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年代文的极品媳妇>第 13 章 识破
  傍晚时分,他们抵达一个岔路口,谢启明让二姐夫拉着二姐由谢海棠陪着回家去,他则要带林溪去外婆家。

  谢二姐急了,“二弟,你咋回事呢,这么晚去她家?”

  谢启明:“没事,就在那里住一晚。”

  谢二姐还想说啥,谢启明已经让二姐夫赶紧出发,他拎着自己和林溪的包示意林溪跟他去冯家大队了。

  林溪一听说要在外婆家住一晚,跟他一起?她下意识就抗拒,却被谢启明大手一抓,拎着胳膊就走了。

  望着他们一高一矮的背影远去,谢二姐悲愤道:“海棠,这咋回事呀,好好的弟弟怎么就被一个女流氓给糟蹋了?”

  她逼着谢海棠赶紧把事情给她讲一遍。

  谢海棠知道的也不多,只知道林溪去医院钻二哥被窝,然后还要跳楼跳井的,二哥的老领导就让他为了前途着想暂且娶了林溪。本来家里的计划是晾着林溪不用搭理她,结果二哥不知道为什么又改变主意亲自把她接回来,还带她回娘家。

  谢二姐一听更加生气了,“不要脸,刚才还说什么看对了眼火速结婚,哪里知道却是耍流氓!这是个狐狸精吗?怎么就把我好好的二弟给迷住了?”

  她差点脱口说出先奸后迷这种不要脸的词儿。

  谢海棠就没把二哥结婚第一天晚上没和林溪睡一炕第二天才睡一起的事儿告诉二姐,免得她叫得更大声。

  林溪倒是巴不得谢二姐拎着谢启明的耳朵给他拎回去呢,也免得自己受罪。

  她磨磨蹭蹭的却还是到了外婆家。

  盛夏时节,地里没有耕种收获的农活儿,都是锄地薅草捉虫之类的,比较宽松,社员们上下工就挺及时的。

  这时候外婆正和大舅妈一起做饭呢。

  大舅妈可没预备着谢启明会带着林溪回门,毕竟嫁得多不光彩呢,指不定这两天在谢家怎么被磋磨被一家子欺负呢。

  她一扭头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外面进来,还纳闷呢,然后就看到了他旁边的林溪。

  大舅妈惊呼一声,“娘,了不得了,小溪和她女婿回门了。”

  外婆一听忙踮着小脚走到门口看,果然就看到谢启明和林溪一起回来,男的高大英俊,女的娇俏可人,看着可般配呢。外婆咧嘴笑道:“我就说小溪女婿是个可靠的好人,不会亏待咱小溪的。”

  因为小溪手段有些过激,那婆婆他们肯定有意见,给她甩脸子下马威也是可能的,但是外婆觉得谢启明不会,这个男人看着就有威严,不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娶了人去翻后账。

  这不,人家带着小溪来回门了么。

  外婆踩着一双小脚,乐颠颠地欢迎他们,“这都傍晚儿了,咋才来呢?”

  谢启明就解释了一下今天的行程。

  外婆立刻道:“那好啊,今夜里就住下,明儿再走。”

  林溪刚要拒绝,谢启明已经说好了,还问问大舅二舅等人。

  大舅妈赶紧道:“娘,那杀只鸡好了,外甥女婿上门,咱也没好东西招待。”

  外婆点点头:“要杀鸡,那只柴鸡春天里抱窝,到现在也不下蛋,就它了。”

  很快大舅二舅回来,听说谢启明来了,赶紧摆桌子招待,又打发孩子去喊大队书记和大队长来作陪。

  家里来客人,请有地位的人作陪,自己家和客人都有面子这也是惯例了。

  很快冯家其他家人也陆续回来。

  林溪大舅家两个表哥一个表姐,还有一个表弟,二舅家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和妹妹。

  大表哥已经结婚,和他媳妇去丈母娘村里挖石头,除了赚工分还能赚一些外快。

  二表哥去修水渠了,也不在家,这会儿家里都是女孩子和小孩子。

  林溪的大表姐冯美莲现在是村里的赤脚大夫,之前和林溪竞争的,林溪考试不行没考过她。

  二舅家的二表姐冯月季却只读完二年级,这会儿只能跟着下地。

  冯月季和林溪一直不对付,因为林溪不去她奶家非要住在自己家。林溪住在这里,冯老太对她各种关心,真当亲孙女一样,让冯月季觉得分走了属于自己的好处。加上林溪以前脾气也不好,任性孤僻,也从来不因为自己寄人篱下就让着别人,自然就和冯月季闹得非常不愉快。

  本来林溪被人叫草包,冯月季还觉得很解恨的,可突然之间林溪就嫁给全县条件最好的男人了,冯月季就不淡定了。

  她自然不承认羡慕嫉妒林溪,她只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应该鄙视林溪,林溪丢了冯家的人,连带着自己都跟着丢人。

  现在林溪和谢启明回门,家里居然还要为了他们杀鸡,她就越发觉得奶奶偏心,看林溪不顺眼。

  当着谢启明的面她不敢说什么,但是等男人们在桌上说话,女孩子扎堆的时候,她就忍不住了。

  她讥讽林溪,“你这几天在谢家怎么样?他们肯定给你甩脸子了吧?”

  林溪:“我在谢家好得很呢,谢启明带我去国营饭店吃肉丝鸡蛋面,还去吃脸大的包子,还看了电影照了相呢。”

  冯月季心里难受得跟拿棒槌顶着喉咙一样,让她都有些不受控制的嫉妒了。她撇嘴,“你别装了,就你那样赖上他,他能对你那么好?”

