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高澄现在缺少的就是这样的人才,有了张昭加入,整个大军的后勤还有各种繁琐杂碎的事情,就能交给对方处理,高澄只需要做到好好练兵就行。
“子布愿意加入,五万大军就如虎添翼啊!”
高澄哈哈笑道,他也知道张昭这时候投效的目的,是为了剿灭黄巾乱兵报仇,并不是真的投靠自己。如果黄巾乱兵被平定,他极有可能就会离开。
张昭乃是徐州世家出身,和蒋钦、周仓这种人迥异,要是没有本事,想要和对方结交都没有资格,高澄如果没有太守的官职就招揽对方,根本没有一丝成功的希望。
高澄有自知之明,所以没有流露出半点这种意思,只是纯粹的对张昭表示欢迎。以后的时间还长,张昭既然出现在自己眼前,他就绝对不会白白的错失这个人才。
糜竺也欣喜道:“子布乃是我徐州名士,能力胜我百倍,以后大军的粮草包括其他事情,就拜托给子布兄了!”
高澄是早就知道张昭的能力,而糜竺也久闻他的名声,知道张昭最擅长的是梳理政务、安抚百姓,有着王佐之才。这样的人加入大军,当然要借重他最擅长的一面。
……
有了张昭加入,五万大军的军法、军规、兵器衣甲、粮草,顿时变的井井有条,高澄在训练士卒的时候,粮草和兵器源源不断的运输而来,有了充足的补充,再加上蒋钦、裴元绍和一百精锐家兵充当的训导队伍,很快就将五万大军训练的有了一点军队的气势。
在训练的时候,陶谦也曾带着赵昱、王朗两人来到军营查看,对于高澄练兵的本事十分满意。在他看来,等到臧霸来到下邳,高澄麾下的五万大军,就能初步的上阵。
到时候五万大军加上臧霸的四万余手下,加起来就有十万大军。这样的兵力,对上数十万乌合之众,有七成的把握取胜。
只要把数十万黄巾乱兵剿灭,陶谦的刺史之位,就能稳如泰山。并且能借着大胜之机,强势将徐州所有世家的气势镇压下去。
时间匆匆,转眼就是十多天过去,高澄和张昭坐镇军营,而糜竺则派出糜氏的众多家仆,按照高澄的吩咐搜集黄巾乱兵的情报。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出兵之前,高澄肯定要想办法搞清楚对手的底细。
就在他在军营等着情报的时候,一个传令兵传来消息,臧霸来了!他和四万多手下,被安置在下邳城北的一处大营。
“子明,子布!刺史派人送来帖子,请我们还有徐州的众多世家精英前往刺史府赴宴!”糜竺手中拿着三张帖子,来到营帐对高澄、张昭说道。
高澄接过帖子一看,不由得笑道:“陶公对臧霸还真是看重,对方一来就组织酒宴为他接风洗尘,难道是想把他拉拢,引为心腹?”
张昭听到臧霸的名字,神色有些不渝,在他看来臧霸出身盗匪,和黄巾乱兵没什么区别,只是还没有来得及祸害一方罢了。
糜竺叹气道:“没办法,我们的五万大军刚刚招募,实力不如臧霸手下的精锐,对抗黄巾主力,还要靠他手中的悍卒。这时候刺史肯定要表现出对他的看重。”
高澄捏着帖子拍了拍,说道:“刺史发出帖子,恐怕整个下邳的世家都会派人前往,我们不能不去,既然如此,我们就见一见这位臧霸,究竟是何等模样!”
三人准备了一下衣服,然后让蒋钦、裴元绍看守大营,随后驾着马车朝着刺史府的方向行去。街道上,除了三人的马车之外,还有许多豪门世家的子弟的马车。
如今黄巾乱兵涌入,整个徐州的豪门世家都受到了不少损失,他们在其他城池的田地还有商铺,很多都被黄巾兵席卷一空。在这种情况下,刺史召集众多世家赴宴,肯定不是简简单单的为臧霸接风洗尘。
区区一个贼寇,还没有这么大的脸面。刺史更重要的目的,是想让各大世家有人出人,有力出力,顺便宣布讨贼方略,在这个重要的时候,整个徐州的世家都不会缺席不理。
在高澄、糜竺还有张昭来到刺史府门前的时候,下邳许多世家子弟也已经到来,最惹人注目的就是被几个世家子弟围在中间的曹豹。
除了曹豹之外,还有一个举止潇洒的青年,这个青年看到张昭和糜竺之后,立即眼神一亮,主动的迎了上来。
“子布!你没事真是太好了!这两位就是高子明和糜子仲吧?两位不久前招募五万大军,可是把我震的不轻!听说招募大军的钱粮,都是糜氏自己承担?不愧是富甲天下的豪商!”
张昭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转头给高澄介绍道:“这位是陈琳,和子明一样都是广陵人氏!”
广陵陈琳,建安七子之一!高澄又见到了一个名留青史的名士,不过陈琳最出名的是他的文采,对于内政军略都不精通。略微感应,高澄发现对方的精神力强大,但是和张昭以及自己相比,还逊色许多。
“我已经许久没有回到广陵了,也不知道家乡的风景有没有改变,今日能看到同乡,又看到好友安然无恙,真是让人高兴!等过几日,大家一定要好好聚一聚,喝上一杯!”陈琳笑道。
几人聊了几句。相谈甚欢。
在三国世界,乡党也是一种很紧密的关系,高澄和陈琳同为广陵人氏,天然就显得亲密一些。不远处的曹豹看到这一幕,恨得牙都快咬烂了。
他此时清晰的记得,当初给王朗接风的时候,无论是张昭还是陈琳,都对自己十分排斥,而现在他们却和糜竺高澄这两人表现的这么亲密,这分明是看不起他曹豹,看不起下邳曹氏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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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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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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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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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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