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潜入梦>三百零六章 金月的挑战
  原本他想起名叫“星牌”,可是一琢磨吧,自己就没打算长干这个买卖,为此还毁了一代国产名牌,好像也太缺德了点儿。(23w[x]那么好的牌子,还是留给有识之士去发扬光大吧,既然星牌不成,那咱就叫月牌得了,星月星月,多少也沾点人家的福气。

  “喂,那位呼我?”电话很快接通了。

  “哎呀,你还真快啊,这个东西那么好用,你干嘛不给我也买一个!”电话里突然传出金月的声音,清脆而嘹亮。

  “呦!媳妇儿啊,咱俩还分什么你的我的,我有就等于你有了,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是吧!”洪涛挺奇怪,金月没事儿呼自己干嘛?听话筒那边的声音,好像不是她一个人,旁边还有别的女孩子,于是洪涛坏主意又来了,故意扯着嗓子叫媳妇。

  “胡说!谁是你媳妇!你再胡说,我就告诉你……你姥爷去!”金月果然让洪涛给说急了,估计她旁边的是她同学,这下可丢人丢大了。

  “哈哈哈哈,你不应该叫你姥爷,你应该说是咱姥爷,哈哈哈哈!”洪涛目的达到了,还不忘再多贫两句。

  “哎呀,我和你要说正事儿哪,你再胡说,我就不理你了啊!”金月那边估计都已经开始跺脚、扭身子了。

  “好好好,先说正事,你要和我说啥啊?”洪涛不再逗了,逗着玩得有分寸,该停就得停。停了还可以继续嘛。

  “……我代表五十五中初中篮球队,向你的球队挑战!”电话那边的金月迟疑了几秒钟,突然大喊起来。

  “挑战就挑战。不用喊这么大声儿,我又不聋,这是你身边那些同学给你出的主意吧?他们怎么知道我有篮球队的?”洪涛差点笑出声来,金月显然被她的同学给将住了,这不是她的本意,否则上次带她去看自己组织的联赛时,她就应该和自己说比赛的事情。

  “我给她们看那些照片了。她们说如果让我们学校的篮球队也参加联赛,肯定会拿第一。也不全是她们的主意,我觉得你还真不一定能打过我们学校的篮球队。你敢试试吗?”金月倒是没撒谎,能让她的同学知道洪涛篮球队的只有她一个人,也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是怎么想的,前些天还骑在洪涛脖子上逛公园。现在又突然和洪涛较上劲儿了。打篮球的输赢关她什么事儿呢?

  “参加联赛是可以的,不过这个赛季是不成了,要是他们想的话,可以从下赛季开始参加,我非常欢迎,至于比赛嘛,也可以,你们定好日期了吗?周六和周日肯定不成。我们还有比赛呢。”洪涛对金月这种变化并不太吃惊,从小学后半段开始。她就时不常的要和自己比一比,不管是学习上还是课余活动上,她都想压洪涛一头,可惜的是很少成功过,这倒不是洪涛不让着她,而是有些东西根本没法让。

  “那就周二,下午,来我们学校,我们这里有篮球馆,嗯……2点怎么样?”金月还真要比赛,连时间和场馆都考虑好了。

  “成,多找点女同学当拉拉队啊!你和她们说,打完球我请她们吃冰淇淋,嘿嘿嘿……”洪涛不会和金月斗这个气的,她愿意打就打,输赢无所谓。

  “哈哈哈哈……闭嘴!别忘了啊,我挂了!”话筒那边果然不止金月一个人,冰淇淋三个字一出口,那边就传来了一阵哄笑,然后金月气急败坏的把电话挂上了。

  既然答应了金月要去她的学校打比赛,洪涛就不想输,古人云,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可是洪涛对五十五中的初中篮球队一无所知,而且比赛就在后天,现在再去打探好像也来不及了。那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加强自身的实力,怎么加强呢?很简单,外援呗!

