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星月也是从小看着孩子长大的,她也知道宗信不可能真的去伤害一个小孩子,除非是独孤凤发疯豁出一家子的性命。
“这孩子叫什么名字?”
“高破天。”
“高破天?臭小子挺有脾气的嘛,竟然敢打我?如果不是你胡说八道的话也打不起来。”宗信兴奋道:“不过我倒是喜欢你这种不要命的勇气,今天就看在你这份勇气的面子上,我就不要赶尽杀绝了。凤姨往后独孤阀由你们来执掌,我要是高兴的话会过来教天儿两招,你要不欢迎也无所谓,反正我就算来了你也未必能察觉到。”
宗信直接将高破天扔给高庭,动作看似粗鲁但宗信的力道控制得非常好,即便高庭接不住也不会摔到孩子。
“宗信,往后独孤阀不欢迎你。”
“这世上还没有不欢迎我的地方,如果谁不欢迎我,我就把他给杀了,直到杀光所有不欢迎我的人。”宗信道:“反正我是无所谓,我手上的鲜血太多,多到我什么人都能杀,而且不会有任何负担,我们继续喝酒吧。”
宗信没管独孤凤和高庭,回到桌前端起酒碗一饮而尽。所有人都以为宗信的心情不好所以才想喝酒,但其实宗信非常开心。这一次不但杀了独孤凰,而且还回收了他体内的赤帝真元。虽然被独孤凤看见了,这让宗信有些郁闷,但总算是能控制得住没杀她,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反正这件事情不可能躲过独孤凤,她早晚有一天会知道,这时候把所有事情都解决了倒也不错。
“对了,如果我不活着的消息被散布出去,到时候我一定会杀你们泄愤,没事了。”宗信说的倒是轻描淡写,不过独孤凤和高庭都很清楚,宗信没有和他们开玩笑。宗信既然选择假死,就不希望被人知道他还活着,如果有人知道的话,他就会很生气。
宗信生气起来没人能拦得住,这一点独孤凤和高庭还是非常清楚的。他们自己不在乎,但必须要为儿子考虑。
高庭慢慢走到酒桌旁边,伸手拔出金凤银鹰两柄宝剑,看宗信并未阻止,于是伸手去拿腾龙。
“差不多就行了,有些东西已经不属于你们。”
宗信说的非常清楚,腾龙剑已经不属于独孤阀了。腾龙剑原本是独孤凰的东西,但如今独孤凰已经被宗信所杀,所以腾龙剑就应该是宗信的东西。高庭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腾龙剑异常珍贵,所以想试探一下。如果宗信没有意见的话,当然要回收腾龙剑,但如果他有意见高庭是绝对不敢随意伸手的。
宗信剑指一挥,腾龙剑直接飞到宗信的手里。宗信仔细看了一下腾龙剑,确实一把宝剑,剑身非常锋利但同时又很坚韧,基本上没有什么东西砍不烂。甚至不需要真气覆盖就能保证剑身不会受损,拿在手上的感觉也挺舒服。
“这把剑谁要?除了妖妖之外,你们四个人都是用剑的吧。”
“我已经有赤麟剑了,给别人吧。”独孤星月原本就很喜欢赤麟,她也没有必要与别人争这把剑。
宁安道:“我的武功太差,这种宝剑给我也浪费。”
“那就只有给你了。”宗信直接将腾龙扔给白玉,白玉伸手接住满脸的兴奋。这可是独孤凰的佩剑,天下闻名的腾龙。虽然这把剑比起宗信的伊寒还差了那么一点,但对于白玉来说已经是难得的宝物了。
“谢谢相公。”白玉直接将宝剑入鞘,自己原本的那柄破剑随手便扔了。被扔掉的剑是白玉随便从一个铁匠铺买来的,其实真没什么用。自从跟了宗信之后,白玉的剑也就只用来砍柴,这么多年的剑法算是白练了,因为宗信可以解决任何问题,没有她出手的必要。
不过白玉还是喜欢剑,如今腾龙剑在手……往后砍柴就方便多了。虽说现在是让独孤星月一个人包揽所有的家务,但闲下来的时候,也可以去做一些家务打发时间。
高庭也不敢管,将金凤银鹰交给独孤凤之后,一家三口立刻离开。他们也只有回独孤阀,因为独孤凰死了接下来会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而且他们还不敢说独孤凰是被谁打死的。
宗信一行人是完全没放在心里,喝完酒之后回冀州城找一个旅馆休息。一行人商量接下来应该去哪玩。独孤星月也罢正了自己的位置,她现在完全没有杀宗信的想法。
……………………
后周三万大军出兵沧州
俗话说的好,没有受不了的罪,只有享不了的福。柴荣这一次享福享大了,原本身体虚不胜补,结果每天大补,如果他不是练武之人,内力替他分担着,早就喷血而死了。
来到沧州之后,身体稍微好一点,因为离开汴梁城就不需要伺候符宣懿和符宣慈这两姐妹,这倒是让柴荣没这么辛苦。只是这段时间补得太多,身体完全无法接受。
来到沧州城墙垛口之上,看着浩浩荡荡的契丹大军,柴荣心里也稍微心些害怕。契丹人向来勇猛,打起仗来一个个不要命的往前冲。还有就是契丹铁骑,那群不要脸的东西跑得又快,作战能又强,中原骑兵根本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契丹军队的弱点就是攻城和守城能力不强,但他们野战能力绝对是顶尖的。契丹的骑兵和马匹从小都是在草原上跑着长大,契丹的孩子刚一出世就会骑马,他们的马术之高超绝对是中原人无法相提并论的。
现在能与契丹铁骑相抗衡的也就只有鳌帮那三千铁骑,但毕竟数量太少,而且移动速度确实比不上别人,因为马匹的负重太多。鳌帮铁骑用来欺负步兵倒是一把好手。
“范相,赵匡胤走了多久?”
