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宿主请留步>第279章 系统你粗来,你卖的是本假书
  一个长成了佛门金刚形象的一心向儒的道士,许仙绞尽脑汁都想不明白,对方的画风究竟是怎么歪成这样的。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叫做燕赤霞的大胡子,虽然有着凶神恶煞的外形,但却生着一副善良的心。

  至少,对于前来到访的五人,他是持欢迎态度的,且人情的邀请五人可以在兰若寺住下。

  当然,如果不考虑这兰若寺本来就不是他家的这一点的话。

  没有发生什么矛盾,许仙带着三个妹子很轻易的住进了兰若寺,顺带的还加上一个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的小和尚。

  住进兰若寺的第一天,一切风平浪静,并没有发生任何的诡异,就仿佛兰若寺后面不存在那个有着不弱的妖气的树妖一般。

  住进兰若寺的第二天,依然风和日丽草长莺飞,一整天的时间,没有任何人遇到任何的麻烦。

  当然,如果没有那个叫做燕赤霞的家伙拉着许仙讨论儒学、拉着小和尚讨论佛法的话,一切会显得更加完美。

  住进兰若寺的第三天,当燕赤霞因很不识趣的在许仙和杨婵郊外踏青的时候出现,非要拉着许仙论道而被杨婵揪着领子扔到了山脚下的半个时辰之后。

  重新回到兰若寺的大胡子,身边多出来了一个人。

  嗯,确切的说.....是一个书生打扮的人。

  看到大胡子带来一个书生的第一时间,许仙的第一反应是.....终于不用被大胡子缠着讨论儒学了。

  第二反应是,可怜的儒生。

  第三反应是——卧槽!怎么是他。

  同样的,被大胡子抓着衣领子带着飞回兰若寺的书生,在一落地看到兰若寺竟然有这么多人之后,第一反应是做自我介绍。

  当然,他也是这么做的。

  “小生宁采臣,见过诸位.....汉文兄?”

  自我介绍只介绍到了一个名字,当视线落到许仙的脸上之后,下意识的,宁采臣有些犹豫的叫出了许仙的名字。

  “采臣?”

  看到书生的第一时间,许仙并没有认出这个自己已有数年未曾见面的幼时好友。

  但越看越眼熟,再一听到对方的名字,许仙当即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可不就是住在自己隔壁家的王大叔家七舅老爷的小孙子宁采臣吗?

  小的时候,每年夏天自家隔壁邻居王大叔的七舅老爷家的小孙子总会来王大叔家住一段时间,同龄之中只有他们两个玩的最好。

  一来二去,数年下来也有着不浅的感情。

  只是后来据说王大叔的七舅老爷家的小孙子读书非常有天赋,十一岁得童生,十三岁中秀才功名,如今已经十七岁的宁采臣,他也不知道现在是举人还是已经进士及第。

  不过能在这里遇到小时候的玩伴,不管对方是举人还是进士,对于许仙而言,都是一个不小的惊喜。

  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虽然昨天才下过雨,天气没有久旱,今天也没有下雨,金榜还未题名,洞房花烛.....

  许仙下意识的看了杨婵一眼......嗯,还需努力。

  但能够他乡遇故知,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所以.....

  两人深情对视,口中喊着对方的名字,越众而出,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汉文,好久不见!”

  “采臣,自从王大叔上次从墙头上摔下来摔断了腿之后,至今已经许久不曾听过你的消息了!”

  宁采臣笑笑,“我还是当年的老样子,倒是你,可曾考中了功名?明年的会试可有把握?”

  听到这里,许仙已经知道了宁采臣的近况。

  既然考虑的是明年的会试,自然就证明对方已经拿到了会试的入场券。

  也就是说,对方已经参加过了乡试,且已经中举。

  “原来采臣你已经中举了,还未曾恭喜你呢。

  明年的会试,说不得要与采臣你同台竞争一番了!”

  尽管自己连院试都没过呢,但并不妨碍许仙对于自己能够连过院试、乡试、会试三观,直接殿试进士及第的信心。

  笑话了,有系统加身,开着逆天外挂,还考不了区区一个功名的话,他许仙可以去后山找那个树妖大战七天七夜,求一个精(和谐)尽人亡了!

  “来自宁采臣的牛逼值+31!”

  听到许仙的话,宁采臣也是一愣。

  两年前还曾听过许仙的消息,那时的许仙连县试都还没有通过。

  怎么现在听他的意思,似乎在这两年的时间里连过了县试、府试、院试、乡试,同样中举,等着明年的会试了呢?

