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总统套房里的豪华盥洗室般设计雅致的卫生间里,有形容美丽的女人正在闲谈。
“那真的是林方西?就那个戴着金属面具的?”有人的语气不可思议,“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他居然也会来这种场合?”
“怎么可能看错?有那种气质的男人鸦海能有几个,我看到李长生从他身边走过去,简直被比进了泥巴里——就李长生那样子还天天想跟林方西比呢?他们俩一个是戴着面具都荷尔蒙爆棚帅得人走不动路,另一个是戴着面具都挡不住浑身的暴发户气质,明明也是祖上富贵下来的,怎么就那么不上档次呢?”
“那要看跟谁比咯?”
轻慢的嬉笑声里,另一个人又说:“林方西能是一般人吗?让挑惯了帅哥的千金小姐们都前赴后继想爬床的男人,诶对了,他以前不是不爱来这种场合吗?红岭商会的人都不敢在他面前招摇,怎么今天来了?”
“谁知道啊,管他为什么来呢,待会儿去碰一碰。”
“哟?兴奋了?”
“好不容易遇见一次,不得试一下啊?”另一个女声妖妖娆娆地笑,“外面都传他已经为那个仙女老婆收心了,我信以为真,还一直扼腕没能睡到过他呢。”
“行啊,那咱俩公平竞争。”
“你也来劲儿了是吧?”
“那可是林方西……”
“那不管谁得手了另一个都不许发脾气啊。”
“求个肉体欢愉而已,发脾气那是付出真心的人才会做的事。”
“在鸦海市谁还会求林方西的真心吗?他的仙女老婆都求不到。”
“能求谁会不求浪子的真心啊?这不是没希望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嘛?毕竟那可是……”
“那可是林方西!”
两个女人异口同声,随后对视一眼,大笑着手挽手地出去了。
过了好久,本以为无人的隔间里发出一声轻响,有人推开门走了出来。
她步伐有些不稳,来到镜前时却已经站定了。
镜子里映着她脸上漂亮的面具,以及面具下露出来的嘴唇,还有部分略显苍白的皮肤。
两个贵妇的交流仿佛还回荡在这里,她们如此明目张胆地觊觎着林方西,可提起林方西的妻子时却丝毫不带恶感与嫉妒。
这或许是因为她们不在乎,但在她看来,更大的因素应该是,林方西并不爱她。
所有人都知道,林方西并不爱他的妻子,因此即便人人都觊觎林方西,却也人人都不嫉妒林夫人。
其实以前不是这样的。
方如兰隔着镜子与面具看着自己,怔怔地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那时候他们才刚刚订婚,即便早知道是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豪门结合,即便早知道林方西是风流满鸦海的浪子,她却依旧忐忑慌张,欢喜到无以复加。
毕竟那是一个只要看着就足以让人陶醉的人,何况他还有那样强大的身世背景,与丝毫不逊色于家业的头脑和能力,他甚至还有恰到好处的绅士风度,与不冒犯人的幽默,以及天赋极高的绘画能力——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就为她画了一幅素描,即便只是极简略的笔触,却寥寥几下就勾勒出最动人的神韵,其中最叫她动心的,是她颊边被风吹起来的几缕发丝。
那样柔软而栩栩如生的弧度,只看着就能叫人想象出风的轻柔——即便已经无数次地说服自己,告诉自己那只是他对未婚妻这个身份所展现出来的礼仪。
因为他有一双漂亮的,不失礼貌却很冰冷的眼睛。
——可还年轻的她又如何能逃脱呢?
即便他根本就没有对她撒过网,她却依旧在接过那张画的时刻,听到自己上钩的心跳声。
之后就是不断劝慰自己,在幸福与忐忑,快乐与警醒中来回往复的过程。
可她怎么会知道,这个过程会如此短暂。
当名声赫赫的孟金枝抱着一个婴儿来到林家,她才从“自己已经得到他了”的梦里惊醒过来。
彼时她已经怀孕,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男人连亲子鉴定都没做就直接把孩子留下了。
她说不出任何反对的话,因为结婚之前林方两家就已经签订了协议,这场婚姻只是两个家族的联合,或者换一种说法,是方家单方面的捆绑,想要从林氏汲取利益,而林家只是在众多豪门之中选中了名声好的方如兰而已。
协议上明明白白地说了,这一场婚姻中林方西必须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留下一个流着方氏血脉的继承人,至于忠诚?爱情?不在他的责任范围内,与之相应的,他将要带给了方家无比的财富与机会,让方氏从鸦海的普通豪门中脱颖而出。
——这些明明都写了,可她却从未记在心里。
直到那个孩子的到来,她看着自己的丈夫抱起和别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以一种极其生涩的不熟练的姿势,甚至露出了有些手足无措的新鲜表情——如果那是她的孩子,她想必一定会内心酸软到想要流泪,欢欣快乐到难以言喻。
可那不是她的孩子。
她爱的男人,她的丈夫,第一次成为一个父亲,居然不是为了她的孩子。
天知道她有多憎恨孟金枝,天知道她有多痛苦到无数次想要从林氏大楼上跳下去。
可这都没能彻底消灭她的妄念。
真正对林方西死心,是在孟摇光“失踪”之后,在漫长的时间里,她如愿以偿看到他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女儿,却又在日复一日中越发地明白,他真的是一个没有心的男人。
他根本就不会爱人,也有永远不会为了某个女人而让自己变成世俗意义上的好男人和好丈夫。
也是在这个过程中,她经历了无数人的羡慕,嫉妒,又在林方西一如往常的风流里被人轻视,被人不再提起。
她是和无数女人们一起领悟的,有关林方西根本不会真正爱上哪个女人这件事——她以为自己领悟了。
比这些女人更加深刻地领悟了。
可是……
方如兰看着镜子,面具底下,有一串水珠滚落下来,消失在明亮的光线里。
她抬手触了一下,指尖沾染了湿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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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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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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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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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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