  现在洪涛手里有四支篮球队,最强的当然是新街口中学的球队,因为这支球队训练时间最长,而且有了洪涛这个强力防御型的中锋坐镇,在防守方面也是最成型的。业余篮球队打球,比的不是进攻,而是防守,相较进攻而言,防守更容易组织,也更容易出成绩。

  不过搞体育运动,还是很讲个人天赋的,洪涛这个队伍里,有篮球天赋的人基本没有,这不是洪涛妄自菲薄,而是庞教练说的。而其它三支队伍,虽然目前的实力还不如新街口中学,但是他们的球队里,还能挑出个把有篮球天赋的人来。

  比如说丰盛中学的那个高中锋,他比洪涛还高半头,身材也比较匀称,最主要的是他体重够,篮下的基本功也很扎实,这得益于他有一个打过专业队的母亲。

  再比如说157中的篮球队,洪涛上辈子那个死党高建辉也被庞教练列为有天赋的孩子之一。他的反应非常快,速率也快,随着训练越来越系统,他的进步最快,现在已经成为四支球队里最好的组织后卫,黄毛都被他比下去了。

  鉴于要去别的学校打比赛,所以洪涛打算不择手段一下,他要把四支篮球队里最好的球员全都集中在一起,然后用最强阵容上场,这样赢的几率就会大很多啊!什么?说我耍赖?姥姥!金月直说要和我的球队打比赛,并没说要和我学校的球队打比赛,再说这四支球队都是我组织、管理、赞助的,那就都属于我的球队,一点毛病都没有!

  第二天一上学,洪涛就开始忙活这件事儿了,先让黄毛去通知其它三所学校的球队,下午放学后到操场集合,然后又找到了烧麦,让她组织精兵强将,倒时候随队去给己方加油。烧麦现在已经荣升为拉拉队队长,每次学校的球队有比赛,都是由她去组织拉拉队来助威,当然了,她也不是白组织,洪涛会给她一些好处,比如服装费、交通费、零食费之类的补贴,然后她肯定就给贪污了一部分,无利不起早啊!

  “我艹!人家这个学校还有足球场啊!”周二中午吃完饭,洪涛就率领一群乌合之众出发了,坐上107路无轨电车,直奔东直门总站而去。当这几十口子男男女女到了五十五中校门口,黄毛立马傻眼了,从校门口望进去,教学楼的后面就是一个大操场,这可真叫操场,既有跑道也有球场。

  “嗨、嗨、嗨!干嘛呢?淡定!闭上嘴,别和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一样,咱又不是没在正规体育馆里打过比赛,有啥可羡慕的?一会儿见到他们可别给我丢脸啊,谁要是管不住自己,现在赶紧说,省得回去我罚他跑圈!”洪涛照着黄毛脑袋上就是一巴掌,然后警告了同样伸脖子瞪眼往人家小院里看的那些队员。

  “洪涛,这边那!进来吧!”很快,金月就从教学楼里跑了出来,身边还跟着两个女孩子,一边向校门走,一边高声和洪涛打着招呼。

  “这是你那个小学同学?!长的还真漂亮啊!”黄毛看到金月之后,又有点犯花痴的意思。

  “别废话,走!”洪涛当着金月不好再去抽黄毛脑袋了,只能脸上带着笑容,然后咬着牙警告黄毛。

  “大家好,我叫金月,是洪涛的小学同学,还是邻居,欢迎大家来五十五中做客,这是我们的团支书黄蓓蓓,这是国际部的学生会长朴相美。”金月在小学当了六年班长,还真没白当,面对洪涛他们这几十号人,一点不怯场,大大方方的打了个招呼,还把身边的两个女孩子介绍了一下。

  “朴会长好……黄书记好……他们的问候,我全一个人代表了啊,朴会长您是哪儿人啊?哦,釜山啊!好地方啊,海云台韩牛烤肉、昌善洞小吃街、太宗台都是好地方啊……哈哈哈哈,釜山女孩是南韩最美的……”洪涛没想到金月还拉来一个国际部的学生,不过这都是小问题,握着这位朴妹子的小手,聊一聊她的家乡才是主要的。

  “您去过釜山!”朴妹子果然让洪涛给喷晕了,她肯定不知道洪涛上辈子是干嘛的,看到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随口就说出了自己家乡的古迹和饭馆,立马惊喜异常,连自己的手还让对方握着也忘了。

  “他就去过景山!刚才和你说的都忘啦?不能听他说什么都相信!走,我们去体育馆!还得罚你驮着我!”金月直接上来打掉了洪涛的魔爪,然后把朴妹子拉到身后,恶狠狠的和洪涛小声嘀咕着。

  “你只要敢上来,我就敢驮,我驮我媳妇怕啥?”洪涛用同样的小声儿回应着金月。

  “不许胡说!你就不能正经儿点,今天是我们组织的第一次大型活动,你可不许给我添乱,听见没!”金月让那位团支书和朴会长带着人先去体育馆里,然后和洪涛拖在后面。

  “她怎么能是支书呢?应该你是啊,不管从学习、相貌、组织能力上,你都比她强啊!”洪涛开始挑拨离间了。(未完待续。。)

  ps:ps:保底第二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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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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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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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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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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