“有半个月了吧。”
“是啊~他说是去找宗信的坐骑帮忙,让狼群在契丹军队附近徘徊,好让马匹受惊,去了这么久都还没回来……是不是被那头白狼给吃了啊?我看那头白狼挺厉害的。”
“陛下,赵匡胤的武功这么高,怎么可能被一头野兽给吃了?更何况赵匡胤和白狼之间这么熟,这种事情绝不可能发生。可能是因为白狼住得太远而且经常换地方,所以赵匡胤没找到吧。”
“也对。”柴荣道:“我的虎啸练的也不错,就等赵匡胤带着狼群回来咱们一举冲出沧州,干翻这群契丹狗。”
“其实我在担心另外一件事情……”王博道:“万一契丹人发现附近有狼群的话,他们把狼群给宰了怎么办?”
“这个倒是不必担心,契丹人是以狼作为图腾,他们对狼的感情非常深厚。杀死狼是勇气的表现,他们绝不会屠杀狼群。”范质对契丹人的习性还是很有了解,因为他早就做好反攻契丹的准备。
“为什么啊?中原人以龙作为图腾这个我倒是理解,但契丹人为什么要以狼作为图腾?狼这种动物也不是很厉害啊。”
关于这件事情范质也不知道,范质虽然对契丹的文化了解不少,但也只了解结果。他知道契丹人是以狼作为图腾,但至于为什么……真不知道。如果要问为什么中原人以龙作为图腾的话,范质还能回答得出来。
柴荣道:“就是啊,关于这件事情我也很好奇。范相,你博学多才给大家解释一下吧。为什么契丹人惟狼作为图腾?我也觉得狼并不是很厉害。我们中原的龙那可是神兽,狼只是很一般的动物而已。”
如果只是王博问的话,范质可以给他一个嘲讽般的微笑把问题带过。但柴荣问就没办法带过了,他必须要给柴荣解释这是什么原因。但范质是真不知道啊……
范质道:“这种事情是魏大人的专长,臣岂敢代劳?魏大人,你给大家解释一下吧。”
“魏仁溥那就由你来说吧。”柴荣倒也不关心是谁开口,只要能解释清楚就行了。
“遵旨~”魏仁溥道:“其实原因并不复杂,契丹是游牧民族,而且起于极北之地,盛产狼群。契丹人在放牧之时,最害怕的就是遇到狼群,狼群不但会偷走牛羊,甚至还会杀人。长年下来,狼在契丹人的眼中便成了力量的象征,契丹人便将杀狼作为勇气的象征。契丹人当然不会随意杀狼,但狭路相逢或者成人仪式的时候会与狼搏斗。当然了,契丹人喜欢狼还是很多的原因,狼从不浪费不像其它的野兽,杀了猎物之后吃饱便扔,狼会将猎物全部都吃个精光,包括骨头。狼群的团结也是契丹人最喜欢的品质之一。狼不但凶狠,而且狡猾,对小狼崽子也很好,这些都是契丹人将狼作为图腾的原因。”
魏仁溥一解释大家都明白了,契丹人原本就没什么文化,又是游牧民族,所以在他们的眼中狼就是最厉害的了。其实这种感觉和中原人以龙作为图腾也差不了多少,龙这个图腾也是七拼八凑而来,当初部落的图腾也就是一种动物而已,因为战胜了其它部落,将其它部落图腾的一部分放在自己的图腾里面,最后形成了龙。
当然这也只是一种说法而已,其实大多数的人都相信这世上有龙,由其是身怀赤帝真元之人,他们都相信这世上真的有龙。当然了解宗信的人更知道这个事实,因为宗信体内就身怀两颗龙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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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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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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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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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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