  林溪得意道:“谁让我长得好看呢。”

  原主虽然性情不讨喜,可她模样好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谁也不能反驳。

  冯月季气得嘴角都歪了,她是没有林溪漂亮的,这点她也有自知之明。她气道:“你那么赖上他,他爹娘不得恨死你呢。”

  林溪:“我都没要彩礼,还这么漂亮能干,他们白得了一个好媳妇,为什么要恨死我?他们不知道多稀罕我呢,我婆婆主动让我们回门,没看让我们带了那么多东西吗?”

  反正谢母不在跟前,林溪就随便说,能气冯月季就气,才不惯着呢。

  果然冯月季被她气得不说话了,或者是憋着想更狠的话来挤兑林溪。

  大表姐冯美莲吃过晚饭还得去大队卫生室坐班,因为很多社员白天没时间都是晚上去。

  她知道林溪在谢家断然没有说给冯月季的那么好听,临走前她拉着林溪悄悄道:“小溪,既然妹夫娶了你,那就是认可你了。你既然干了就千万不能半路退缩。去了谢家勤快点,多赔笑,他们说他们的,你就当听不见。等你跟着妹夫随军,吃白面还不用干活,这好处多少人眼红呢。我可听说了,他们部队里大馒头管够,饿谁也不能饿着当兵的,要不他们哪有力气训练打仗?”

  她和冯老太一样对林溪抱有天然的同情,毕竟林溪刚被送来的时候才几个月,软软的小小的,要多可怜有多可怜。她们觉得林溪被后妈和妹妹欺负,那她那么可怜,只要不杀人放火干伤天害理的坏事,就是脾气古怪而已也没什么不对的。虽然她用不光彩的手段赖上谢启明,既然他亲自把她接了去,这就是要过日子的架势。

  一个没娘没爹撑腰的大闺女,她要想嫁得好点,可不得自己豁出去挣?

  虽然冯美莲自己豁不出去,也拉不下那个脸,丢不起那个人,可她却觉得林溪这么做也情有可原。

  等晚上吃过饭以后,大舅提议陪着谢启明去大队溜达溜达,四下里参观参观。既是给谢启明看,其实也是给村里人看,自己家有个军官亲戚。

  谢启明自然懂,他并没拒绝,反而很乐意四下里走走,跟老百姓聊聊天。

  因为他话里话外也打探到不少信息,比如大家对林溪的判断,对林溪的印象,尤其对她性格、能力等方面的固有判定,这些都让他越发断定现在的林溪和过去不同了。

  男人们出去了,外婆就把谢启明带来的罐头、糖块拿出来,给家里孩子们分分。

  她数着给一个孩子五块,一边分一边叮嘱,“这可是你们小溪姐姐的女婿送来的,你们吃了糖要惦记她的好儿。”

  弟弟妹妹们都说好,拿到糖就欢快地往嘴里塞。

  分完孩子,她又给大舅妈二舅妈还有比林溪大的姐姐们。

  大舅妈笑道:“我们还有份儿呢?”

  外婆笑道:“怎么的,怕我不给你们吃呢?你们是长辈,这些年照顾小溪也尽心尽力,小溪找了个好女婿,难道会不感激你们?是吧小溪?”

  林溪一本正经地道:“当然,我可一直都把这里当我家呢。我娘没得早,我没印象,小时候就瞧着大舅妈和二舅妈了,感觉也跟自己亲妈一样。至于我爸,那就是个后爸,我以后也不会亲他的,我亲我大舅和二舅。”

  她这么说,不管真心不真心,反正大舅妈是挺高兴的。

  她寻思有林溪和谢启明,那以后家里男孩子当兵应该不成问题了。

  二舅妈吃着糖,看闺女把糖吃出苦瓜的架势来,推了她一把,笑道:“小溪现在嫁个有本事的男人,以后也别忘了姐姐们。要是你二姐也能去部队……”

  外婆立刻道:“你可说点靠谱的吧,女人没文化去部队干嘛?是能扛枪还是能打炮?”

  在外婆眼里二孙女学习还不如林溪呢,乡下的老师都当不上,去部队丢人呢?

  冯月季气得脸都红了,瘪着嘴捏着糖跑了。

  二舅妈就赶紧找补,开始问林溪那双鞋合脚不,又说自己做得多不容易之类的,就想让林溪记着她的好。

  林溪还惦记着和谢启明离婚以后估计得回外婆家呢,为了以后好相处,她对二舅妈也是和和气气的。

  当然,如果能赶紧找份工作,那么就算离婚也不用回乡下就最好了。

  晚上等谢启明回来他又和外婆、大舅妈、二舅妈等人聊了好一会儿。

  林溪可真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健谈!而且他们还屡次谈到她小时候的事儿。

  这可为难大舅妈二舅妈了,都得绞尽脑汁找她的好事儿来说,毕竟她过去可能没什么值得说的好事儿,都是一些让人厌烦的吧。

  当然外婆却不以为意,在她眼里小孩子干啥都没错,尤其一个没了娘爹还变成后爹的女孩子,那就更没错了。

  林溪听着原主那么多糗事被挖出来,她只能借口躲开了,只要装傻到位,尴尬的就不是她!

  她不知道的是,谢启明已经彻底肯定林溪的古怪了。

  晚上外婆把她的房间让出来给小夫妻俩睡,她去找孙女们挤挤了。

  虽然知道谢启明不会对她做什么,林溪还是从脖子到脸都红透了。

  屋里点着煤油灯,灯光昏暗,谢启明突然发现她羞涩的时候相当好看,犹如艳丽的山茶花,美艳不可方物。

  他似笑非笑地看她,“你听不听故事?”

  林溪脸还烫着呢,疑惑道:“什么故事?”

  谢启明:“比如妖精化形,精怪报恩,或者借尸还魂之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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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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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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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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