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宗武阳此刻也在这个书房里,而且正伏在案上泼墨挥毫,只见他大笔挥墨,在书桌上一气呵成写下“叶尘”两字。
提笔之后,又凝望了这两字足有半刻钟,这才抬头看着站在一侧的红柳说:“这两年来,辛苦你了。不过,你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此次之事若成,我必记你一功。”
此话静思恐极,原来在两年前,他就已经安排这个红柳混入登封城内最大的青楼中,还将之捧成花魁。就好像早已经知道,冷傲云昨天必定会经过登封城,也必定会在此下榻,更必定会一如往常的请城中最大青楼的花魁名妓照料自己起居。
这是不是又表示,如今登封城内发生的一切,其实早在两年前,宗武阳就开始布置,那么这登封城内就实在无法计算他到底还有多少眼线了。
而且要知道,在两年前,天下四公子的名号才刚刚在江湖上崭露头角。由此可见,宗武阳的智谋确实不容小觑。这也就难怪叶尘会这般处处提防他,甚至还表示自己一辈子最不愿意再见的人就是他。
“谢少主,只要是为了少主,红柳愿意肝脑涂地,死而后已。”红柳俯身谢道。
就在这时,突然一只灰白色的信鸽扑棱着翅膀,划过黄昏的天空,落在了宗武阳书房的窗台上,并“咕咕咕”的叫唤了几声。
也不用宗武阳吩咐,红柳主动上前抓住信鸽,解下绑在它脚上的细短竹筒,拨开蜡封后,双手捧着从中倒出来的被卷起来的纸条,低着头递向宗武阳。
然而宗武阳并未伸手去接,只是笑着对红柳说:“我记得你以前可没那么拘束,怎么此次见面,居然变得这般见外?”
“当年奴婢年幼无知,还请少主勿怪。”红柳浑身一颤。她可一辈子都忘不掉,两年前她之所以会被宗武阳派来在青楼中卧底的原因。
只因为一句玩笑话,自己身为女子的一生几乎就此毁于一旦,可悲的是由于自己所有家人的身家性命全被掌握在血魔教手中,让她心里有恨有怒有怨有仇,却唯独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心。
宗武阳摇摇头说:“嗯,两年的历练果然让你成熟多了。只不过,我其实更喜欢当初那个能率真直言的你。”
虽然他明明是笑着说的,可是,当听到这话的时候,红柳那单薄的身子,不由得浑身颤抖起来,连声说:“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停。”宗武阳转而再次低头看着桌上苍劲有力的两个字说:“其实,有了你送回来的消息,这信息根本已经没有意义。”
说完,他微微一顿,似乎想到了什么,却又说:“还是念吧。”
“是。”红柳轻应一声,摊开纸条逐字念道:“曹世是假…”
然而她才念了四个字,就被宗武阳直接打断,轻哼一声:“哼,果然如此。”说着,还同时挥手将手中的毛笔甩在了书桌上“叶尘”的两字中间。
当饱沾墨汁的笔尖落到桌面上的一瞬间,洁白的纸上立刻渲染出一大片乌黑,而且这片乌黑还不断扩大,最后更是直接吞噬了纸上原有的“叶尘”二字。
“少主,那我们之后怎么办?”红柳怯怯的问。
“你立刻下去传我令,让我们现在这登封城内的所有人马,不惜一切手段,把整个城给我严密监控起来,只要一旦叶尘回到城里,就要让他插翅难逃。”宗武阳说:“同时,也安排人,把曹世就是叶尘的消息散播出去,让那些还留在城里的武林中人都去找他。”
“是!”红柳应了一声,就匆匆退了下去。
而也是从这一晚开始,登封城内的所有人,不仅仅是武林中人,都突然感觉到城里本就已经十分紧张的气氛,突然变得更加压抑起来。
时间犹如指间沙,短短两天更是就在弹指一挥间。这天的天气阴雨绵绵,空中的乌云,压得很低很低,感觉让人都有点喘不上气来。
一辆卷着仆仆风尘的马车,顺着官道一路疾驰进了登封城内,且并不停歇,直冲城中最大最豪华的客栈。
万幸由于天气恶劣,登封城街道上的人影稀稀拉拉,不然以马车这般横冲直撞的样子,或许还真会因此撞死撞伤一大片人,闹出不小的动静。
而现在唯一让路人赶到好奇的是这辆飞驰而过的马车上,赶车之人居然是个叫花子,一个身材矮小佝偻,脸色惨白的犹如痨病鬼一般的叫花子。
不错,这赶车之人正是当今丐帮最年轻的长老霍思人,也就是“活死人”。而马车上的人,自然就是花无泪。
活死人在把马车在客栈前停稳后,并未立刻通知车内的花无泪下车,而是直奔客栈大堂。
但就在他即将跨门的那一刻,一个店小二打扮的人却迎了上来,一把拉住问:“喂,站住,你这叫花子怎么这般不知好歹,这里也是你能来的吗?”
然而,活死人似乎很急,只见他边不耐烦的推开店小二,边没好气的说:“滚开,老子现在没空理你。”说着,随手丢给了他一大锭银子,就直接冲进客栈内。
看到自己手中足有十余两重的银锭,店小二本满是怒色的脸瞬间变成了谄媚,点头哈腰的跟上去问:“这,这位大爷,您是打尖呢还是住店呢?”
“既不打尖也不住店,我是来找人的。”活死人头也不回的说:“小二,我问你,你们店里天字一号房的客人现在在房里吗?”
“在,在,那位客人已经两天没出门了。您老顺着阶梯上去,左手边第一间便是天字一号房。要不还是小的带您上去…”店小二点头哈腰的说。
“不必了,既然知道他在,我自然有办法让他下来。”活死人挥挥手说,紧接着猛地扯开嗓子喊:“冷傲云,你个木头,故人前来,你居然也不出来迎接。”
声如洪钟,震得整个客栈都簌簌发抖,扑棱下无数灰尘。
而当他喊到第二声时,冷傲云终于出现在阶梯口,冷漠的望着活死人说:“活死人,你又活得不耐烦了吗?”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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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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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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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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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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