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小官已经起床,来到了院子里。
他在那颗老榕树下站定,默默的吐纳十息,然后跨步,挫腰,提拳……
这是一套军体拳,动作自然规范,标准无丝毫偏差,只是因为这具身体太弱的原因,行拳并不快,更没有森然拳意——看起来就像是市井所言的花拳绣腿。
傅小官徐徐而动,却是正好调理这身体。
无论是肌肉骨骼还是韧带,这身体实在……太差,好在才十六岁,虽然还是晚了很多,但他相信经过两年的调理,应该能达到前世一半的水准。
春秀更加愕然。
以前少爷睡觉可是要到自然醒的,但这两天少爷都是天光微亮就起来了,然后在这老榕树下打一趟拳,再围着院子小跑几圈。
对,初三那个早上少爷跑了八圈,昨天早上少爷跑了十圈,今早理应会跑得更多吧。
这些天少爷极少说话,只是初二那天忽然问起当初救他的时候,有没有捡到一个黑匣子。
春秀是不知道的,后来去问老爷,老爷不明所以,但还是安排人又去找了找,却并没有找到,少爷想了想,也就没有再提。
少爷自那事以后,真的变了个人似的,除了对吃的要求,别的,都极为不同。
比如,他再没有要春秀为他穿衣洗漱。
比如,他天天都要洗澡,并不再让春秀为他搓背。
再比如,他晚上总是晚睡,就着灯火,居然在看《三朝诗词纾解》,偶尔会笑笑,或者说两句春秀听不懂的话。
比如:历史……这或许就是平行时空了。
又比如:看来我可以在这个世界愉快的生存下来。
春秀坐在一旁绣花,听着少爷翻书的声音,觉得心里有着从未有过的安定。但听到少爷的自语,却又稍许有些紧张——少爷的脑子被硬物击打,极有可能会留下后遗症,这言语并未在府上流传,但她还是听到了一些风声。
从丁护院的嘴里听来的,丁护院说他是从赵掌柜那听来的。
这让她很不舒服,虽然少爷确实与以往有些不同,但她却觉得现在的少爷更好——这话她自然不敢说,可自己的少爷无论如何她在心里也是护着的。
至少现在的少爷没有再跑出去喝酒了,没有吆五喝六的欺负街上的弱女子了,甚至这几天连门都没有出,还看起书来。
看书,这是很高尚的事情,至少在春秀的心里,这就是少爷应该做的正经事。
老天爷保佑,少爷这是被打醒了,以后,傅府能够继续好下去,她这种为婢女的也能有个善终。
傅小官打了两遍军体拳,身子活动开来,微微有些发热,他开始绕着院子的回廊慢跑——一圈差不多四百米距离,十圈四千米,身体疲倦感很强,差不多也是目前的底线了。
这处院子是属于他的,除了春秀,原本还有十个护院,曾经他的跟班,欺男霸女的依仗,现在都被他暂时安排去了外院。
他不喜欢人多,倒不是嘴杂——这些护院在他面前也不敢说什么,就是以前养成的习惯,刺杀这种事情领了命令独自策划独自执行,于是就这么独自惯了,一时半会还没法改变。
以后还是要改变一下,毕竟世界都不一样了。
傅小官一边慢跑一边想着,抬眼便看见傅大官从月亮门走了进来。
他挥手向傅大官打了个招呼,并没有停下脚步。
傅大官愕然楞了两息,春秀迎了上去,他指了指傅小官,问道:“我儿……”
春秀道了一个福,躬身回道:“回老爷,少爷如此这般已是三天……老爷不在家,奴婢无法告知。”
春秀稍顿,又道:“少爷说,这身子骨太弱,需要锻炼,少爷就是这般锻炼的。”
傅大官看着傅小官的身影,胖乎乎的脸露出了笑意。
他一手捋着短须沉默片刻,问道:“少爷还有何异样?”
“少爷他……晚上看书至深夜。”
傅大官顿时一愣,忙又问道:“看的何书?”
“看过论语,中庸,诗经。”
傅大官皱了皱眉头,“三个晚上看了三本?”
“回老爷,不是三个晚上,而是……两个时辰,另外,少爷……不是看。”
“那是啥?”
“是……翻,少爷翻了那些书,只是偶尔会停下看片刻。少爷看得最多的是《三朝诗词纾解》,奴婢见少爷已经看了此书两个晚上。”
傅大官想了想,低声吩咐道:“少爷身体尚虚,要劝他早些休息……至于看书,随便看看就已经很好了,切莫认真,认真伤神。”
“是。”
春秀没有说自己劝过少爷,但少爷并不听劝。
少爷说,没到凌晨一点,哪里睡得着。
凌晨她明白,一点她不知道,而后她知道了,大约是子时末丑时初。
“少爷这两天饮食如何?”