  不过,虽然震惊,但宁采臣却并没有怀疑许仙是不是在吹牛逼。

  毕竟,会试会把全国各地的举人都凑到一块,到时候大家都在京城一通参考,这是做不得假的。

  就算许仙是吹牛逼,这牛逼到时候也是一戳就破,他不认为对方有吹这个牛逼的必要。

  所以先入为主的,就以为许仙是已经考中了举人,对于能够参加会试有了百分之百的把握。

  对于一个两年前还连县试都没过的学渣,突然站到了和自己同样的高度这件事,宁采臣自然是非常震惊的。

  旁边几人看着许仙和宁采臣叙旧,也都非常意外。

  谁都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外的兰若寺之中,竟然发生两个数年未见的幼年好友重逢的巧合。

  这.....是得有多大的缘分啊!

  嗯,是缘分也是孽缘。

  看着许仙和宁采臣握在一起的手,几个旁观者心中不约而同的生出这般想法。

  “卧槽!”

  似乎是感应到了身边某位姑娘诡异的目光,许仙低头一看自己竟然傻逼似的还和宁采臣拉着手,这一惊差点骂出声来。

  赶忙松开了宁采臣的手,后退两步拉开了些距离,证明自己不是弯的。

  弯不弯的无所谓,主要是不能在女孩的面前表现的不够直啊,万一引起什么误会.....

  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

  “采臣兄,何以你会出现在这兰若寺之中?”

  退回到杨婵身边,与宁采臣拉开了足够的安全距离,许仙这才想起来要问正事。

  闻言,宁采臣一愣,我刚刚没说吗?

  没有的话,就再说一遍吧。

  “汉文也知道,四年前已考中秀才,两年多前更是中了举人,参加了一次会试,结果落榜。

  落榜之后,为了下一次会试能够增加一些把握,这几年的时间我一直在四处游学。

  数日前来到此地,遭遇贼人丢了盘缠,前日在临县讨了个要账的活计,结果昨日一场大雨淋湿了账本,没有账本店家不认账,没有银钱收获住不了客栈。

  无奈我只能向人打听了一下,知道这镇外有一座山,山上有个兰若寺,能够住人,于是就来了这里。”

  听到宁采臣的话,许仙总觉得这番说辞似乎有些熟悉,好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

  但仔细回忆,又不记得什么时候听谁说过。

  努力的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自己也并没有听哪个朋友说过这事。

  修士的直觉不会骗人,既然自己有这种感觉,又想不出这感觉来于何处,许仙只能请求场外支援。

  “系统,这桥段为什么有种莫名的熟悉,我是不是曾经在哪经历过或者见过?”

  对于许仙的疑惑,苏洛都懒得回答,直接丢给他了一本《聊斋》。

  看着这本名为《聊斋》的故事书,许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上次参加那个所谓的诗会的时候,听着别人吹牛逼,在装逼之前的那一段时间自己觉得无聊,就从系统商城里跳了本志怪读本来看。

  就是从那本书里看到过相似的桥段,只是当时自己看的并不认真,只是粗略的扫了几眼。

  记得当时还觉得故事里的主人公叫宁采臣,跟自己幼时的一个朋友名字一样呢。

  不过那故事发生的地方离他们的故居似乎有数千里之遥,再加上他认识的宁采臣家境颇为殷实,并不会穷的住不起客栈还要去荒山野寺借宿,所以他才没有去怀疑二者是同一个人。

  现在想来,兰若寺,树妖姥姥,要账的书生宁采臣,还有大胡子道长燕赤霞,再加上个聂小倩的话,这一下子不就都凑齐了吗?

  想到这里,许仙以神识认真的看了一边这篇出自《聊斋》的故事。

  当看到宁采臣的祖籍写着浙人的时候,他还暗叹自己之前疏忽。

  当看完整个故事的时候,他也忍不住为宁采臣和聂小倩之间的爱情故事而.....吐槽!

  mmp的,宁采臣,口口声声说什么平生无二色,结果家里都有了正妻了,还来撩拨人家小女鬼,把人救出去带回家之后还不是让人做了小妾。

  好不容易熬死了正妻,小三转正没几年,结果宁采臣中了进士当了官,没几年就又娶了填房进门。

  这就是你的平生无二色?这就是你的轰轰烈烈?

  看完了这个故事,许仙得出了一个结论——所谓的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实际上都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额.....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的看了眼杨婵,又莫名其妙的有些心虚的看了一眼白素贞。

  自己都没明白自己心虚的什么,许仙收回目光,对着宁采臣问道,“采臣,你都已经成亲了?”

  宁采臣一愣,“成亲?没有啊!我两年前外出游学,当时还不满十五岁,怎么可能成亲。”

  许仙:“o((⊙﹏⊙))o???”

  没成亲?难不成书上写的是假的?

  “系统,你粗来,你卖的是本假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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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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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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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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