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推开了傅小官的房门,眉头瞬间一皱,门旁的衣架倒在地上,对面的那扇窗户洞开,少爷不见了。
他心里暗道一声糟糕,敲开了春秀的门。
“现在你听着,不要惊慌,少爷不见了,我需要你马上去做一件事情。”
春秀哪能不惊慌,她骇然瞪大了眼,苏墨又道:“你现在就去董府,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见到董小姐,你告诉她少爷不见了这个消息就好,她知道怎么处理。”
苏墨说完回到了傅小官的房间,也从那处窗户飞了出去。
偌大上京,放眼望去茫茫灯火,该去哪里寻找?
春秀提着裙摆就向客栈外跑去,客栈距离董府并不远,她径直跑到了董府门口,双手抓住两个门环猛扣,“来人啊,快来人啊,我要见书兰小姐!”
过了数十息,一个门房将那大门打开了一条缝,揉了揉眼睛,问道:“你是何人,这深夜见我家小姐有何急事?”
“快快、快让我进去,我家公子不见了,我得马上见到董小姐。”春秀慌乱的说着,那门房皱了皱眉头,“你家公子是谁?”
“傅小官啊,我家公子是傅小官!”
“哦,傅小官,对不起小姐,主母有令,傅小官不得进入董府。”
那门房正要关门,春秀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她猛的撞了过去,里面门房哪里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大门砰的一声被春秀撞开,那门又砰的一声撞在了门房的脸上,顿时一股鲜血从额头鼻尖流下,春秀已踏入董府,疯狂的跑了进去。
“董小姐!董小姐!……”
春秀一边跑一边叫,顿时惊动了许多人。
有灯盏亮起,有护院跑来,有询问声,也有叱喝声。
“有刺客!”
“董小姐!”
声音此起彼伏,春秀终究被一群护院围住,“别拦我,我有急事找你家小姐!”
“这怕是个疯子,押下去关起来,别吵到了主家休息。”
董书兰沐浴完还没有睡,此刻正坐在书桌前冥思苦想傅小官所说的那营销策划书,她隐约听见了外面的吵闹,似乎有个女子的声音在叫她。
她搁笔走了出去,来到偏院,那声音越来越清晰,然后她便看见了正在挣扎的春秀。
“住手!”董书兰一声大喝,走了过去,问道:“春秀,出了什么事?”
“少爷,少爷,他,他不见了。”
“什么!”董书兰大惊。
“苏墨叫我来找你,他已经去寻少爷了。”
“把她放开……”董书兰仅仅思考了数息,便对其中一个护卫说道:“备车。”
“这么晚了小姐要……”
“我叫你备车!”董书兰大吼,那护卫慌忙跑了出去。
“走,你随我一起去。”
董府中庭主居,董夫人一脸怒容正要出去,董尚书却一把拉着了她,“由她去吧。”
“为何?”
“不为何!”
一辆马车踏破了这平静安详的夜,在昏黄的灯光中向秦府驶去。
这不是秦秉中所在的秦府,而是上京六大门阀之一的秦府。
董书兰要找的人是秦墨文,当今金陵府尹,只有他,才能调动上京南北两衙。
董书兰的拜帖递进去没有多久,秦墨文就走了出来,他知道此刻董书兰来找他一定是有天大的事,所以他没有让门房引董书兰进去。
“小官失踪了?”董书兰也没有进去意思,直接说了这么一句。
秦墨文同样是眉间一蹙,“多久了?”
“大半个时辰。”
“走,随我去府衙。”
是夜,金陵城南北两衙上千捕快倾巢而出,搜寻着上京城的每一个角落。
其中府衙的一百惊羽卫骑快马分四路出城,搜寻上京城外各处。
……
傅小官此刻躲在一块巨石背后,他用刀割下了一条衣袖,用两根短木棍撑着,将左肩胛绑了起来。
根据他前世的经验,这伤势算不上很严重,但想要完全恢复所需要的时间却会很长。
终于将左肩绑好,他擦了一把脸上的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却“嘶”的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又站了起来。
特么的忘记了屁股上还有一个洞,用手一摸,黏糊糊摸了一手,血还在流。
这荒山野岭的漆黑地方,他没有办法寻找止血的草药,只有又割了一片衣摆揉成团塞到了屁股的那处伤口。
他不知道除了这两个匪人还有没有帮凶,所以他不敢有过多的动作,更不敢生一堆篝火,甚至此刻他还移动了地方,换到了一颗大树的后面。
他的腰上挂着一把刀,肩上背着一张弓,箭袋里装着两只插在老四尸体上的箭。
这些就是他生存下去的根本,现在他需要做的就是静待天亮,他相信苏墨发现他不在一定会想办法。
依据天上的星月判断,他此刻位于金陵城的东南方向,这座山他当然不知道名字,但从时间上来算,距离金陵应该不会太远。
两个劫匪都被他杀了,这背后指使之人他也就无从问起,唯一的线索是那老七提了一嘴的胭脂楼的一个叫林红的女子。
当然两个劫匪他还没有搜身,希望他们身上能有更多的线索。
想着来到金陵月余,这明面上得罪的人似乎只有施朝渊一个。至于燕熙文……傅小官仔细的回忆了一番,和燕熙文接触的时间并不多,此人虽然有时候还是会流露出对自己的不爽,但终归还是挺服气的,但也说不一定,毕竟是燕家的后人,若是城府深些,自己也难以看得出来。
毕竟他是真的喜欢董书兰,如果自己死了,他的机会更大。
这两个劫匪肯定是知道自己今晚去了红袖招的,若是苏墨没有去送虞问筠,这两劫匪也没这机会,这是偶然,因为苏墨并不是被对方用计调走。
就在思量之间,天色渐亮。
傅小官觉得有点冷,身子在打着哆嗦,这是失血过多的表现,他必须尽快回到金陵。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林间传来的声音,那是脚步声,很嘈杂,仔细听去至少有数十人。
他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于是悄悄的离开了这颗树,去了更远的地方,爬到了树梢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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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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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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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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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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