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不算是痴迷,应该说是好奇。
毕竟内功轻功这个玩意儿在前世的武侠剧中是必须有的,那些高来高去的高人们实在惹人眼红。你看那天外飞仙,你看那剑气纵横,你看那一拳击出,方圆数百米轰然炸裂……这便是武侠,这便是许多人心中的一个梦想,傅小官自然也不例外。
前世连牛顿都想要爬起来处理的事情,在这一世界却真的存在,而现在有一本武林秘籍就摆在眼前——不用跳下悬崖,也不用遇见白胡子老爷爷,它就在自己的手上,如此的真实,那么别的所有事情就必须为此让路了。
林间蝉鸣声渐悄,金乌已西坠,便见夕阳红。
傅小官一直在看这本书。
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傅小官现在在做的就是读它百遍,将它记在脑子里。
苏墨依然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偶尔看他一眼,却不是因为傅小官的勤奋,而是因为傅小官中午所作的那首诗。
练武这个事情,天赋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勤奋,那是在入了门之后。
就像写诗这种事情,也是天赋最重要,勤奋只不过是令字写的好看一些罢了。
这个少年看来写诗很有天赋,因为他那诗确实很好,而他那字……确实少见。
苏墨没有提点傅小官的心思,因为白玉莲只说了让他保护傅小官,给他道院的内功心法,又没说教他,那就随他自己去领悟吧。
想起白玉莲,他恨的牙痒痒!
傅小官偶尔皱起眉头,偶尔抬头望着天空,偶尔闭目沉思,偶尔合上书来回的走上几步。
如此这般,天色已晚,四处亮起了灯盏。
……
秀儿在侍候傅小官用了晚饭之后出了门。
护卫驾着马车将她送往上林洲。
上林洲在临江城外,有些远,是长江中的一处岛屿,这里是闲亲王的领地,秀儿虽然知道,却从未曾上去过。
她的心里很忐忑,不要说亲王,她连这临江州的知州都未曾见到过。
出了临江西城门,马车沿着江岸一路前行,没多久,便看见远处的那一片辉煌灯火。
此刻,上林洲的聚会已经拉开了帷幕。
……
上京金陵,乌衣巷,董府。
知晓九公主离京去了临江,这几日董书兰的心里便不太平静。
因为九公主的丫环说,她是要去临江看看那个叫傅小官的男子。
他有什么好看的呢?
董书兰的一颗棋子落在了棋称之外,大哥董修谨抬起头坐直了身子。
“小妹啊,自临江回来,前些天你棋风凛冽潇洒,每每出其不意,大哥我未曾能赢你一局。可你这两天……落子凌乱毫无章法,你未曾赢大哥一局,那么你这是怎么了?”
董书兰有些心慌,摇了摇头,低声说道:“没怎么,有点走神。”
董修谨将手里的棋子丢入了棋瓮里,忽然说道:“两天前国子监收到了临江秦老寄来的一封信,国子监祭酒上官文修大人看了之后神情激动,甚至拿出了珍藏多年的一坛添香,请我们连喝了三杯。”
董书兰心里咯噔一下,猜到了秦老写的是什么。
董修谨继续说道:“上官大人将此信给了我等传阅……我不得不说,那个叫傅小官的少年,当真是天纵奇才!”
董修谨负手立于窗前,仰望星月。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便是我等读书人毕生之追求。”
董修谨缓缓转过身来,看着董书兰,问道:“小妹,可是他,乱了你的心?”
董书兰垂首,慌忙摇头,董修谨却笑了起来,“上官大人说,这句话和这个人,必须入圣学,让天下读书人都能明白为何读书,也要让天下读书人知道是何人立下了此等大志愿,所以傅小官是会史册留名的。虽然秦老也在信中说了他的一些事,但瑕不掩瑜,秦老丝毫没有吝于对他的赞美。”
“小妹,你去临江,肯定是见过他的,和哥哥说说,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董书兰的小心肝儿砰砰直跳,那张俏脸蛋儿顿时红了。
“他……我也不清楚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董修谨一怔,董书兰抬起头来,眼里有些迷茫。
“他……四书五经都没读完过,仅仅是个秀才,听说以前,以前挺荒诞的,只是我接触之后,又觉得不是这样。他很稳重,有一种……好像经过许多岁月洗礼之后的那种……淡然,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反正不像寻常少年。”
“可他提笔便能成诗,这个秦爷爷是知道的,这句话也是他随口就说出来的,可他却偏偏不愿去参加科举,尽弄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董修谨皱起了眉头,“莫名其妙的东西?”
“嗯,他弄了一种酒,比添香还好,我送去了长公主那里,估摸着过些日子宫里就会采买。”
如此说来,这人醉心于小道了。董修谨有些遗憾,在他看来,能够说出那句话的人,自然是博学之士,有秦老青睐以后肯定前途无量。
可他却仅仅是个秀才,那么那句话便可以理解为偶得了。
自家书香门第,父亲官居户部尚书,傅小官却是临江一地主,小妹这心思……怕是难成了。
“明日兰庭集由燕家燕熙文发起,你且去看看。”
董修谨离开,董书兰依然心乱。
独坐窗前,沉默数息,她取了笔墨,决定给傅小官写一封信。
她听出了长兄话里的意思,长兄是觉得他们之间是没有可能的。哪怕能入圣学,能史册留名,也不行。因为傅小官是商人,而不是士族。
她没有在信中劝导傅小官读书,她就是说些寻常的话,说些上京的事,和九公主去了临江,恐怕会难为他等等。
此刻临江,傅小官也坐于窗前,决定给董书兰写一封信。
因为他决定明日找人将那两箱酒给董书兰送去。
他倒没有在这信中将那首心有灵犀一点通的诗写上,而是在写完信之后,将完成的红楼一梦前六回放了进去。
“此为原稿,看后退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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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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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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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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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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