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逍遥小地主>第二十七章 今夜不曾眠 下
  虞问筠不知道诗会是如何结束的,因为她拿了这首诗上了第五层楼。

  “我早说过,我那小友非常人也。”

  秦老看着这首诗,捋着长须,又笑道:“能够说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人,岂能假的了。”

  “他、他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虞问筠心里无比震撼,比之第一眼看见这首醉今宵时更加震撼。

  九公主殿下师从国子监祭酒上官文修,不说学富五车,却已登堂入室。她自然明白这句话所蕴含的大道。

  那个才十六岁的少年,能够有如此高的认识?

  “当然,还是当着老夫的面说的。说来很是惭愧,那晚还有书兰,我问他,你以为读书是为了什么。我的本意是开导他,让他能够静心求学,而不要痴迷于那些小道。”

  秦老自嘲一笑,“哪里知道他数息之后便说出了这番话来,令老朽汗颜。老夫已修书给上官大人,私以为这句话能入圣学,为天下学子所学之总纲。”

  “可惜啊,我那小友对仕途并无兴趣,说要研究格物,还说……天下大道万千,皆需要有人去走,老夫细想,他所说的是有道理的。所以,他不来参加诗会,老夫并不觉得奇怪,因为道不同。”

  “倒是他送来的这首诗,又是文坛一绝啊。”

  李老夫子没有言语,他是教过傅小官的,没坚持到一个月,他便主动辞离,无它,仅因朽木不可雕也。

  坊间传言他也有耳闻,是倾向于傅小官那两首词是抄袭的,但此刻有秦老亲口说出来,他无法不信,却又难以相信。

  “秦爷爷,如此说来……傅小官是真有才华了?”虞问筠再问。

  “是有大才!尔等会看得到的。”

  “他和书兰之间……真有情义?”

  秦秉中想了想,笑道:“这是儿女私情,我这老头子哪里懂得,不过我那小友对书兰应该是有点意思的。”

  “就因为这首诗?”

  “倒不是这首诗,而是书兰离开临江的前一天,傅小官为书兰作了一首送别的词,其中之意……书兰应该知晓。”

  虞问筠双眼闪亮,好奇的问道:“是首什么样的词?”

  “如果传唱出来,这临江又要轰动。那是为书兰而作,我因为在场所以见过,但没有书兰的允许,我却不敢念出来的,还望殿下理解。”

  虞问筠瘪了瘪嘴儿,又笑眯眯的问道,“那么以秦爷爷您所见,书兰对那傅家公子,可有意思?”

  “这个不好说,我那小友毕竟是商贾之家,书兰可是户部尚书之女。董康平我是知道的,门户观念颇重,何况上京还有个燕熙文。”

  ……

  曲终人散,上林洲恢复了安宁。

  虞问筠在别业外吹着江风,望着星月,眼睛一闪一闪,过了许久,下定了决心。

  “明日我要去傅府。”

  “你说什么?”虞弘义惊呼。

  “小点声!明日一早,我要去傅府。”

  “干啥?”

  “……他那天醇挺好喝的,找他买点酒。”

  是夜,虞问筠给董书兰写了一封信,信里写了那个人和那首诗,当然,诗的原稿她留了下来,每每看起,便会噗嗤一笑。

  因为那字……实在太丑了。

  她坐在江边,江边无人,江风有些大,吹皱了她的衣裳,吹乱了她的秀发。

  她双手抱着膝盖,仿佛有点冷。如若有人看见,第一个感觉却会是孤独。

  江上的那些渔船已经熄了灯,黑漆漆什么也看不见。

  她的脑子有点迷糊,就像有千头万绪,理不清,剪还乱。

  想了很多的人和事情,最终落在了那个叫傅小官的少年身上。

  至今,她还没有见过傅小官,可不知为何,在她的脑子里却已经能够勾勒出傅小官的样子。

  生于皇家,没有人明白她的寂寞,就算是闺蜜董书兰,也不知道她内心深处的秘密。

  这倒不是城府,而是十七岁的她,怀揣的梦想。

  ……

  上京金陵,乌衣巷,董府。

  董书兰倚楼远望,乌衣巷的灯笼依然亮着,会一直亮到天明,但夜色早已洗去了街上的繁华,此刻变得清冷而安宁。

  她的手肘撑着栏杆,下巴就放在掌心,她的视线并没有聚焦,十五岁才及笄的少女,心里多了一份愁绪。

  她本冰雪聪明,只是有些事落在了自己的身上,便变得有些迟钝,或者说,不愿意去想。

  可不得不去想。

  今儿棋子落在了棋盘外,这说明自己是有想他的。

  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出现,哪怕面对上京如此多的青年才俊,她也从未曾如此失态,就算是燕熙文,也不行。

  临江短短二十多天的时间,与他真正接触不过寥寥几次,难道就这样被他征服?

  董书兰还是明确自己的本心,究竟指向了哪里。

  理性告诉她,他们根本没有可能,因为身份地位的差距,更因为父母的门户之见。哪怕他富可敌国,也是一介商贾,这在娘亲的眼里,便是社会底层的存在。

  可本心又告诉她,她是喜欢他的,这没有理由。

  如果非要说一个理由,那就是他所作的那首词了。

  她从袖中取出了那页纸来,就着这廊间昏暗的灯火。

  临江仙.寄书兰友

  别后闲情何所寄?

  初莺早燕相思。

  今日彷徨忆当时,飘零心事,残月落花知。

  生小不知江上路,分明却到乌衣。

  匆匆刚欲语分携,香梦消,窗白一声鸡。

  ……

  傅府那处小院二楼的灯光依然亮着。

  傅小官听完了春秀的讲述,狠狠的把这小丫头夸奖了一番,说以后再有人诬陷你家少爷,你就给本少爷狠狠的怼过去!

  然后他便继续看那书,然后春秀发现那些稿子不见了,问道:“我整理好的稿子呢?”

  “寄给书兰了,她会寄回来。”

  “哦……少爷,你继续写呀,我也想看呢。”

  “好,有空了就写。”

  “哦。”

  “行了,你去歇息,我再看会。”

  夜已深,春秀想了想,去厨房弄了一碗荷包蛋端了进来,“少爷,我去睡了哈。”

  “去吧。”

  傅小官吃着荷包蛋看着书,直到将这本纯阳心经完整的背了下来。

  抬眼去,窗白一声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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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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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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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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