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皇袍加身>第八百七十一章 偷瓜贼
  郑子明本着兄弟的情义,还有这一万五千大军的安危,决定亲自去汉中找赵匡胤。反正自己护体罡气厉害,而且轻功高绝,没这么容易死掉。只要找到赵匡胤就行,也不管能不能救得出来,先问一下他的意见,大军是撤还是留。

  郑子明与先锋官王景说了一样的话,让他带兵在这里等自己,准备随时接应。如果七天之后还不回来的话,就带兵回凤州去找魏仁溥,这也是郑子明唯一能做的事情了。郑子明非常清楚自己的兵法很一般,甚至可以说一无所知。如果让自己带兵的话,一万五的大军未必能打赢别人五千士兵,所以他不可以擅自做出任何决定,只有去汉中找赵匡胤。如果没有找到的话,自己就回部队,带着他们去找魏仁溥,如果找到的话就让赵匡胤告诉自己该怎么做。

  郑子明原本就是一个没什么心眼的人,虽然赵匡胤生死未卜这件事情倒是让郑子明有一点小小的兴奋和激动,但激动之后郑子明还是产生了担心。毕竟自己是跟他混的,如果赵匡胤死了自己又只有做回飞贼,那种生活虽然自在,但却毫无意义。

  所以郑子明还是决定只身前往汉中打探赵匡胤的消息,不管他是死是活给他七天的时间。如果七天之内还是没有任何关系赵匡胤的消息,那就只有放弃。大不了去邺都城当韩重赟的手下。

  哪需要七天?郑子明还没进入汉中就得到赵匡胤的消息了,全城都在搜捕赵匡胤。为了赵匡胤这件事情,赵季良和孙方正都没有出兵增援凤州,只是让凤州向秦州借兵暂时抵挡,而且凤州传来的战报也说周军并未进攻,只是在城外集结而已。

  郑子明得到消息之后就可以确定赵匡胤的命确实很硬,很明显他暗杀赵季良失败,而且身受重伤。要不然以赵匡胤的功力,跳过城墙逃出汉中可说是轻而易举。而且孙方正也不会下令全城搜捕,因为他非常了解城墙对于武林高手来说根本就不叫什么。

  赵匡胤既然没有死,也没有被抓,那他应该是躲起来了。那这件事情就麻烦了,如果赵匡胤死了倒也好办,直接趁夜跳过城墙,然后回到军队让大家去找魏仁溥。哪怕赵匡胤被抓也好办,以自己的轻功可以偷偷的去找他,就算不能把他救出来,也可以与他说上几句话。

  但这种情况就麻烦了,分明知道赵匡胤没死,但他临走之前下的军令是让大家在梁山上等他。军令如山,绝不可以违背,但此时不知赵匡胤身在何处,也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情况,那该怎么办呢?

  郑子明知道自己的脑子不太好使,原本不想过多的思考这些问题。但赵匡胤不在,自己是那一万五千军队的最高指挥,所以必须要想,哪怕把脑袋想破也必须要想出一个合适的办法。

  郑子明虽然不算聪明,但智商还是在线的。他并没有莽撞的进城,原因很简单进城之后就不能离开。城外其实也有不少人家,可以暂时在城外先观察一下情况,到底要不要进城可以另说。

  天气很热,郑子明在城外站了一天,随便找了一个草堆睡觉。等睡醒之后,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郑子明常年浪迹天涯就算生活条件再差他也可以凑合。

  中午的太阳又毒又辣,昨天因为担心赵匡胤一整天都没吃东西,肚子饿还可以忍耐,但是口渴就没办法忍了。郑子明一边擦着汗,一边找附近的人家,看哪里有人进去要一碗水喝,如果有茶棚就再好不过了。

  顺着进城的路往回走,为了避免自己被发现郑子明还特意走的小路。结果发现远处的大路有一个茶铺,与此同时又发现另一边有一片果园。天热的时候喝茶当然好,但如果有西瓜吃那就更清凉解渴了,而且还能解饿。

  郑子明的内心稍微斗争了一下,是去茶铺喝茶还是去吃西瓜?茶铺人多,而且看样子还有一些穿着像是官兵的人,其实那里挺危险的。虽然汉中也没人认识他,但郑子明做贼心虚,因为以前就是当飞贼的,看见官兵就害怕。虽然现在郑子明也是带兵的人,但别人的士兵依然能给他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

  “好久没有吃过西瓜了,而且那片瓜园长得挺好,西瓜看上去又大又甜……我还是去那边吧。如果有人的话,就给他一点钱买几个西瓜解渴,如果没人的话我倒是可以省了。”

