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闫记得南宫卿儿跟南宫御之间关系算不上好,怎么会一起放风筝?而且还是放了这么久,什么时候关系好起来了?
陈安禀报完消息就出去了。
……
时间一晃,秋天了,今年的秋日更冷一些。
六公主怕冷,这还没入冬宫里就开始烧了炭火。
箐裳用热帕子给南卿擦拭手心,说:“钦天监说今年的冬天会比往年来的更早更冷。”
南卿坐在软榻上,脚边就放了一个炭炉,“还没有末就这么凉了,今年冬日皇城应该会下很大的雪吧。”
“殿下想着堆雪人?”箐裳问。
“什么堆雪人,今年可不能让殿下任性了,冻坏了身子怎么办。”嬷嬷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显然是听见她们二人的话了。
箐裳噗呲一笑,南卿也有点无奈,嘀咕说:“穿厚点就不会被冻到了。”
其实原主每天已经穿的很厚实了,但是就是身体不好,贵妃生她的时候凶险,她生下来就虚弱,好不容易才养活养大的。
平时都是健健康康的,但是一到冬天就畏寒。
不是绝症,不会痛苦,这么漂亮的身体有点遐思南卿也就接受了。
二二突然出声提醒:“这个冬天会有重要的剧情发生。”
“嗯?”
“这个国家每年北方都会有雪灾,灾难程度不一,朝廷每年都会从富饶的地方运粮食去北方赈灾,拨银子。”二二仔细看光屏上出现的信息,说:“今年寒冬早到,大雪又大又急,是大雪灾,但是赈灾官粮迟迟未到,赈灾的银子也少,不少人饿死冻死。”
南卿看了一眼自己脚边温暖的炭炉。
二二:“因为有人贪污了赈灾官银,还把赈灾粮食拦了,准备倒卖,还囤粮,抬高粮价,再倒卖。”
“谁干的?”
肯定不是世界男主干的,这种事情只有反派干的,这个世界的反派是谁?宦官,以廖闫为首的各地宦官。
“宦官。”
宦官干的坏事,虽然不是廖闫直接做的,但是这样的恶事会算到他的头上,因为正是因为他大权在握,宦官们才会得势,逐渐的宦官当道,民不聊生。
二二:“这件事加剧了太子的进程,而宦官在民众心中也是更加的可憎。”
“廖闫知道他手底下有人倒卖赈灾粮吗?”南卿内心平静的问道。
“早期可能不知道,后面会知道,但是知道都已经于事无补了吧,反正今年冬天会死不少人。”
“嗯。”
要改变廖闫的结局,那么就从少作一件恶事开始吧。
秋末她就要过生辰了,还要举办及笄礼,这几天已经有嬷嬷来教导她及笄礼上的礼节了。
她也没有日日去墨竹阁了,这些日子练大字,跟着嬷嬷学礼,试穿挑选生辰宴上要穿的宫装,够她忙的了。
廖闫似乎也忙,有时候连着好几日都看不见他的踪影。
就在陈安以为自己主子要回到以前哪副模样的时候,督主突然就说:“让厨房蒸些米酒,出了味道就送去六公主宫里。”
“是。”陈安都习以为常了。
有时候他想,难道督主喜欢六公主,这个想法一出陈安被吓的不清。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他们都是阉人,没有这些欲望。
督主大概是觉得六公主有趣吧?
两人之间的关系很模糊,别说旁人看不懂了,或许他们自己都看不懂。
……
马车出了皇宫,宽敞的马车里,南卿端着茶水喝了一口,放在杯子,廖闫给她添了点茶水。
“廖公公。”
他伺候她,她就喜欢叫一句他廖公公,廖闫都习惯了。
“廖公公,我已经很久没出过宫了。”
她掀开帘子看了一下外面热闹的街道,有扛着糖葫芦的小贩走过,夏天遇刺马车失控的事件让她心生恐惧,就一直未出宫,马车也很久没坐了。
平日里的功课,都是请夫子大人进宫单独教导的。
廖闫突然说要带她赏秋,说城外南山整座山都是枫叶林,此刻枫叶火红一片,甚是好看。
南卿也一直想出宫散心,但是害怕,可是廖闫身边有这么多高手,肯定能保护好她的吧,这么一想她就跟着他出宫了。
“咱家去为殿下买一根糖葫芦?”
“不了,太医说少吃甜食。”南卿放下了帘子,她端起茶又喝了一口。
从上马车她已经喝了好几次茶了,可以看出并不是口渴,应当是在害怕。
马车里暖和,她把披风给脱了,里面穿的衣服比较薄,端茶的时候袖子滑落了一小截,露出白皙的小臂。
即使用了上好的药,也能看见小臂上有一点伤痕,那是被箭擦伤的。
廖闫眸子扫过,他说:“殿下喜欢什么季节?”
“都喜欢,春夏的花美,秋日风大好放风筝,冬日可以堆雪人,我都喜欢,廖公公呢?”
“咱家最喜欢秋日。”
“为什么?”
“因为不热不冷。”
大热天大汗淋漓干活,还要挨打,汗水渗进伤口里,那滋味不好受。
冬日没有厚衣穿,双手冻的全是疮,不知是冷的麻木还是疼的麻木了。
“原来廖公公居然是个怕热怕冷的人啊。”她取笑他。
廖闫眸色微动,并未解释什么。
说这话,她害怕的情绪也就减少了。
南卿有些困了,到城外南山还有些路程,她干脆就躺在了马车里睡觉。
马车微微摇晃,最适合小歇了。
廖闫听着她绵长的呼吸,知她已经睡熟了。
刚刚一路他都没有正眼对上她的脸,而现在她睡着了,他直接肆无忌惮的看着这张脸,甚至伸手轻轻抚摸脸侧。
真嫩,像豆腐糕一样,一掐就会碎吧。
廖闫知道自己这段时间古怪的很,这压根不像以前的他。
手指下白嫩的肌肤,廖闫呼吸重了几分。
只是抚摸着脸,他就能感觉到一股愉悦感。
廖闫神色惊了,看着她,“真是个宝贝,咱家一人的宝贝。”
他是阉人,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男人的感觉,但是现在他有,不是下半身的感觉,是全身心的感觉。
其他的太监都是在蚕室阉割的,而他,是他自己拿着刀子……
因为他没有银子给蚕室的师傅,但是他不当太监,只会饿死街头。
自从发现触碰她,他可以愉悦,他就忍不住与她接近。
廖闫知道自己这些时日举动的目的,可她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为什么愿意和一个太监交好,她又怀着什么样的目的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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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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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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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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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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