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狗叼着狗尾巴草看清楚了这一行人的装束,心里大喜。
老子这是走了天大的运气,你们还在路上,老子的第一笔战功可就到手了!
他们埋伏在树上。
这群人正向他们走来。
疯狗他们取出了手、弩,指向了来敌。
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战斗,但是没有一个人的心里会感到紧张,在白玉莲的长期洗脑之下,在他们的眼里,这天下就没有神剑的对手!
他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这天下从未曾有任何一国的军队像他们一样经历了非人般的训练。
“敌人是什么?就是一群猪!”
“而你们是什么?你们就是屠夫!”
“给老子记住,刻在你们的脑海里面:神剑出鞘,天下无敌!”
所以就是杀一百头猪而已。
当这支敌军最前面的那人刚刚走过乌木所在的最后那颗树的时候,疯狗吹了一声口哨,就像这夜里的鸟叫。
于是,十名战士手里的弩射了出去,无一例外,尽皆命中要害。
随着敌人的倒地,下面的敌军顿时惊慌,而第二轮的弩箭再次射到。
敌人再倒下十人,剩余八十还没反应过来,第三轮弩箭再至。
这一下敌人反应过来了,有人大叫:“敌袭!”
有人惊慌四跑,依然还在弩箭的射程之内,于是第四轮弩箭射了下来。
疯狗从树上跳下,在空中拔出了朴刀,他就像一条疯狗一样冲入了敌军之中,所过之处唯有鲜血横流。
十个特种兵战士也冲了过去,短短数十息的时间,战斗彻底结束。
乌木提着一个敌人丢到了疯狗的面前,“头,我留了一个活口,你审审。”
这个敌人的穿着和那些死了的敌人不一样,他穿的比较好,看起来像是这只小分队的头领。
疯狗没有问,走过去就是一巴掌,“啪……!”的一声响,这头领被扇得鲜血直流。
“简单点,说,干啥去?”
那头领黄白之物都吓了出来,疯狗眉头一皱,反手又是一巴掌,将这厮扇得飞了出去。
“快点,别磨叽,老子很忙的!……”
他说着转头对乌木说道:“把这些家伙的耳朵割下来呀,这可是军功!”
乌木一怔,魔头没有这样说过呀,可他明白疯狗的德行,挥了挥手,带着九个战士去割了那些敌人的耳朵。
那头领战战兢兢的爬了起来,跪在了地上,对着走来的疯狗猛的一阵磕头,“军爷饶命军爷饶命!”
“我特么叫你赶紧说!”
“小的说,小的全说……这谷地里……藏着、藏着粮食,小的奉命前去守护,就是这样。”
疯狗一听,顿时来了精神,他蹲了下来,拍了拍那头领的脸,“起来,带路,老子去瞧瞧。”
那头领走在了前面,心里比曰了狗还要难受,特么的净水金刚,你狗日的骗我!
不是说北部边军都鬼缩在天道寨子里面吗?
怎么会在这个鬼地方遇见了北部边军的人?
这地方很是偏僻,放在偌大的平陵山脉,这地方简直不值一提。
这里没有路,这里原本就不应该有人——正常的人来这地方干啥?所以宫身长叫净水金刚找了四个地方藏粮,这就是其中之一。
无论是谁在看了这个地方之后,都会完全的放心,净水金刚今夜派了这小分队来,也仅仅是看看会不会有野兽进去,至于人,是没可能找到这地方的。
偏偏不巧的是,他遇见了一队非正常的人。
若是剪刀,他会选择隐蔽不暴露自己。
若是石头,他会选择原地返回,告诉团长范冬临,这里发现敌人,有暴露的危险。
可来的是疯狗,他才不会去想那么多。
所以这厮遭了秧,而疯狗却在无意间获得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情报。
当一行人走进那处谷地,钻入那个用乱石封锁的洞口之后,疯狗和十名战士都大吃了一惊!
这是一个天然的洞穴,里面不知道深有几许,但宽有三丈。
里面堆满了粮食,有稻谷,有小麦,还有高粱,甚至还有许多锅碗灶具。
“说,为啥把这些东西藏在这?”
那头领一怔,我也不知道为啥要藏在这啊……所以他说了另外一个消息,“听说大王要登基为帝,这庆典,需要吃许多粮食,明儿个就会有大军来取。”
疯狗一怔,宫身长那厮要登基为帝?
他笑了起来,那头领一愣,刀光一闪,一篷鲜血洒过,那头领身首异处。
“这么多粮食,烧了可惜了啊,来来来,乌木,说说怎么搞?”
“头儿,咱们得将这事上报。”
“哦,对,走走走,回去把这消息报告给团长。”
一行人风风火火的又走了,来到了那悬崖下,疯狗安排了一句:“乌木,你们先把这登山绳搞好,我去汇报一下就来。”
他向营地跑去,将这一消息说出来之后,范冬临震惊得无以复加。
不是,你特么不是去弄登山绳的么?
怎么一下杀了一百个敌人,还找到了敌人藏粮食的地方?
范冬临思忖片刻,那么多粮食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搞,于是写了一封信,派人火速送去了一团——魔头在一团,这事儿得魔头拿个主意。
至于宫身长要登基为帝……这破事儿范冬临也在信里提了一嘴,他当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因为宫身长就快死了,称个屁的帝!
他也没打算等魔头的回信,毕竟他的目标是抵达虎据峰,至于魔头会怎么处理这批粮食,反正一团有人,他自然会安排。
所以这一夜里二团全员翻越了那处峭壁,在凌晨时候抵达了虎据峰。
他不知道的是,傅小官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立刻写了一封信,派人送去了天道寨。
没有办法的事,既然明天宫身长就会派人来取了这批粮食,而一团有既定的战略任务,他只好将这份偌大的礼物送给了彭成武。
而彭成武在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难以置信的。
但他还是派出了一万将士,守候在了那处谷地。
若是这个消息能够得到证实,便说明陛下当真另有布置,那么月明谷之安排,就不容置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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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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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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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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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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