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雨肖打断:“小兄弟莫急,你大可放心,我并非是怀疑你撒谎。所以,你且先别说话,听我分析。若有不对之处,之后你再指正,可好?”
“这…”小叫花似乎还想表达自己的意见。
然而,他的话未出口,就被南宫焱打断:“先听雨兄弟把话说完。”
既然帮主都开口了,他也就无可奈何,只好低应了一声:“是!”
见此情形,雨肖微微一笑,又开始继续说:“还有,两处伤口的长度,我也进行了比对,发现是前胸略长于后背。所以,按照正常利器的基本构造,可以肯定,马舵主并非是后背中剑,而是被人趁他平躺或熟睡之际,从正面以短剑或匕首,当胸刺穿而亡。”
说完,他这才又转头望向那已经一脸煞白的小叫花子问:“好了,现在你可以说话了。就由你来说说,你为什么要撒这种谎?为什么要骗众人?为什么要杀马舵主?”
雨肖的问话,一句比一句重,声音也一句比一句响亮,直到他最后一句话问出口,小叫花子已经彻底慌了神,连连开口否认:“不是我,不是我,马舵主不是我杀的。雨少侠,您不是说过,您没有怀疑我吗?”
“我确实没有怀疑过你,因为我从一开始看到马舵主身上的伤口后,便已经肯定,杀害马舵主的凶手,不是旁人,就是你!”此时,雨肖的神色出奇严肃,双眼也直直的瞪着小叫花子。
“这,这…”小叫花子被他盯得越加慌乱,四顾了一下周围后,突然普通跪倒在南宫焱面前,抱着他的腿,语无伦次的哭喊说:“帮主,帮主,你要相信我,我真的没有杀马舵主,马舵主真的是被一个神秘刺客杀害的。你不要听信这人胡言乱语,我可是丐帮弟子,您应该要相信我啊。他只是一个外人,是居心叵测,有意想借机挑拨和祸乱我丐帮的人…”
“你够了!真是恬不知耻。”不等南宫焱说话,雨肖怒喝一声,打断小叫花的哭喊。
他是见到了这种地步,这小叫花居然还狡辩,甚至还想以歇斯底里的哭喊来博取同情,更把脏水往自己身上泼,终于动了真怒。
紧接着,还厉声教训:“丐帮乃是一个忠义之帮,怎么会出了你这等宵小之辈?丐帮的教义乃是忠义之道心中藏,衣食不羁又何妨。这是何等的高风亮节?可你却为了自己的一点蝇头小利,不但暗杀那么信任你的马舵主,还置福建成千上万的灾民于不顾,你的忠义之道呢?”
“你,你胡说,你说是我杀的马舵主,可有什么证据?”被雨肖一通训斥,小叫花面红耳赤的反驳说。
“证据?哼,太多了,我就一点点说给你听,让你心服口服。”雨肖冷哼一声,开始解说:“第一点,马舵主并非是死于今天下午,而是昨日深夜。他是在熟睡之际,被你刺死。”
说着,直接再次走回到马舵主的遗体旁,说:“我虽不知在这般尚且有些炎热的仲夏夜,你从拿弄来那么多冰块。但是可以肯定,你在杀了马舵主之后,为了让今日的谎言看起来更真实,你便将他的遗体放于冰块之中,防止腐坏。毕竟,才死不久的尸体和已死一天的尸体,还是有许多不同。可若是置于冰块之中降温,差别却不会很大,让人难以分辨。”
“既然如此,你又凭什么时候马舵主已经死了一天,而且我还用了冰块。”小叫花借机反问。
“很简单,马舵主衣服曾经全身湿透过,而且是在他已死之后。”雨肖冷哼着回答:“用冰块的方法确实不错,但会有一个破绽,那便是冰块融化后,残留下来的水。”
说着,他提起马舵主的手臂,摸着他的袖子说:“马舵主的衣裳,到现在摸上去尚且还有潮湿感。当然,这点,你又可以狡辩说是他急于赶路,所以曾满身大汗。可这被水化开的血迹,你作何解释?”
最后,雨肖指着马舵主前衣襟上,明显有些化开的血迹问:“莫不是马舵主死后还在赶来,还满身大汗,甚至大汗淋漓?”
“这…”小叫花子终于无言以对,不过,他依然还是抵死不认。灵机一动后,再次狡辩的说:“即便如此,那也有可能是马舵主生前所出的汗水,浸湿了衣服,血迹又沾到未干的衣服上,所以才会这样。”
“好,虽然牵强,但也算你说出了一个理由。”似乎早料到他会这么说的雨肖,冷笑一声说:“那么,凶器到现在还在你的身上,这一点,你又要如何解释?”
“什,什么凶器?”小叫花失措的问。
“哼,你没发现你今天身边的苍蝇特别多吗?”雨肖冷哼一声说:“确实,丐帮弟子大多衣食不羁,像这种仲夏之夜,身侧有些蚊蝇绕旋也是正常。可你就没发现,你周身的蚊蝇,大多都集中在你右脚靴子处吗?估计是你在杀了马舵主后,慌张之下忘记擦拭干净凶器上的血迹,就匆匆收入鞘中。因此,那浓重的血腥味,才会吸引来那么多蚊蝇。”
说着,他还又上下打量了一遍小叫花子,嘲讽的说:“说来也怪,你还是我见到过的,第一个穿靴子的丐帮弟子。只是不知能否将你藏在靴子中的东西,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雨肖说的没错,丐帮中人大多不会去在意自己的穿做打扮,基本都是草鞋一双,即便是身为丐帮帮主的南宫焱,此刻他脚上也只不过是一双破旧的布鞋而已。当然光是穿了一双皮靴,这并不能证明任何问题。看在听到雨肖让他把靴子中所藏之物拿出来的时候,小叫花子脸色霎时间变得铁青铁青。犹犹豫豫的半天,也不见他有所动作。
终于,南宫焱冷喝一声:“拿出来!莫不是还要我帮你取出来?”
听到这话,小叫花子浑身一哆嗦,缓缓的弯下身子,从他右侧的靴子内,慢慢摸出了一柄小臂长短的短剑。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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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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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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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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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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