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秉中闭上眼睛,酒味在嘴里回荡,数息之后,他睁开了眼睛。
“此酒,不下于添香!”
傅小官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他没喝过添香,只是听说,可酒这玩意却不能靠听只能靠品,所以他虽然对自己的酒有几分把握,但直到此刻,方才真正放下心来。
董书兰也徐徐松了口气,忽然想起自己这是在担心什么,那脸蛋儿又微微的红了。
“添香作价几何?”傅小官问道。
“一两一百文,你这酒打算卖多少?”
“一两三百文!”傅小官伸出了三个指头,秦秉中吓了一跳,董书兰也很是诧异。
“你这……能卖掉?”秦秉中疑惑的问道。
“当然,添香酒有市无价,我这天醇其实也不多,另外就是我前来找您老的原因,这酒还差最后一道点睛之笔,非您老不可为之。”
董书兰斟茶,递了过去,秦秉中哈哈一笑道:“你这是要我帮你宣扬?”
“宣扬倒不是很重要,我是来求您几个字。”
“什么字?”
“西山天醇,西山香泉和稀世珍酿这几个字。”
“没有别的?我其实真可以帮你宣扬的。”
“真没别的,您老能帮我宣扬一下当然求之不得,但更重要的还是这几个字。”
秦秉中轻捋长须,点了点头,小旗去了书房,取来了笔墨纸砚。
“小篆体,唔……这么大就行。”傅小官在纸上比划了一下,这是很小的字,当然对于当代大儒秦秉中而言,这自然不是什么事。
很快,这些字落在了纸上,傅小官将那纸捧在手上,小心的吹了吹,显得极为珍贵。
“这么小的字,你是想干啥?”秦秉中好奇的问道。
“我要将这字拓印在这瓶子和酒杯上面……秦老,此后您的这字,可就和我的酒浑然一体了。”
“哈哈哈,你这小子倒是一番好算计。”
傅小官的酒,加上当代大儒秦秉中的字背书,董书兰眼睛一亮,如此一搭配,稍加宣传,只怕他这酒真能卖到三百文。
问世间文人几多愁,喝上二两便要上青楼……以后临江的文人相聚,可以预见,除了他的这酒,别的都上不了台面。
难怪他敢卖三百文一两,这会坑死不知道多少文人。
“这还真是占了秦老您的便宜,这样,此后每月,余福记为秦老您免费提供香泉三斤,天醇二斤……秦老您别拒绝,这是小子的一番心意。”
“老夫不缺钱。”
“这不是钱的问题,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秦老您帮了我如此大的一个忙,您又不缺粮,我现在能够拿得出手的也就这酒了。反正以后我给您送来,至于您如何处理,那就是秦老您的事了。”
秦秉中笑着摇了摇头,那就收下吧。
这小子人情世故纯熟,脑子里的点子也奇妙,为何以前是那般形象呢?
秦秉中同样无法将眼前的傅小官和以前所听闻的傅小官重合起来,如果非要找一个原因,那就只能是前日里董书兰所说的那样,一朝顿悟,便跟变了个人似的了。
既然如此,当引他入正途才对。
所以秦秉中徐徐说道:“小官,你以为天下人为何推崇读书?”
傅小官正在喝茶,一听之下差点呛到。
“这……”
如果按照傅小官的本心来回答,他马上会说读书当然是为了当官,当官当然是为了敛财,只是他如今已经家财万贯了,那就不用当官,不用当官当然就不用读书了。
可他没有这样说出来,因为坐在他对面的是当朝大儒,文人领袖,如果那样说了,只怕立马就会被秦秉中一顿棍棒打出去。
所以他想到了一句话来,小心翼翼的回答道:
“小子以为,当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轰……!
此间当然无爆炸,可傅小官的这句话听在秦秉中和董书兰的耳朵里,却无疑是一场惊天的爆炸!
