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文娱:我的女友竟然是偶像歌手>第1170章 《红豆》
  双庆市。

  李云川靠在沙发上。

  面前的茶几放着一碟花生米,还有几瓶瓶装的国宾啤酒。

  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又从茶几上拿了几颗花生米丢进口中。

  看着电视屏幕的的张伟,李云川眼神中充满了羡慕。

  他也唱过听雨的歌曲,那首《消愁》让他曾经爆火。

  “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

  这句歌词已经成为了经典。

  可惜,李云川却有一种歌红人不红的感觉,这首《消愁》成为民谣里的经典,但是他本人的名气却没有得到太多提升,还是在原地踏步。

  人各有命,李云川觉得这就是自己的命。

  他端起酒杯,对电视里面那星光璀璨,万众瞩目的张伟,敬了一杯!

  有羡慕,但没有嫉妒,他知道张伟这一路走来有多么不容易,而且也知道当初张伟孤注一掷去星辉拿新人合同,需要多大的勇气。

  大家都只羡慕张伟能成为听雨歌手团的一员,但是他们都不知道,这些都是张伟用自己努力换来的!

  “师弟,你是我的骄傲!””

  ……

  观众区域。

  每一位歌手都在鼓掌。

  看着舞台上的目光,带着浓浓的羡慕之意。

  身为歌手,谁不想唱一首听雨的歌?

  可是,现在听雨的身价,即便是歌王都没资格去约歌,歌神应该可以,但内娱就那几个歌神,还是老一辈的半退休状态,自然不会去找听雨写歌。

  所以能唱听雨新歌的,也就歌手团的这几个人。

  当然,他们不仅羡慕张伟能差才能唱听雨新歌,还非常羡慕他的唱功,张伟的音色是经历很多之后沉淀出来,才具备的韵味。

  并不是突然就出现的。

  哪怕是长久的练习,也不可能有他这种味道。

  “张伟是年轻一辈当之无愧的歌王!”

  “他也不年轻了吧,而且还算娱乐圈的老人了。”

  “可他的年纪也才三十出头,偶像吃青春饭,但歌手是越老越有味道。”

  “三十岁的歌王,真羡慕啊!”

  “这有什么,龚举仁才二十出头就是歌王了!”

  “那是咱们能比的吗,龚举仁可是听雨最宠的歌手,甚至超越了林烟雨!”

  在大家议论声中。

  主持人已经上台。

  他手里拿着台本,抹了一把眼角的泪花。

  “情到深处,难以忘怀,这辈子遇见你,竟然花光了我所有的运气,非常感人的一首粤语情歌,大家喜欢吗?”

  主持人用一种很有故事的声音,对观众问道。

  “喜欢!!”

  “听雨的歌,谁不喜欢!”

  “尼玛,林翰这逼装起来了!”

  “我和林翰是好朋友,这个人看起来他好像很有故事,其实连特么恋爱都没谈过!”

  大家都是圈内人,或多或少都认识彼此,也知道一些对方的底细,所以现在看到林翰在太上装深情,有几个和他比较熟悉的艺人纷纷无情猜穿。

  “那么,接下来让我们有请歌手姜小娥,为我们带来听雨老师另一首新歌!!”

  哗!!

  子啊现场震耳欲聋的掌声中。

  张伟对众人微微鞠躬,退下舞台。

  然后,身穿素色晚礼服的姜小娥,从后台上来,和张伟擦肩而过的时候,她笑着和对方击掌。

  “伟哥,发挥得不错。”

  “小娥,你也加油!”

  歌手团里,大家关系都非常好,因为苏宇没有偏袒谁,所以也不会有什么勾心斗角,大家都是真心希望对方能够好起来。

  “放心,不会丢歌手团和听雨老师的人!”

  姜小娥很少说出这么自信的话。

  今天的她,比以往任何时间都要自信。

  因为,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害羞的女孩子,现在的她是有机会拿歌后提名的人,是许多歌手这辈子职业的梦想。

  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已经拿到这种荣誉,而且有听雨为她撑腰,她有自信的资本。

  在掌声中。

  姜小娥来到舞台中央。

  和张伟一样。

  她同样将目光投向观众席的那个方向,微微鞠躬。

  “谢谢你,听雨老师……”

  姜小娥一直对苏宇充满的感激和尊敬,而且她也一直把这个比她年龄还小的学弟,当成自己老师。

  听雨老师。

  这四个字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她一直这么叫着。

  哪怕到了以后,她的成就更高,姜小娥相信这个称呼她会叫一辈子。

  舞台上的灯光逐渐变得偏暖色。

  依旧是钢琴声,不过却是清脆中带着伤感的钢琴声。

  《红豆》

  演唱:姜小娥

  词:听雨

  曲:听雨

  姜小娥的声音本来就有一种空灵的感觉。

  苏宇给她专辑主题曲安排的是王菲这首经典歌曲。

  这也是对她唱功的一种肯定。

  毕竟之前王菲的歌曲,他都是拿给丈母娘唱的。

  “红豆,我记得听雨之前的歌曲中,也写过关于红豆的?”

  “对,那首虐死人不偿命的《探窗》!”

  “那首《探窗》当时把我给刀死了!”

  “情歌应该不会有这种剧情了吧?”

  “我倒是很喜欢姜小娥唱歌,特别是她的代表作《大鱼》,一直都在单曲循环中。”

  华国人对于“红豆”,有一种天然的好感。

  古人称红豆为相思子,相爱之人用来寄托思念的一种物品,正因为这样,红豆也象征着爱情。

  直接用红豆来当歌名。

  毫无悬念。

  又是一首情歌!

  “还没好好的感受,

  雪花绽放的气候,

  我们一起颤抖,

  会更明白,

  什么是温柔……”

  姜小娥空灵的音色,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

  歌词描绘出一幅寒冷却又温馨的场景。

  和你在一起,哪怕是一起在大雪纷飞之时冻得浑身直颤,也有一种暖意融融的“温柔”。

  不过,描绘的画面再好,“还没”两个字,却让这幅景象如同那飘零的雪花一般,无法长久。

  “还没跟你牵着手,

  走过荒芜的沙丘,

  可能从此以后,

  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两段对比的歌词,堪称美如画!

  从时间转换到空间的描写手法,让许多观众都再次沉浸歌曲情感当中。

  同样,前者你的手在荒芜沙丘走过,天长地久这些描述都很温馨浪漫,但是歌词开场时的那“还没”两个字,却让整首歌的基调带着深深的遗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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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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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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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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