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她今天要开宗祠,让她们这户外姓人家错开村里仪式的时间,提前去祭拜完林家人。
靠山屯的祭祖仪式是定在正中午,由村中辈分最大的老人主持,所有女眷只能等在家中,只有等仪式结束了,才能上山去祭拜。
林娇和傅谨言去给林家的几位长辈上完香,清除完墓碑边上的杂草,从山上下来时。
就看到平时都被放在宗祠里的排位都被请了出来,放在露天新搭的台子上,上面还摆上了不少祭品,村中的男人们已经三三两两的聚集在空地上。
“傅谨言,你们那有这样的风俗吗?”
“没有。”
其实林娇也想说没有,但是想到原身记忆中其实也是对此有印象的,所以这句没有也只能吞回肚子里。
不过比起原身记忆中的画面,亲眼见到的肯定是要比记忆中的还要壮观的多。
难得看到村里的男同胞都聚在一起还是很壮观的,甚至有些人林娇自从穿来之后都没见过。
但这些人明显是穿着要比村里人要看的体面的多,想来这些人应该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走出靠山屯敢于出去闯的人。
因为没有见过这些人,林娇不由就有些好奇,忍不住就朝着那边多看了几眼,明明林娇离那些人还有些许的距离。
但还是和其中一人对上眼了,甚至那人还朝着林娇挥了挥手,走了过来。
“你是林娇对吗?好久不见,变化实在太大了,要不是我听村里人说你嫁给了傅知青,我还真有些认不出来了。”
年轻男人似乎看起来和原身很熟悉的样子,可林娇却始终想不起来这人是谁,所以有些踌躇。
“苏爱党同志好久不见,之前多谢你对于爷爷还有娇娇的照拂了,之前我两办酒你在部队没机会请你,要不今天忙完到我家去吃饭。”
傅谨言虽然是说话比较平稳看不出喜怒的语气,但是在林娇看来,傅谨言已经愿意请回家做客的,应该对人家也算是观感很好的。
“今天就算了,以后多的是时间,我已经转业了,以后就在镇上的派出所,以后想要碰面机会多的是。”
苏爱党笑容爽朗,一看就是个性格不错好相处的青年,再加上他说转业,林娇终于算是搞清楚为什么看着这人就有一种可靠的感觉。
同时她也从原身记忆的犄角旮旯里翻出这人的影子,苏爱党在入伍前算是林老爷子的忘年交,经常来找林老爷子下棋,帮着下地干干活。
因为他家中就他一人,平时在老林家大伙吃饭也是常事,只是原身内心自卑,不愿意和性格如此开朗的青年靠近,所以对他的外貌不太清晰。
再加之这人入伍七年多了,整个人的身高气质也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过去那有些黑瘦的少年,成长为挺拔的青年,也是很难认出的。
“爱党哥,那以后我们多的是机会碰面,我在镇上开了一间服装店。”
“平时在镇上的时间比较多,今天只是回来祭祖,过两天就回城了。”
林娇循着原身记忆中对这人的称呼,和人解释道。
“娇娇果然变化不少,长大了,要是林爷爷看到了肯定也会感到欣慰。”
“你放心,我在新单位还是有那么点话语权,你要是在镇上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能来找我帮忙的。”
“好的,那就麻烦爱党哥了,有机会我们再找机会聚一聚。”
林娇给人留了镇上店铺的地址之后,就和傅谨言相携回了家,免得耽误村里人的大事。
果不其然,就在林娇他们这边已经准备午饭的时候,就听到村里宗祠的方向传来一声号角的声音,接着就是规律并且鼓噪的鼓声。
如果不是因为靠山屯的习俗,林娇真的有可能就想出门去好好围观一下外面的阵仗。
因为梁宇和林家都很在意外面的祭祖仪式,所以两人都没说话,反而是洗耳恭听,所以餐桌上难得的又安静了下来。
等三人吃完饭后,林娇和梁宇才发觉隐隐的不对劲。
按照往常他们在城里养成习惯,就算傅谨言一直谨遵着食不言的习惯,但是照顾林娇给她夹菜的事情也没少做。
但是今天他只是默默的把饭吃完了,接着就自顾自的回了灶屋,都没有找梁宇去帮忙。
“林娇~~”梁宇小声的唤了声林娇的名字,朝着灶屋的方向使了使眼色。
本来梁宇不叫她,她也是准备去灶屋看个究竟的,连忙起身就急匆匆的进了灶屋。
不过她脚步轻,而傅谨言虽然在认认真真洗着碗,但是你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他的眼睛并没有焦距,显然是在神游天外。
“咳咳...”林娇先轻咳一声来引起傅谨言的注意力。
“怎么了?不舒服?”
傅谨言虽然是关心的语句,但是如此没有灵魂,林娇也觉得好笑。
“我好的很,怎么可能不舒服,倒是你心不在焉的,要是担心家里人,你不如今天就回去吧。”
“说不准现在出发,还能赶上下午的火车,睡个一天一夜就能到首都,反正我这边的事情都已经忙完了。”
林娇也不想让傅谨言苦恼,反正早走晚走,他都是要往首都去一趟的,不如现在就赶紧回去,免得做事情都心不在焉的。
“没事,还是等你回店里了,我再回去的好。”
傅谨言明明想回去,却非要嘴硬。
“行了,就这么说定了,让梁宇开车带你进城,你回店里收拾几件换洗的衣服,再到供销社买点干粮带在路上吃。”
“就这么说好了,现在天气也暖和,我也不需要你继续帮我暖被窝了,赶紧趁我反悔前快点走,要不然你就别想着回去了。”
【作者题外话】:嘿嘿,作者拿着大棒将傅谨言赶回首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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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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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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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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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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