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陆婉湄是那种小家碧玉型的样子,虽然年纪还小,但因为吃得好,穿得好,所以在学校很能吸引人眼球的。
她大概就喜欢被人用欣赏又羡慕的眼光看着,所以每次出门都很注意自己的形象,这样自然让她很受男同学们欢迎,但女同学们就不一样了。
刚开始,虽说有些羡慕她,但也没谁特地针对她,谁让她爸爸不但是学校老师,而且听说她家里条件也不错呢?
尤其是后来,她爸更是考上了很难考的大学,大家伙儿心里就更想跟她走得近些,但她是怎么做的?
虽然也待人和气,但那眼里总带着一股子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孩子么,都是敏感的,时间长了,也就没多少人愿意捧着她了,毕竟,谁还不是个宝宝啊。
好吧,她们虽然被家里送去上学,但还真不能说是家里的宝贝,大多数人家的宝贝蛋都是男娃,这就让她们感觉更不好了。
凭什么大家都是女孩子,你就能过得那么好,还经常穿新衣服啊?在绝大部分同学都穿着打补丁的衣服时,就你穿得那么体面好看?
讲真,陆婉湄整就一个拉仇恨小能手,人家没联合起来对付她,捉弄她就已经很不错了好不?
看看她和婉漩,除非是去县里,否则,外衣一般都是穿那几身半新不旧的衣服,偶尔绣个两三朵小花在衣服上,别人问起来,就说衣服坏了就绣成了花儿。
如此,既不太显眼,又能让自己穿得舒服,两全其美有何不好呢?
明明她们两个大的天天如此,陆婉湄愣是视而不见,所以被人针对了又怪得了谁呢?
但凡她稍微动动脑子,也该知道最佳的处理办是什么,而不是跑去跟人对骂的好不好?
亏她还是个重生的呢,明明她以前也没这么蠢呐,天晓得,为什么重生一次她为何变成了这模样?
其实原因很简单,小时候吃不饱穿不暖的记忆太过深刻,难得重生一回,家里又有好吃的好穿的,她自然要加倍的补偿回来了。
在陆婉湄看来,自己不过是穿个新衣服而已,有什么大不了?她又不是吃别人家的米,穿别人家的衣,也没有碍着谁,当然是怎么高兴怎么穿呐。
事实上,每次看到家里人穿得不怎么样去上工、上学,她都觉得很好笑,明明有新衣服可穿,何必要为难自己穿得那么差呢?
就连小弟,也是每天被两个大的穿旧衣服,对于这个弟弟,陆婉湄还是有些感情的,因为他很重情,只是命不太好。
所以有时候她会为弟弟争一争,可惜每次都无功而返,两个大的该怎么给弟弟穿还怎么给弟弟穿,半点儿都没改过,把她气个半死却又无可奈何。
更让她吐血的是,有时候小弟听到她让两个姐姐给他穿好衣服,他还会帮着两个姐姐说话,什么别人都是这样穿的云云,差点儿让她气得吐血。
她明明是为他着想好不好?怎么到头来反而成了她的不是了?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既然他自己都不在意,那她还费那个劲儿干啥?
所以时间长了,她也就不在管小弟穿啥了,反正出门被人笑话的又不是她!
大约也是因为这个,所以她的性子变得更加执拗了吧,所以当她找两个大的告状,想让她们为自己出头的时候,她们不但不给她出头,还劝她跟她们一样换衣服的时候,她才又发了好大一通脾气。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她依然我行我素,然后在学校里继续被人排斥,当然,同时也会收获一些羡慕、嫉妒的目光,至于有没有恨,陆婉湄表示没感觉。
“也是,也不知道婉湄到底为什么不听劝,明明我们是为她好啊,可她却好像认为我们在害她一样,真不知道她怎么这个样子呢。”
一想到婉湄,陆婉漩就不知道该说啥,她觉得,这个妹妹似乎有点儿跟妈妈一样了,你说的明明是为她好,结果她非但不领情,反而还觉得你在害她一样。
或许,这就是遗传吧?她不太确定的想着,又觉得自己不该这样想,再怎么说,那也是自家妈妈,怎么能跟别人一样那般想妈妈呢,真是罪过罪过啊。
陆婉清耸耸肩,淡淡的回道:“谁知道呢,她要是非不分,我们也无可奈何啊,总不能把她打一顿吧?”
咳咳咳,打一顿,大姐,你可真敢想啊,爸爸可都没怎么打过我们呢,这要是让婉湄知道你有想打她的心思,只怕会恨死你咯。
得,我还是当没听到吧,要不会让大姐难为情的,陆婉漩善解人意的想着,也点了点头道:“算了,这事儿还是交给老爸来解决吧,我们都还只是孩子呢,可管不得那么多。”
呃,不得不说,我们家阿漩也学坏了,瞧瞧,这锅甩得多自然呐,如果陆婉湄不是个重生的,说不得她还真会揍一揍,让改改脾气。
但她重生了啊,所以揍她这个事儿吧,她是不能做的,本来她心眼儿就挺小的,她何必去费那个心思呢?
毕竟是成年人,她有自己的想法,自己何必去当那个恶人呢,井水不犯河水对她来说就很好。
当然,前提依然是她不能损害这个家的利益,否则,她才不介意对她动手什么的呢,反正打闷棍的事儿她又不是没干过。
这时,她嘴角微微一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啊,没想到爸居然今天回来了呢。
“婉清,婉漩,你俩在这儿说什么悄悄话呢?”陆清源一回家便看到老大老二两个在院子里不知在说什么,心情格外的好。
虽然离家并不算久,但他一直挺挂念家里的,如今放了假,他便迫不及待的往家里赶,如今看到孩子们,他便觉得自己受的苦就不算什么了。
“爸爸,爸爸,您回来了呀?我和姐姐刚刚还在讨论您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呢。”陆婉漩看到老爸,可高兴坏了,爸爸回来了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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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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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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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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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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