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四点半。
一名正值青春年华,容貌秀丽的女囚犯,画了一个素雅精致的妆容,换上了一条新裙子,脚上戴着镣铐,刚吃过或许是她这辈子最后一顿早餐,目光呆滞,等待着最后时刻的来临。
五点整。
监舍走廊大铁门传来哐啷的撞击声,一阵嘈杂的脚步朝这边走来。
女囚犯身子微微一颤,嘴角勾起一抹凄惨的笑容,这一刻,终于来了!
监舍门被打开,身着制服的管教走了进来,旁边还跟着几名体格魁梧,荷枪实弹的武装战士。
“周惊蛰,你出来一下。”
管教轻轻叹息,看到对方颤抖的身子,开口道,“自己能行吗?”
周惊蛰脸色惨白,笑着点点头,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扶着床沿站了起来,一步,一步,朝着外边走去。
她被带到一间小屋子,卸下了脚上的镣铐,然后被五花大绑,领口上贴了一张写着她名字的名条。
几名身着制服,神色严峻的法官走了进来,“周惊蛰,经最高司法部核准,今天将对你执行死刑,你有什么遗言要说吗?”
周惊蛰目光空洞,轻轻摇了摇头。
可是一瞬间,她又猛然抬起头来,眼神闪过一抹狠厉的阴冷,厉声道,“我不后悔,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同样会把那个狗男人一家碎尸万段!把那个村子的那帮混蛋再杀一次!”
法官眉眼一皱,“带走,押赴刑场交付执行!”
她被押解上刑车,行刑地点在个荒凉的小土坡。
她跪在小土坡的面前,最后一次抬起头,仰望着这片阴沉沉的天空,随即深吸一口气,轻轻把眼睛闭上。
哗啦——
身后枪栓拉动,周惊蛰此时却并没有感到半点恐惧,反而有些期盼着这一刻的来临。
或许,这对她来说是一种解脱。
可是几秒钟后,枪也没有响起。
一个脚步声走到她的面前。
“周惊蛰,女,现年二十三岁,出身书香门第,名牌大学高材生,前途坦荡。”
“毕业后,本有一份高薪职业,却跟着自己的男朋友去到乡下,不顾自己的父母反对,与对方结婚。”
“婚礼当天,因接受不了当地婚礼陋习,需要跪在婆家人面前,大声朗诵三从四德,从而和婆家人发生争执。”
“婆家人以训诫为由,用竹鞭当场进行殴打,丈夫不仅不帮忙,反而说新婚妻子就得收拾,以后才好管教。”
“受尽折磨后,被婆家人摁着脑袋磕头,后来想要逃离,被婆家人用铁链锁住,并没收了一切通讯工具,每日折磨。”
“一次趁着婆家人熟睡,偷出钥匙打开锁链,准备逃离时再次被抓住,并扒光衣服在村里游街示众。”
“之后突然变得听话贤惠,婆家人慢慢放松警惕。”
“三个月后,公公大寿,宴请全村人,你做饭的时候,向锅里下了烈性农药。”
“全村人大部分单场暴毙,剩下活着的也只有半条命,被你用镰刀,一个个屠戮。”
“你的丈夫,和婆家人,更是被你切成碎块,因影响恶劣,且事后没有悔过之心,就算是最好的律师团队出手相助,最终也被判了死刑。”
前边突然有个男人的声音淡淡说道。
周惊蛰有些疑惑,这些事起诉书上不是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吗?
难道临行之前还要宣布一次?
睁开眼睛,却发现面前站着两个穿着便服的年轻男人。
没等她开口,站在左边那个样貌平平的年轻人,对她笑了笑,朝她面前扔了个信封,“两个选择,第一,继续承担你该承担的责任。”
“第二,到信封里这个地址去报道,不过从此以后,你这条命就归我了。”
说完,两个男人转身离开。
就这样,两个月以后,杨玄和薛超的足迹踏遍大江南北。
将一个个信封扔在不同的人面前,不过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身陷绝境。
回南江的路上,薛超终于知道杨玄到底想干嘛了。
“君候,你是想重组血刺?”
薛超眼里闪着信封的精芒。
他在训练营的时候,就听说玄字軍曾经有一支战斗力极强的精锐小队,叫做血刺。
这支小队可以说是玄字軍最精锐的小队,是杨玄亲手训练出来,并且直接对杨玄负责,就连其余七大首领都没权利调配。
可是在三年多以前,一场恶战中,杨玄中了埋伏,那支血刺小队拼尽全力,这才让杨玄躲过一劫。
不过付出的代价却是血刺小队全部战死,无一生还!
所以薛超看见杨玄这些天的举动,很容易的就猜到了杨玄到底想干什么。
“不错!”
杨玄点头道,“现在暗世界局势混乱,玄字軍还没有足够的把握彻底和夜枭集团撕破脸皮。”
“因为夜枭集团对我们了如指掌,最好的方式,就是出奇制胜。”
“重组血刺便是最关键的一环,到时候,血刺就是我们出奇制胜的那支奇兵!”
薛超听得热血沸腾,可是转念一想,又感到有些不太对劲,“不对啊君候,血刺乃是玄字軍最精锐的小队,段时间内哪里能训练得出来?”
“就算是想重组血刺,最好的人选,也应该是从训练营去挑选。”
“毕竟训练营的人都是从小就在那个环境长大,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比外边的普通人号的多吧?而且这玩意儿可不是能吃苦就能练出来的。”
“不错!”
杨玄点头道,“但是有两点,第一,血刺作为奇兵,自然就在一个奇字上边。”
“如果我们在训练营挑选精锐,必定会被夜枭集团的耳目盯上,这样一来就毫无意义了。”
“所以我血刺的重组,绝不能沾染上暗世界,夜枭集团的耳目再多,也不可能渗透到龙夏国。”
“另外,我这样做的原因,也不仅仅是为了避开夜枭集团的耳目。”
“而是因为,我现在不可能用十几二十年去重新打造出一支血刺,夜枭集团不会给我们那么多时间。”
“我只能找到一些身陷绝境的人,也只有他们,才会激发出体内最大的潜能。”
“名单上的这些人,身陷绝境只是考量标准的门槛,他们的性格,经历,背景,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
“说得简单一些,这些人都必须是罕见的奇才,无论是头脑还是根骨,都一定是上上乘。”
“然后再通过更加残酷和严苛的训练,方能够在段时间内重新打造出一支新的血刺!”
“至于战斗力,十年之内,不奢望他们能和曾经的血刺比肩,能在段时间达到曾经那支血刺一半的战斗力,就足以抗衡夜枭集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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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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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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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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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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