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闻言,默默点了点头。
这里距离西牛村也已经不算远了。
但是,在路上的时候,叶天也曾用手机导航查了一下,里面根本就没有任何关于西牛村的信息。
这还不算,他上网搜了一下,依旧没有任何信息。
也就是说,这个西牛村的古怪似乎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既然如此,叶天现也不会贸然进入西牛村,一来由于阎殿的人正埋伏在那里,如果自己贸然进去,说不定真中了他们的圈套。
这二来嘛,这里已经有村落出现了,正好可以打探一下附近的人有没有听说过西牛村的。
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就在半个小时之前,青龙也已经打电话说了,牛头已经被抓,那后顾之忧就解除了。
剩下的是,就是在西牛村等着自己的究竟是什么人了。
“赤魂,带着石护法,我们一起走。”
叶天冲着越野车招了招手,吩咐着赤魂,然后摸了虎娃两下,提步朝着山里走去。
目光所及之处,一个不大不小的村落。
村落看起来有百来户人家。
叶天准备先进村打听打听他们有没有知道西牛村的。
没过多长时间,叶天就来到了那个村落。
现代社会,就算是农村,真正种地的人也已经不多了,尤其是年轻人,也大都外出打工,村子里留下的大都是老人跟儿童。
这个村子看起来非常普通,虽然说不上富有,但也说不上贫穷,至少每家每户都有红砖大瓦房。
来到村头的时候,叶天看到一块石碑上写着村子的名字:斗牛村。
呵呵,真是有意思,这里怎么老是跟牛杠上了呢?
叶天笑了笑,走进村子。
村子里的小路上有儿童戏嬉,很多老人正坐在石头上晒太阳。
看到叶天进来,都抬起头来朝着叶天看去,一个个露出古怪的神色,似乎他们村子很少有人会来,而且肩膀上还站着一只白鸟的人。
赤魂押着石护法并没有进村,而是在村头等着。
叶天看着不远处坐着两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快步走了过去,满脸堆笑地问道:“两位大爷,我向你们打听点儿事成吗?”
两个老头看起来非常憨厚,其中一个老头手里还拿着旱烟,闻言深深吸了一口,将旱烟袋在地上磕了磕,把里面的烟灰磕掉,然后一边缠着一边用土里土气的话问道:“哦,小娃子,你有什么事就问吧?”
另一个老头也咧开没牙的嘴,一个劲傻笑:“问吧,问吧。”
“问什么,老傻子,问你什么你也不会知道的。”拿旱烟的老头见另一个老头说话,翻了翻白眼。
看那样子,那个咧嘴笑的老头似乎真的有点儿傻乎乎的。
叶天也没在意,看着旁边还有一块空的石头,也坐到了石头上这才开口问道:“大爷,我就想问一下,这附近是不是有一个西牛村啊?”
“西牛村?”拿旱烟的老头古怪地打量了叶天两眼:“这个名字没有听说过啊。我活了九十年了,方圆百里的村子都印在脑子里了,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村子啊?”
“没听说过?”叶天也奇怪无比。
看老头的样子,似乎不像是说谎啊。
怪不得地图上也查不到,看来这个西牛村还真有问题呢。
那个傻乎乎的老头这时也嘿嘿笑着:“没听说过,嘿嘿,没听说过。”
“老傻子,你掺和什么。”拿旱烟的老头似乎跟傻乎乎的老头关系不错,又想训斥他。
可转头间看到了老傻子之后,忽然间一拍脑袋,似乎记起了什么般:“哎哟,老傻子,你不是整个念叨着犀牛犀牛的嘛!难道你说的那个就是犀牛村?”
“嘿嘿,犀牛村,犀牛村。”老傻子又跟着笑呵呵说着。
“老傻子,你就别跟我学话,快说说,犀牛村是怎么回事?”拿旱烟的老头似乎非常热心,抓住老傻子的肩膀问道。
“嘿嘿,犀牛村,犀牛村。”老傻子仿佛没有听见一般,依旧傻呵呵说着。
拿旱烟的老头叹了一口气:“哎,看来,他是什么都忘了。”
叶天奇怪道:“大爷,怎么回事?这位大爷说过西牛村?”
“是啊。”拿旱烟的老头点了点头,一副侃侃而谈的模样,对叶天是完全没有戒备:“小伙子,你还别说,被你这么一提醒,我还真想起一件事来。就在昨天,好像也有那么一伙人来打听什么西牛村。可我在这里待了快九十年了,却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西牛村。”
“不过啊,老傻子经常说,而且似乎自从他傻了以后,嘴里还念叨着什么犀牛村呢。”
叶天愈发奇怪:“大爷,照你这么说,这位大爷的精神以前是好的?”
“哎……”拿旱烟的老头长长叹了一口气:“这件事说起来其实也怪我。我跟老傻子啊,是打小的好朋友。小的时候,我们这里穷啊,每天我们都得去山里面挖野菜打兔子吃。后来有一次……”
拿旱烟的老头仿佛非常孤独,现在有人能陪他说两句话,他自然也乐不自胜,话篓子般开始往外倒。
叶天听到他说不知道什么西牛村的时候,倒也没抱多大希望,但此时听到他们小时候的故事,却是双眼一亮。
听这个意思,似乎当时那个傻乎乎的老头真的去过西牛村啊。
据拿旱烟的老头所述,在他们七八岁的时候,他们好几个小伙伴一起去深山里挖野菜。
对穷苦的孩子来说,这种事情本就是正常的,而且他们几乎每天都去。
可是,有一天,却发生了一件怪事。
老头说,那天本来天气非常好,万里无云。
他们差不多五六个小伙伴一起,一边玩着一边往山里走,走了差不多十多里路的时候,本来晴朗的天空突然间打了一个响雷。
而那个响雷竟然就打在了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好像还把什么东西给炸开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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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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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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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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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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