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书兰一大早便醒来,听见外面哗啦啦的雨声,就又躺回了床上。
这些日子实在太累,心想这雨恐怕一时半会停不了,就再多睡一会。
明明很困,可在床上辗转反侧却又难以入眠。
她终究还是爬了起来,对着那铜镜粗粗的梳理了一下头发,打开了门,一股润湿空气扑面而来,带着泥土的燥味儿,也带着这院子里那颗大榕树的清香味儿。
她依着围栏,看着瓢泼的暴雨,看着这暴雨激荡起的水气如雾一般的飘荡,忽然想起他极为重视的傅二代。
而今已是八月初二,稻子就快成熟了。
她去过那一片稻田,那一片稻田在王二王强的精心侍候下长势极好。
王强说,这就是少爷所说的傅二代。
董书兰不懂,王二从隔壁田里拔了一株稻穗,两相对比,董书兰明白了——这傅二代的稻穗明显比另一株更长更大更饱满。
王二这老农的脸上洋溢着浓烈的兴奋,他说明年,明年这傅二代的种子就能够在西山全面种植,少爷的意思是从此之后,这西山的所有田庄,就只做这一件事——育种!
明年就是傅三代,这些种子以后会种在虞朝的大江南北,从此之后,谷物的产量比之以往便至少可以提高两倍!
董书兰依着围栏看着这烟雨笑了起来。
仿佛傅小官就在身边。
他是一个了不起的男人!
他是我的男人!
她脸上的笑意徐徐收敛,我的男人,你在哪里呢?
傅二代眼见着就要丰收,可别被这暴雨给打坏了,你既然不在,我便去看看。
她转身下楼,在一楼的房间里穿上了蓑衣戴上了斗篷,她向雨中走去,惊得春秀慌忙跟了出去。
……
……
董书兰和春秀一前一后的穿过了白水河,来到了那片田边,便看见王二王强此刻正在田边忙碌着什么。
她们走了过去,王二转头一看,吓了一跳,慌忙说道:“少奶奶快快回去,这雨太大,您可别染了风寒,您放心,这里有我们父子俩守着,绝对不会出问题。”
董书兰展颜一笑:“我可没你们想的那般精贵,少爷能做的事,我也能做……”
她向这片田扫了一眼,“而今少爷还没有回来,这可是他的心血,我倒不是不放心,就是想来瞧瞧……你们掘开这田埂是干啥?”
王二撩起汗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说道:“回少奶奶,这雨一时半会停不了,得将这田里的水放掉,不然这稻子倒在水里可就麻烦了。”
“哦……”董书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她脱下了鞋子,挽起了裤管,春秀连忙将她拉住,“少奶奶,不可!”
“没什么不可的,我都说过了,他能做的事我也能做,只是没有他做得那么好罢了。”
春秀和王二王强怔怔的看着,便看见少奶奶赤着脚下了田。
她将被雨打倒的稻谷一株株的扶了起来,动作虽然笨拙,可她却做得极有耐心。
春秀的眼圈儿顿时红了,泪珠儿止不住的流了出来。
她也脱下了鞋袜,下了田,默默的做着和少奶奶一样的事情。
董书兰这是她这一辈子第一次下田。
她的内心很平静,觉得这就是自己应该去做的事情,因为她心里想的是他去年在暴风雨中也是这样下到田里的。
他说人无高低贵贱之分,他说这些农人才是这天下人的衣食父母。
他说的对,正是如王二王强他们这般朴实的农人,才养育了偌大虞朝的千千万万的人。
她埋头干活,没有发现这田里来了许多的农人。
他们几乎都是这王家村的人,他们受了少爷的恩惠,而今少奶奶居然在这暴雨中跑来侍候这片田地,简直是打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这片田可是少爷的心头肉,西山的希望,自己居然来的比少奶奶还要晚——这哪里对得住少爷啊!
倒下的稻谷并不多,当董书兰觉得腰有些酸的时候她直起了身子,这才发现这片稻田里居然有十余个农人。
王二对春秀使了个眼色,春秀扶着董书兰说道:“少奶奶您看,这活儿算是完成了,上去吧。”
“嗯。”
当董书兰向田埂走去的时候,这暴雨中又走来了两个人。
他们不是这王家村的村民,其中一个居然是瑶县的县令燕熙文!
此刻燕熙文站在了田边,他愕然的看着暴雨中那个有些熟悉的身影,难以置信的擦了擦眼睛,董书兰正好抬头,于是他看见了那顶斗笠下的那张依然绝色的脸!
董书兰颇有些意外,她没有想到燕熙文会来,原本打算再过两日去瑶县见见他的。
她展颜一笑,上了田埂,“怎的?又没刮风,难不成这暴雨把燕大县令给冲这地儿来了?”
燕熙文一声苦笑,摇了摇头,“这便是夫唱妇随?”
“你别说,还真是。”
她来到田边的一汪小水塘旁洗了洗脚,就这样湿哒哒将鞋袜穿上,转身对王二吩咐了一句:“这里可就拜托你们了。”
王二连忙回道:“少奶奶可莫要这样说,这些是我们的本分。”
“有朋自远方来,我先回去,若是有什么困难事儿你记得到别院来给我说一嘴。”
董书兰在前面走,燕熙文在后面跟,燕熙文的身后是一位老者,正是他去岁上任的时候家里给他的管家兼参谋。
燕熙文看着董书兰的背影思虑万千,这个金陵的绝色才女,本该如那笼中的金丝雀儿,却活生生被傅小官给带偏了。她居然下田干起了农活,这事儿若是与上京的那些纨绔、那些眼比天高的学子们说起,他们肯定是不信的。
自己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被折磨得彻底变了个模样,这是因为官场的水太浑浊,也是因为自己想要作出一番成绩。
可董书兰下田……
你这怕不是在作秀?
可董书兰那淡定的模样又不像,难不成她也像傅小官那样想要当个地主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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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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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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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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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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