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碑石中秋诗词已有数十年未曾有过,而今却又再现,这自然是文坛极大的盛世。
它就如一块巨石落于那未央湖里,在上京城掀起了偌大的浪涛。
几乎就在那首词出现后的半个时辰之内,位于秦淮河的花船红袖招上,便由花魁雪飞飞首唱了出来。
据说,这首水调歌头由胡琴胡大家亲自重新谱曲——胡大家醉心于酒,已经十数年未曾谱曲,但她在见了这首词之后,沉默数息,就将流传数百年的原曲调给改了,这一改,便是面目全非,却又更加动人,红袖招上所有的客人都见证了此词此曲之美妙,言说胡大家果然宝刀未老。
当朝枢密院枢密使燕师道第三房夫人的幼女燕小楼也在此间,她是和秦秉中之孙秦成业秦若雪两人一起来的,因为秦秉中说兰庭集那地方无趣,不如在这红袖招听听曲儿。
燕小楼是想去兰庭集的,可她哥哥燕熙文不愿带她,倒不是兄妹间有什矛盾,单单就是燕熙文觉得兰庭集是文人雅士聚集的地方,你一小姑娘去颇为不妥——燕小楼已满十四,迫于兄长平时的威严,她便只好来到了红袖招。
没有人料到今年的中秋夜,兰庭集会出现能够登上千碑石的诗文,甚至还位于千碑石甲字第一列!
想来兰庭集在那一刻定是万众欢呼的盛况,而作出此词的那人,定若璀璨明星了。
燕小楼有些失落,如果能够亲眼目睹那一幕,会是多么的美好。
当水调歌头的曲声在红袖招响起,当雪飞飞将那词缓缓的唱出,燕小楼才知道这首词,果然是千古之绝唱!
那么,是谁写的这首词?
会是哥哥吗?
上京文人无数才子满地,这是没法去猜测的。
直到最后那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唱出,直到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直到此间数十息的沉默之后,居于左侧临窗处的太常寺少卿徐云归问道:“敢问姑娘,可知此词为何人所作?”
雪飞飞未曾回答,胡琴胡大家走了出来。
她的脸上带着笑意,虽然年以三十有六,但容颜依旧姣好,甚至还多了几分雍容富贵。
她醉于音律足足三十年,精通各种乐器,所谱之曲传遍天下,无人能及,故,世人尊其为大家。
她已有数年未曾谱曲,今夜却为这首词,再次操刀。
此刻她站在台上,看着众人笑道:“此词,生于临江,传于未央,终登殿堂,留于千碑石上,为万世景仰。”
生于临江?
传于未央?
这么说,这首词是在临江那地方诞生的?
徐云归皱起了眉头,他很不喜欢临江那个地方。
秦若雪眼睛一亮,忽然扯了扯哥哥秦成业的衣袖,低声问道:“会不会是他?”
他是谁?燕小楼很是好奇的看向秦成业。
“怎么可能,那家伙在下村还不知道回临江了没有。”
台上胡大家顿了顿,又道:“此词之作者,被秦老誉为忘年之交。他所酿之天醇,足以媲美我这红袖招的添香。他著了一书,名为红楼一梦!”
秦若雪张开了小嘴儿一脸惊讶,她看着秦成业,秦成业一脸懵逼,心想那小子居然如此厉害了?
燕小楼已经知道了是谁,心里无比欢喜。
徐云归眉间成川,渐渐又散开,独自喝了一杯酒。
“而今,他作了一词寄于董府董书兰姑娘,今夜书兰姑娘将此词呈上,得五位大儒肯定,共举为千碑石甲字第一列,此词,为千古绝唱,此人……乃人中龙凤。”
“下面,由雪飞飞再为大家唱上一曲枉凝眉。”
胡大家退去,曲声再起,所有人面面相觑。
尤其是徐云归,他忽然觉得这一切仿若在梦中,是那么的不真实。
妹妹云清以仙去十年,她那儿子长大了,他人虽然在临江,其名却已震动上京。
他会是什么模样?
会不会像云清那样漂亮?
如果当年父亲不做出那决绝之事,云清会不会那么年轻就走了?
覆水难收。
一回首,不过红楼一梦。
……
胡大家坐在船尾,此处无人。
船尾摆着几道贡品,燃着香蜡,还有一个火盆。
她点燃了一把纸钱放入盆中,火光便映红了她的脸。
“你那儿子长大了。”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像变了个人儿,这是你的护佑,我是知道的。”
“他出息了,也出名了,写了书,写了诗词,都是传世佳作,我就不明白傅大官那厮怎么能生出这么优秀的儿子,想了许久,这是因为你的原因。”
“转眼十载过去,想当年你作词我作曲,出了多少经典,自你走后,我便极少再谱曲了。今晚给你儿子那首词谱了一曲,我很满意,这就连那首词一起烧给你,想来你也会很满意的。”
“夫子庙的那处庙门就快倒了,里面那颗枣树却长得极好,枣儿很大很甜,再过些日子就成熟了。我一个人爬不上去,只能看着,甚是可惜。”
“我听说了一个消息,你那儿子好像喜欢上了董书兰,你看看,和他爹没什么两样。你儿子如果去参加科举有了官身倒无所谓,可他和他爹一样,名字里倒是有个官字,却和官屁的关系都没有,又是一出地主家的儿子喜欢上了官宦人家小姐的故事,你若能够听见,要么就断了他那念想,要么……就托个梦给那姑娘,这路我估计和你一样,那就私奔吧。”
“好了,好久没和你聊天了,今儿个高兴,啰嗦了一点,你别和原来那样生气。”
胡大家将纸钱烧完,拍了拍手,拧着一个酒瓶喝了两口,却是那西山天醇。
她坐在这船尾的一把椅子上,望着天上的月亮,神色渐渐落寞,低声说道:“云清,你可知道,我是多么爱你!”
“自你随那傅大官走了之后,我的魂都没了,我不知道该干什么,也不知道干了什么,你为什么要嫁给他?我究竟……哪里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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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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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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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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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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