面前,如此体面而从容,她又怎么能率先展露出狼狈的一面?
女人脚下生根般站在原地,便只能听着孟影后慢条斯理地继续说话。
“说起来,我们明明二十年前就已经知道彼此的存在了,但其实仔细回想,我们还从来都没有正式见过面呢。”
孟金枝微微笑着,一双妩媚的眼睛凝视着方如兰,“虽然好像有些突兀还有些不合时宜,但还是想正式地说一次。”
她站在高一级的台阶上,对方如兰伸出手来:“林夫人,你好,我是孟金枝,是孟摇光的母亲。”
方如兰浑身僵硬如石,盯着她的手掌半天都没有动。
孟金枝等了一会儿,倾身拉起她的手,强行握住了。
“在摇摇走丢之前,一直都是你在照顾她,”孟金枝低着头,轻轻摩挲对方的手指。
“而我至今为止,却一直都在做错事,在做母亲这件事情上,我不如你。”她这样说着,“但我以后会好好学习该怎么做一个好妈妈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好好感谢你开始。”
“瞧你,最近为了照顾半月很辛苦吧?手指都瘦成这样了。”
一直僵硬着的方如兰目光一扫,陡然瞄到自己的手。
在对方骨肉匀停而指节纤长的对比下,她的手指简直被衬得有些难看。
方如兰顿时犹如被烫到了一般猛地抽回了自己的手,她几乎拼尽了全力才能让自己不要因为极度的羞耻而发颤:“谢谢你关心,但是我很好。”
“好吧,”孟金枝有些遗憾,“总之以后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你可以尽管和我说,当年你照顾摇摇的恩情,”
女人微笑着抬眼:“我一定会找机会,好好报答的。”
方如兰先看见她含着笑意的嘴角,随后却迎上一双如盛满寒冰的幽冷眼睛。
可没等她细看,女人已经微微点头算作告别。
她从她身边擦肩而过,披在肩上的外套被风轻轻掠起,拂来一阵淡淡的玫瑰香。
方如兰手脚发硬地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直到孟金枝的声音再度从身后传来。
她坐在副驾上,鼻尖上架了墨镜,妩媚明亮的眼睛却从镜框上方露出来,含笑地盯着她。
“林夫人,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半月已经醒了。”
她勾着嘴角依旧在笑,却一改方才在阶梯上的温和模样,整个人都显得尖锐而张扬,甚至毫不掩饰地袒露出自己极致的恶意。
“否则,”那双黑色眼睛直勾勾锁定着方如兰,“人到中年突然死了独生女,岂不是太惨了?尤其是像林夫人这样,没有长相又没有事业只靠男人活着的人。”
“衷心祝愿,你的女儿能早日醒来。”
孟金枝在车里面朝窗外做了个祈祷的姿势,随后就大笑着把墨镜推回去,升上车窗扬长而去了,留下一个忍耐得浑身发颤的方如兰站在原地,许久都无法平静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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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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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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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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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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