虞朝有孔孟之学,同样谓之儒家学派,但这句话却还未曾在虞朝诞生。
在曾经的世界里,这句志愿高深的话在历史上经久不衰,成为无数知识分子共同的奋斗目标,称之为读书之大道也不为过。
但在虞朝,虽然也有许多的读书人研究孔孟之道,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读书本该为何的看法,但无一有此刻傅小官道出的这句话般令人震耳发聩。
此处的时间仿佛停止。
秦秉中的手捏着长须,嘴巴微微张开,双眼看着傅小官,却没有聚焦在傅小官的身上。
董书兰端着的杯子就放在唇边,小嘴儿微翕,却没有喝,只有那杯中的热气如雾一般的飘摇,在昏黄的灯光中,模糊了她的脸,但那双眼却如星辰般闪亮。
傅小官很是紧张,对于四书五经这种国学他是真没读过,来到这个世界他也没认真的去看过那样的书籍,他本以为这句话在这个世界也已流传开来,可如今看这情况……似乎有些不妙。
“这个……小生就是随口一说,秦老您见笑了。”
秦秉中根本没有笑,他咽了一口唾沫,视线终于收了回来,他站起身,背负着双手,在院子里缓缓的踱步,嘴里一直念叨着那句话。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
董书兰也清醒过来,她放下了茶杯,视线投向傅小官,眼里一片温柔。
秦秉中忽然一声长叹:“老夫一直在追寻读书之道,时常迷茫,我等读书人究竟为何而读书?老夫此前以为,读书是为了明事理,是为了以毕生之所学为国家服务,是为了文化的传承……”
“今晚听了小友此番话,才明白……老夫这么多年的书,是白读了,这天下读书人所读的书,也全是白读了。”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事开太平……这,才是读书人应该有的最为崇高的目标!”
“小友此番言语,当入圣学,为我等读书人,指明了方向,请小友,受老夫一拜,为天下读书人!”
秦秉中言罢,真的就这样对着傅小官恭敬的施了一礼。
傅小官当然不能受也不敢受,他跳了起来,躲了过去,一把搀扶着秦老,一脸的苦笑。
“秦老,您这是折煞我啊,我一后生小辈,随口胡说了一句,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
秦秉中肃然而立,神色俨然,“这岂能是胡说?这是读书之大道!当入圣学推行天下,为我等读书人立心立命立伟大志向之明灯!”
“学无长幼,达者为先。此后,我便称呼你一声小友,你若看得起我秦秉中,那就称呼我一声老哥……可好?”
傅小官当场哑火,神色尴尬,“这……不合适吧。”
秦秉中拍了拍傅小官的肩膀,笑道:“老弟啊,这是老哥我占了你的便宜。”说着他深吸了一口气,又道:“今晚听得老弟一席话,老哥这些年那些念头顿时通达……”
他说着转头向身后望去,喊了一嗓子:“祝语,叫厨房弄几个小菜,把我书房里的那坛添香拿来。”
远处有人应答,傅小官向那处望去,却没见人影。
“呵呵,我那儿子派到我身边的护卫。今晚兴之所至,咱们不醉不归!”
……
几叠佐酒小菜上来,董书兰拧壶斟酒,正是添香。
“此酒老哥我可一直舍不得喝,不过以后有你那天醇,我倒不必再藏着,来来来,共饮此杯,一来算是为书兰饯行,二来为我老来得一知己,干杯!”
董书兰笑盈盈看着傅小官,举了举手中的酒杯,一口喝下。
傅小官也不矫情,泰然处之。
三杯酒下肚,秦秉中开口了,他说道:“老弟,经商之道毕竟是小道,你傅家又不缺银子,我认为你应该去考举人了。”
傅小官最怕就是这个,他连忙摆了摆手,笑道:“老哥你是不了解我……我这个人啊,原本就是临江一祸害,你别这样看着我,我知道自己以前有多荒唐。后来遇见了董姑娘,那一下倒是把我打醒了,但我自己有多少斤两却很清楚,偶尔有了灵感写写诗词还可以,但科考我是真的不行。”
董书兰问道:“为何如此妄自菲薄?”
“这真不是妄自菲薄,这么给你们说吧,四书五经我根本就没怎么看过,另外就是我那一手字,这是你们见过的,单单是这一手字,考官就会把我给刷掉。所以人贵有自知之明,我经商或许可以,但科举一途,我是走不通的。”
秦秉中和董书兰对视了一眼,两人沉思片刻,倒是理解了傅小官的说法。
“天下大道万千,倒不是非读书一条。你们二位的一番心意我是知道的,这世间读书人很多,不差我一个。我寻思着就当个逍遥小地主,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也就求个平安富贵罢了。”
这是傅小官内心的真实想法,若干年后,在秦秉中弥留之际,留下了这样一句话:究竟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
无人能够解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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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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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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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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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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