  郑子明虽然现在挺有钱,但还是改不了他的穷酸性格。更何况他原本就想吃更解渴的西瓜,这片瓜园看着就那么诱人,而且还无人看管,这不就是引诱别人去白吃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一般的田地也不可能随时有人看着。郑子明也只是给自己的猥琐找了一点理由而已,他怎么可能白吃别人的瓜,大不了吃完之后在西瓜皮里面放一些铜钱就是了。反正西瓜也不是什么很贵的东西,先吃个饱,再带几个走,算准价格别让种瓜的人亏了就是。

  郑子明便疾步走进园中,顺手摘下一个大西瓜,一拳打开就送进了嘴里,只觉得满口生津,周身清爽。一阵狼吞虎咽,郑子明也不管那么多了,坐在瓜田里享受这甘甜止渴的西瓜,不仅止渴,而且解饿……仗着这几天因为担心赵匡胤所以没吃好饭,如今饭量大开,就拿这里的西瓜发泄一顿。

  远处的树下忽然冒出一个脑袋,看见郑子明的的行为先没有生气,反而是一脸疑惑的走到了郑子明的身边。

  “大哥,你干嘛呢?”

  “吃瓜呗,你眼瞎啊?这瓜的味道真不错,你也来一个尝尝?”郑子明直接从地上摘了一个西瓜,单手举到这人的面前。郑子明都没有回头,自顾自的吃着,只是感觉身边有一个人,而且听声音看轮廓年龄很小,应该只有15、6岁的样子。

  身边的人郁闷道:“你吃瓜就吃瓜,我并不在意,但你这样吃未免太浪费了吧。你这一拳打下去瓜瓤就少了一半,连吃带抹满地都是,而且很多小块你根本没吃,直接扔了合适吗?”

  “没什么不合适的,反正这里没人看着,吃完就走谁敢能我怎么样?”

  身边的人道:“前朝宰相李绅曾经说过,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你吃点反应无所谓,这样糟蹋庄稼人的成果,未免有些过分了。”

  “小屁孩懂什么?”郑子明回头看着这个小孩,模样长的还挺精神,就是有点瘦黑,而且看样子家里挺穷,穿着一身庄稼人干活的衣服,还背了一顶草帽。

  郑子明虽然脑袋不聪明,但这种情况仿佛也感觉这片瓜园就是人家的,就算不是他的,最少认识种瓜的人。被人给逮到了也没办法,不过这只是一个小孩子,而且是庄稼人的孩子,应该没事。而且这孩子挺识相,刚才说自己吃瓜他并不介意,应该是挺好客的。

  郑子明心想,大不了多赔他一些钱,就当这些瓜是自己买的。自己买的瓜怎么吃他就管不着了吧。

  还没等郑子明掏钱,小孩叹道:“你说你这么大一个人了,偷瓜不说,还在这里直接吃?生怕没人看见吗?一般的偷瓜贼抱一两个就走了,你这样也太明目张胆了吧。是脑子不够使,还是说你觉得自己很厉害,就算被人逮到也不怕?刚才看你砸瓜的力道,应该是个练武之人,你师父和爹娘就没教过你怎么做人吗?”

  原本想掏钱出来的郑子明立刻就被这话给气到了,虽然他知道自己以前是做贼的,但最讨厌别人说自己是贼,这是一种自卑心理。结果今天就被这个小孩子说自己是偷瓜贼……

  这么多的武功,偷什么东西也不至于偷你几个西瓜啊?难道他以为自己的西瓜很值钱吗?吃了可以长生不老吗?

  这还只是其中一个原因,郑子明自幼父母双亡,所谓的师父也就是教了自己一套内功心法而已,他又说自己的爹娘没教……有父母的话,自己还至于当贼每天被人打吗?结果打到现在,被打成了武林高手。

  气啊,真气啊。就没有他这么不会说话的小子,处处说到自己伤心地。这个小子是在找死吗?已经看出自己是练武之人了,他还敢这样说话。果然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小屁孩真让人生气。

  “年纪也不小了吧,说话杂就这么难听?看样子你也没有父母教是吧,今天老子就好好的教一教你怎么做人说话。”郑子明抡起手里的西瓜就往小孩脸上扔去,小孩不但没有被砸到,甚至没有躲开,而是直接将郑子明扔出去的西瓜给接住了。

  郑子明也是一愣,刚才那一下力道不轻,一个小孩别说是接住,就算想躲开也难。就算是接住了,不足以废掉他一只手,也应该让他这只手暂时无法使用,而且西瓜肯定会碎裂一地。想不到他竟然接住了,而且将自己的力道化解,西瓜也没碎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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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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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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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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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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