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奇道:“奴婢在。”
洪武帝吩咐云奇:“你去把老曹国公给朕打的那件东西拿上来。”
洪武帝口中的“老曹国公”,说的是他的姐夫李贞。洪武帝幼年家贫,他的二姐十四岁就嫁给了李贞。李贞只是个村里的木匠,平日里靠做木工养家糊口,日子也过的紧巴巴的。就算是这样,李贞还是时常拿出本就不多的粮食救济朱家。
在洪武帝看来,李贞既是他的姐夫,也是他全家的恩人。
后来洪武帝参加了红巾军,李贞带着儿子李文忠前来投奔。李文忠颇有将帅之才,屡立战功,成为了洪武帝手下的一员悍将。李贞却一直闲居在家,没有担任官职。
大明开国分封百官之前,洪武帝曾专程将李贞接进宫中。他直截了当的说:“二姐夫,咱马上就要做皇帝了。封谁做官是咱说了算。你想做个什么官儿?直接跟咱说,咱一定封。”
淳朴的李贞说:“上位啊,我大字儿都不认识一箩筐。要是当了官儿不是害了老百姓么?”
洪武帝拉着李贞的手,说:“二姐夫,当年要不是你恐怕咱早就饿死了。你是咱老朱家的恩人,咱过几日做了皇帝,要是不封你个官儿当岂不是成了忘恩负义?”
李贞想了想,说:“有没有管做木匠活的官儿!我能吃几碗米就出几分力。这辈子我就懂木匠活,你就封我个管做木匠活的官儿吧!”
于是洪武帝封了李贞驸马督尉、镇国上将军的虚衔,又任命了他一个实职——宫廷营缮主事,专管扩建皇宫的木工事宜。
李贞当了官儿,却不改简朴的本色。每日着旧衣,食粗茶淡饭。儿子李文忠看不下去,他却告诫李文忠:“不能忘了穷苦人的本色。”
李贞上了年纪,洪武帝为了方便见到自己的姐夫,就把皇城里的一个院子赏赐给了他。几位年轻的皇子经常去他们的姨父家玩耍。李贞时常教几个皇子一些木匠活。刘伯温曾进言洪武帝:“诸皇子在驸马都尉处持刨弄锯,不合礼制。”洪武帝却嗤之以鼻:“当年驸马督尉用一把锯,一支刨养活了朕的全家。皇子们到他那里做木工是不忘本!”
洪武三年,洪武帝大封功臣。李贞的儿子李文忠被封为曹国公。今年秋,洪武帝特旨恩赏李贞同晋曹国公爵位,准许李家一门两国公。时人称李文忠为“曹国公”,称李贞为“老曹国公”。
总而言之,李贞是一个居功不自傲的外戚,一个可爱的老木匠。
云奇拿来了一个剑匣。洪武帝道:“朕这回就把它赏给你吧。这可是老曹国公的手艺,地道的很。”
常歌连忙叩首:“微臣谢圣上恩典!”
常歌捧着剑匣出了乾清宫往家走。路上他心中疑惑:圣上赏我一个剑匣是什么意思?
常歌随军出征快半年,终于到了家一家团聚。常四、宋盼儿俱是欢喜。一岁半的小世勋已经开始牙牙学语,宋盼儿抱着他,对他说:“这是你爹,快叫爹。”
小世勋挥舞着自己的小手,奶声奶气的喊道:“爹。”
常歌一把抱住小世勋亲了又亲:“我的好儿子!可想死你爹了!”
晚上吃罢了团圆饭,常歌问常四:“四叔我不明白。这回我立下了这么大的功,圣上为何只赏给我一个老曹国公打的剑匣?”
常四道:“老曹国公是圣上的恩人。他打的剑匣要比免死铁券还贵重。”
一旁的宋盼儿却道:“四叔,圣上送常歌这东西,恐怕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宝剑应该藏于匣中。圣上这是在暗示常歌,要学会收敛自己的锋芒。”
常四听后一拍手:“我侄媳妇儿的才智要强于咱爷俩啊!她一语中的。这层意思咱爷俩谁也没琢磨出来。”
常歌道:“盼儿,你是说我这些年屡立大功,风头甚至盖过了顶头上司毛骧。圣上赠予我这剑匣,是在提醒我收敛锋芒,不要飞扬跋扈?”
宋盼儿道:“一定是这样。”
常歌笑道:“明白了。盼儿你真是我的贤内助。比我会揣摩圣意。”
常四道:“女儿家的心思还是比咱们糙老爷们缜密啊。你记住,明日回了亲军都尉府,千万不要居功自傲,对毛骧和一众同僚无礼。”
常歌给常四斟了杯酒:“记住了四叔。”
巴蜀已平,明升聚敛在成都、重庆两城的钱粮让大明的国库再一次充盈起来。第二次北伐提上了日程。
皇城东北角的一个院子当中,老曹国公李贞正在锯一根木头。
太子朱标和四皇子朱棣来到了院子里。朱棣飞奔向李贞:“姨父!外甥来看你啦!”
朱标更为稳重,他缓步走到李贞面前,拱手行礼:“外甥朱标,请姨父大人安。”
朱标是大明的储君,普天之下除了洪武帝外的所有男人都是他的臣子。在任何人面前他都该自称为“孤”。洪武帝却有口谕,在李贞面前自称为“孤”太过见外,太子、诸皇子见到他还是自称“外甥”的好。
七十岁的李贞也没把朱标当什么太子,没把朱棣当什么燕王。在李贞眼里,他们两个只是他最喜欢的外甥。李贞见到两个外甥很高兴,笑逐颜开:“我的两个好外甥来了。你们可好久没看来我这个老东西了。”
朱标解释:“这些日子父皇让外甥去中书省襄理政务,又让四弟在兵部学习兵事。今日才得空来看您老人家。”
朱棣蹲在地上摩挲着李贞面前的那根木头:“姨父,这跟木头是要打什么啊?”
李贞道:“前日我看乾清宫大殿外檐头上的一只麒麟兽朽了。乾清宫可是咱大明的脸面啊,这还得了?这不,我选了跟上好的木头打算切开,雕个麒麟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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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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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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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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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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