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沈逸也不会让辽王全然掌握着主动权,原本辽王提出的商议地点被沈逸做了更改,并且提出,此番会面只有两人,谁也不带。
“辽王意谋天下,主上要小心为上,不可只身赴险!”
曾经的乌孙国,如今西域版图中的一块,稳健派的杨博然力劝沈逸不能只身赴险。
沈逸自信笑笑,似心有成竹:“也许将来必有一战,但这次不会。”
杨博然十分不解:“何以见得?”
“你不明白。”沈逸摇了摇头,没有解释,个中缘由外人也听不明白。
“两虎相遇,必有一战。”杨博然忧虑道:“辽王野心之大,路人皆知,主上为何如此信他?”
沈逸摇了摇头道:“我不是信他,只是我们有谈一谈的必要,他如是,我亦如是。”
“我听着怎么有些怪呢?”叶双凡在一旁狐疑道:“怎么听着你们倒像是老朋友似的?”
熟话说大智若愚,叶双凡平时虽然蠢了点,但某些时候却有超乎常人的睿智和直觉,确实让人怀疑他的猪脑子是不是都是装出来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沈逸和辽王确实是老朋友。
沈逸失笑道:“你倒是聪明。”
叶双凡更加不明所以了,撇撇嘴,不说话了,跟沈逸说话好累。
到了约定的日子,沈逸领头,四万大军在后,在大漠中行进了两天,来到了约定的地点,一片绿洲附近。
说是绿洲,其实只是有一块不大的小湖,沈逸来之前,崇平军早已将这里摸了个通透,而且日夜监视,保证绝无可能让辽人提前埋伏。
绿洲附近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黄沙,黑头发的人儿站在上面一眼能看出差别,更别提大量的军伍了,难有藏身之地。
“辽人已经到了。”
在此监视着的崇平斥候,见大军来了,小跑到沈逸面前说道。
放眼看去,果然看见辽王正站在绿洲之中,手握一捧黄沙又满满放开,随风飘散。
似是发现了这边的动静,辽王转过头来,远远招了招手,在北面,望远镜能观察到有大股辽骑远远候着,虎视眈眈地盯着这边,但并没有要开战的样子。
“都留在这吧。”沈逸淡淡说了一句,驱马前往绿洲。
杨博然无奈,只得与叶双凡领着大军留在原地,眼看着沈逸一人奔赴绿洲,警惕着北面的辽人。
叶双凡饶有兴致地问道:“你说,他们俩会不会打一架?”
杨博然疑惑道:“何解?”
叶双凡十分肯定地说道:“所谓不打不相识,现在这局势,不打一架很难说的过去啊!”
“....”杨博然扭过头,不说话了。
绿洲中。
“恭喜你。”
见面第一句话,辽王居然道了一声恭喜,足足让沈逸吃了一惊。
“终于有保命的本钱了。”辽王接着笑道。
沈逸这才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辽王的情报工作已经强到远隔千里都能知道他得了个儿子的事。
人想的越多越心慌,确实是这么个理。
沈逸自马上翻身下来,摇头笑道:“我只不过足以保命,你却足足够谋天下。”
辽王哈哈一笑,忽然伸出右手道:“纳兰君集。”
纳兰君集,这还是沈逸第一次知道辽王的名字,以前只知他姓纳兰而已。
微愕了愕,沈逸也伸出右手,莫名异世,绿洲之中,两人竟行了个握手礼。
“什么时候来的?”握手之后,辽王笑着问道。
这个问题,有很多种含义,可以问沈逸什么时候来的西域,又或是什么时候到的沙漠等等。
但沈逸清楚,辽王指的是什么。
“四年前。”沈逸如实回答,反问道:“你呢?”
“我啊...”辽王忽然瞭望苍天,目露追忆之色:“我刚来的时候,只是个十四岁的小娃娃而已。”
十四岁....
看辽王现在的面相,虽然年轻,但二十许是少不了了。
“你比我走运,生在中原。”辽王笑着说道:“我也曾想过回到中原,毕竟我也是汉人。”
一张辽人的脸,说着自己是汉人这样的话,满满的违和感,不用辽王说沈逸也能猜到当初的辽王遭到了什么样的对待。
“这边的父母听说我要去中原,还很高兴,我以为他们是支持我,”辽王忽然哈哈大笑:“真是好笑,我跟着族中的人去了,谁知道去了就是杀人抢粮食,害的我身上挨了两刀,差点丢了性命。”
辽王以为族人是送他去大周,族人却以为辽王开窍够早,十四岁就想去大周边境抢粮食,这其中的差别也太大了。
“那一战都没有杀人,也没有抢到粮食,害我回了部族又被好生收拾了一顿。”
辽王接着说着他的故事:“第二次,我偷了一匹快马,自己跑到了边境,谁知道还没到城下,就有利箭谁来,身上、腿上中了三箭,又差点死了。”
沈逸沉默,以当时的情况,中原人见到辽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来抢东西,当然不会好眼相待。
“我差点死在路上,还好,遇到了另一个部族,把我救了下来,”辽王失笑道:“回到部族,我居然成了英雄,他们说我一个人就敢去挑衅中原人,而且还没死,是个了不起的勇士。”
说了一半,辽王转而问道:“是不是很好笑?”
故事确实很精彩,但对于沈逸来说并不好笑。
他知道当时辽王的灵魂,完全是处在煎熬之中,相比起来,他确实足够幸运。
“后来我又变着法子尝试了很多次,除了添些伤痕和死里逃生,什么也没有得到。”
说到这里,辽王脸色忽然变得狰狞起来:“那时候我才明白,这个世界只有你死我活!”
“所以,我杀了我的父母。”
话风一转,辽王语出惊人。
沈逸双眼陡然大睁:“你说什么?”
“这是草原上的规矩,他是纳兰部的王,只有杀了他,才能取代他。”辽王神色平淡,似乎并不觉得哪里不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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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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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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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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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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