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婉清却不以为意,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如果一个人的本性那么容易改的话,李小琼未来又不会变成那个样子了,但话说回来,如果他们家一直这样,时不时的能吃到些好吃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自家妈妈估计还真有改变的可能?
那么,陆婉湄呢?她要花费苦心好好对她,然后,慢慢将她引到正途上来么?虽说上辈子她那般对自己,可是,这辈子的她还只是个小孩子而已,如果慢慢引民,没准还是可以改好的?陆婉清默默的吃着饭,想着心事。
待入夜之后,确定妹妹和弟弟都睡熟了之后,陆婉清才来到空间里,她之前收集来的种子,现在正安安静静的呆在空地上,瞅了一眼金银花田,那些金银花又已经开了,可惜啊,又开了,要是还没开该多好啊,一斤贵两斤半呢!
先把金银花摘了,然后又拨了一些野果子树,便把今儿收来的种子种了下去,因为一共也没多少种子,所以种起来也不费什么事儿,每一种种子叱,陆婉清种下就会再隔很远才再次种一排下去,这样一共也只用了两块地。
而她今天中午种下去的那些蔬菜,一些已经成熟,一些呢,已经老去,还有一些居然又跟猪草一样,自行生长出了许多,看得陆婉清欣喜的同时又有些无奈。
看着地里的一片丰收景象,她不得不学着勤劳的小蜜蜂们,不停的忙来忙去,唔,如今她空间里的小蜜蜂们又多出了几窝,没办法,它们繁殖得太快,之前的窝都装不下它们了,这不,它们便自行又搭了几个窝出来。
陆婉清特别担心自己的空间会不会有一天会成了蜜蜂们的天下,一想到那样的场景,她就有些恶寒,也不知道这个蜜蜂该怎么控制才不会那么疯狂自由的生长啊?
幸亏陆婉清今天移栽进空间里的蔬菜种类虽然多,但数量上并不多,她又将几种蔬菜种在一块地里,这就导致它们很规律的生长,每个品种的那些地长齐了,便不再继续生长,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原理。
陆婉清研究了半天也没研究出个什么名堂来,最后只能放弃了,把成熟的瓜果蔬菜们都了起来之后,她又叹了口气,这么多瓜果蔬菜呆在空间里睡大觉,真是浪费啊,这要是在几十年后,她一定要想办法开家淘宝店!
然后把这些东西全部卖出去就成钱,这样她就能靠着这个空间,呆在家里闷声发大财,只可惜啊,这年代别说电脑了,别说互联网了,就是冰相什么的,也不多见,她想悄悄发财都不行,现在摆在她面前的就只有两条路,要么自己拿出去卖掉,要么,就让它们呆空间里。
自己拿出去卖掉,少了还好说,可以瞎扯说是自家种的吃不完,拿去卖的,可多了的话,谁信她这鬼话啊,万一引起别人的注意或者怀疑的话,那她可就惨了。
再有就是放在空间里睡大觉,虽说很浪费,但是胜在安全,等以后有机会去大城市的话,或许她可以干一票大的?所以她决定,接下来她还是该干嘛干嘛,瓜果蔬菜什么的成熟了就收,收来就放在旁边土地上放着不管,反正也不是多费事儿的事。
“呼,终算是把活儿都干完了,区的小胳膊小腿儿的都快抬不起来了,尤其是受了伤的这一只胳膊,更是酸疼的厉害,不行,我得歇歇,我还小,还有大把的时光要拿来享受,可不能太糟蹋自己了!”忙完之后,陆婉清自言自语的说道。
然后就想起了今天在城里得来的那本有些破旧的《本草纲目》,那本书不知道为啥,她瞅着特别的古朴,也不知道为啥那位怎么就舍得将它给了自己,真是便宜她了呢。
想到那本《本草纲目》,陆婉清就进了房间,她从外头丢东西进来的时候,大致可以这么想“放在空地上、放进房间里,丢进地里,丢进院子里”这样简单的指令,一般都很有效,而她收《本草纲目》的时候,想的就是放进房间里。
但素,这幢房子有好几间房,所以陆婉清找了一圈儿下来,才终于在卧室里找到它,此刻,《本草纲目》正安静的躺在梳妆台上,好吧,她觉得自己下一次应该想得再详细一点儿,比如“放在卧室里,放在厨房里,放在客厅里”这样?
“嘿嘿,等我熟读了这本书上的药草,以后去山里估计闭着眼睛都能认出那些是有用的药材了!”陆婉清两眼放光的看着本草纲目,想也不想便一把抓了起来,但素,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原本柔软无比的纸张居然忽然变得锋利了起来。
然后,陆婉清的手指头可就遭了殃,撒拉一下,就被割出了两道血口子,鲜血顿时就流了出来,啪嗒啪嗒的掉在了书上,陆婉清下意识的想将书丢掉,可是又没舍得,这收本来就挺破的了,要是再这么一摔,天晓得会不会被摔烂了?
“惨了惨了惨了,血掉在书上,以后那字还能不能看清楚啊?”有些心疼的看着自己的血滴在书中的字上,陆婉清有些郁闷,暗怪自己不小心,怎么就这么毛躁呢,书就在这里又不会跑,要是血把书上的图给染得看不清了,那她以后还怎么去山里寻宝啊?
然而当她准备将书上的鲜血擦掉的时候,令她惊讶的一幕出现了,明明还鲜红鲜红的血,在接触到那本书之后,居然滚了两滚,然后,慢慢的融了进去,最后竟然消失了,没有错,是消失了,而不是散开了!
虽然陆婉清之前已经有了一些非同寻常的经历,可是,重生是莫名其妙,得到空间纯属意外,控制温度是因为有了空间的缘故,可是,这本书是什么鬼?为什么它能吸血啊啊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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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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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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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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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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