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书兰和虞问筠以及苏苏出了门——她们今日要去洒金大道看看那处铺子弄好了没有,她们未曾因为傅小官这身份的改变而改变既定的计划。
用董书兰的话来说,就是哪怕你登基为帝,内帑之银钱才是自己的!至于国库,和你这皇帝没有任何关系,你不能动国库一文钱用在自己私人的事情上!
傅小官深以为然,便任由她们去折腾。
而道院的七个师兄师姐,在今儿一早离开了四个,留下的依然是大师兄苏珏,三师姐苏柔,以及六师姐苏苏。
其余四人被苏珏赶回了道院,因为而今傅小官的安全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
文帝在昨天,就派了一千血衣卫驻守在了镜湖山庄。这一千血衣卫便是傅小官的第一支亲卫,而首领居然是唐千军!
此刻,傅小官正与唐千军对坐,他在煮茶。
当然不是采自云清别院外的梨花,而是买自飘香阁的云雾。
此刻这茶刚刚煮好,正是茶烟袅袅香味盈鼻的时候,傅小官也刚刚为唐千军斟了一杯茶,说了一句话:“是不是觉得很意外?”
唐千军心里当然很意外。
就在寒灵寺文会开始的前一天,他的爷爷唐柱国就将他塞入了血衣卫,陛下立刻就下了一道旨意,封他为这一千血衣卫的千总——这让他仿佛在梦中,血衣卫里可都是高手,他这样一个刚刚踏入二流的骊山书院学子,居然直接成了血衣卫的一名千总,这在血衣卫成立至今数十年的历史上都未曾有过。
直到昨日,知道了傅小官的身份,然后接到陛下命令他驻守镜湖山庄,护卫傅小官之安危,他才明白陛下此意何在。
这观云城里,傅小官认识的人可不多,而他唐千军与傅小官年龄相仿,还打过一架,算是熟脸,所以他才会成为千总。
他还未来得及说话,那九名大儒已经急不可耐的踏入了庭院,傅小官只好起身迎了过去。
除了文行舟和观礼殿尚书重山,其余七人傅小官都未曾见过。
他躬身一礼,九名大儒纷纷还礼。
“诸位请坐,待我沏茶。”
“大皇子,这茶改日再喝,我等前来却是为了另一件事。”文行舟贼贼的看着傅小官,脸上荡漾着浓浓笑意。
原本以为傅小官这天下才子之名落在他所作的这些诗词文章上,便是传家之珍品,却没料到寒灵寺三日归来,傅小官却成了武朝皇子,未来的太子,再未来的皇帝!
他这名字可就更加值钱!
这些诗词文章有了他的落名,可就成了传家之极品!
所以他急不可耐的来了,而其余八名大儒与傅小官并不熟识,自然就走了他的路子,也一并来了。
他们可不是来朝拜皇子殿下的,求的唯独就是傅小官这名字。
“我等前来,是想请你在这些诗词文章上,落个你的名儿。”文行舟将手里的字放在了桌上,展开来,正是傅小官所作的那五首词和那一篇铭文。
傅小官一怔,这特么的,你文行舟一个人来就行了啊,还带着八个!
若是换着以往,他此刻肯定会无耻的向他们收取银子,名为润笔费,可现在却不行!
他是皇子,这九人可是大儒!
所谓大儒,便是学究天人,也培养了许多的学子,这文人的嘴可比武人手里的刀还要厉害,傅小官犯不着为了那点银子给自己招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他只有强颜欢笑——“这,我的字实在太丑啊。”
“不不不……”文行舟连忙摆手,“要的就是那个味儿!”
屁的味儿,仅仅是因为傅小官的字丑出天际,这世间独一无二,就连仿冒都极为困难。
“那,我可就真写了哦。”
文行舟屁颠屁颠的磨墨,“嗯,写,写这地方。”
傅小官落笔,很是认真的写下了傅小官这三个字,偏着脑袋看看,好像还挺美的。
花了半盏茶的时间,他给这九名大儒带来的字都落了名字,也分别和他们认识了一番,记住了另外七人的身份,甚至骊山学院的庄老夫子还热情的邀请了傅小官去书院讲学。
当然,他是拒绝的。
稷下学宫拿了人家银子,还一堂课都没有去讲过呢,也不知道李清风会不会把肠子都悔青了。
读书人来的干脆,走得也干脆,拿着那些字幅一个个那张老脸乐得红彤彤仿佛一家伙年轻了几十岁。
唐千军一直看着,他对傅小官的了解当然也不多,此刻见了,原本还有些忐忑的心渐渐放下,这大皇子,看起来是个谦和之人。
想来也是,他虽然有着三流的身手,但骨子里依然是个文人。
“对于殿下而今成为殿下,下官着实有些意外,但殿下就是殿下,下官接到陛下的旨意是从此之后,一切听殿下之命令,所以殿下有任何事情要下官去做,下官就一定会去完成。”
这就是表明忠心了,在唐千军看来,他的这条命,以及这一生之前途,就这样系在了傅小官的身上。
堂堂柱国此举当然有极大的意义。
唐柱国是清楚知道傅小官是必然会成为太子,也必然会登基为帝的,而他这孙儿唐千军成了傅小官之扈从,伴随着傅小官共同成长,未来定会光大唐家之门楣。
陛下明白唐柱国此举之意图,他没有反对,因为傅小官确实需要与他共同成长的年轻臣子。
唐千军是第一个,接下来,在文帝的计划中,还会有许多学子们入朝为官,陪着傅小官共同成长。
“好,我现在就有一件事交给你去做。”
“殿下请讲!”
“你稍等片刻。”
傅小官提笔在纸上写了一些什么,然后他将这墨吹干,叠起,递给了唐千军。
“去娘子军营地,把高公公那儿子高富率给我带过来。灵儿估计不在娘子军营地,将这封信给那地方的将领,请她们转交给灵儿。”
“然后这一千血衣卫……你挑选一百出来,不是要身手最好的那种,是要最为忠诚的那种,成为我的近卫,出行也更方便一些。”
“先就这样,以后再调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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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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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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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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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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