“比以往强了许多,早上一碗小米粥,配一个煎蛋一个煮蛋还有时令小菜三道馒头两个。中午一碗米饭配三荤两素一炖汤,晚上与中午一样,只是菜品变化……少爷说,等老爷回来,在少爷这院子里另外弄个厨房,这样更方便一些。”
傅大官点了点头,又看向傅小官,他的眼里甚是疑惑,疑惑于儿子的变化。
自己的儿子原本什么样子他这个当老子的当然门清,这几天为了将前面那事儿的隐患彻底消除,他一直在奔波,目前看起来那贵人似乎不会再追究了,这让他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可儿子这突然间开始锻炼,甚至还看起书来……这让傅大官的心又有些颤巍巍的抖动。
这是好事吗?
难道那一敲把儿子敲开了窍?
但愿吧,至少现在看起来,儿子没有变傻的倾向,这就很好了,至于其他的……那就随他折腾吧。
拿定主意,傅大官对春秀说道:“他这跑完,早餐就不送过来了,叫他去我那吃。”说着他四处望了一眼,又道:“既然我儿想弄个厨房,呆会你去找找大管家,他昨儿个已经回来了。”
春秀应下,傅大官又看了看傅小官,转身走了出去。
十圈跑完,傅小官接过春秀递过来的热毛巾擦了把汗,又接过春秀递过来的温开水,喝了一大口,在院子里随意走了走,便向旁边的澡房走去。
春秀已经放好了热水和换洗的衣物,对傅小官说道:“老爷说,呆会请少爷去前院用餐。”
傅小官点了点头,进屋,关门,躺在木桶里,觉得这一切真的不错。
前世好友曾经问起自己一个问题:当不了一辈子的兵,退役了有什么想法?
他的回答是:寻一处山水地,有草庐一间,良田一亩,鱼塘一处,忙时种田,闲时钓鱼,如此,一生。
文青!
他笑了笑。
他是真这么想的,杀了不少人,他觉得很累,心累。
如今这个愿望貌似就这么达成了,他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解脱,虽然精神上还没有完全的舒展,但这些天的晚上至少没有再失眠,甚至一觉醒来未曾有梦。
有一个真心疼他的爹,有一个言听计从的丫头,有一个未曾谋面的母亲,当然,作为临江城的大地主,他肯定有很多的田地。
这很好。
至于怡红楼的樊朵儿,他自然是没有在意的。
但是记忆里那惊鸿一瞥的白衣女子却无比清晰,确实很美,嗯,就这样。
傅小官心里毫无波澜。
……
地主家的宅院很大。
地主家主宅的饭厅也很大。
傅大官坐在上首,二夫人齐氏坐在左首,傅小官随意的坐在傅大官的对面。
这仅仅是因为距离傅大官稍远一些,当然并不是傅大官作为父亲的威严,而是因为傅小官意识里还是对这个父亲的陌生,本能的选择了这种距离。
对此,齐氏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傅大官不以为意。
饭菜已经上桌,一家三口……傅小官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三口,傅大官和蔼的看着他一笑,说道:“用餐。”
傅小官自然没有客气,他端起碗便开始吃了起来,齐氏又皱了皱眉头,因为傅小官的吃相不太好看。
傅小官习惯了吃饭速战速决,并没有注意到齐氏的表情——就算看见,他也并没有要改变的想法。
吃自己的饭,让别人说去吧。
“今儿端午,我呆会会去各个农庄走走……儿子,有没有兴趣跟爹一起去瞧瞧?”
如果是以前的傅小官当然是拒绝的,那些泥土杆子有什么好看的?
有这时间不如去怡红楼听听樊朵儿唱曲儿。
齐氏自然也以为这不成器的败家子会和往年一样,却没料到听到了另外一种声音。
“好啊,我也想出去走走。”
齐氏愣了一下,傅大官哈哈大笑起来。
“儿啊,这些以后都是你的……”
“咳咳!”齐氏咳嗽两声,站起身来,淡淡的说道:“我吃好了,老爷您早去早回,我约了李神医,得开几副安胎的药才好。”
傅小官这才打量了一眼齐氏,雍容华贵,容颜尚好,颇为骄傲,腹部微微隆起,目测应该有五六个月了。
齐氏迎着傅小官的目光,也笑了起来,“小官啊,你希望有个弟弟还是妹妹呢?”
傅小官一乐,“弟弟妹妹我都要。”
这是真心话,前世父母早去,他就是点娘一孤儿,而今有了家人,他是真希望能够多一些弟弟妹妹,哪怕不是同母,他也一定会照看好他们。
齐氏转身,脸色阴暗。
“这傻小子……莫非真的转了性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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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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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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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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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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