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华微微一笑道:“司令,杜演名气很大,但依我估计,恐非汉军敌手。在司令治下,虽说汉军训练时间不长,然装备之精良,军纪之严明,世所罕见,汉军从组建到如今虽说只有数月时间,但无一败绩,而且每次都是以少胜多,以弱胜强,若多加磨练,当真可天下无敌……”
刘知邦笑了笑,道:“别给我戴高帽子,我遇到的对手没有几个真正强大的,那些小小的胜利算不得数,如果能打败杜演倒还可以欣慰一番,目前还不是骄傲的时候。我估计明日‘顺天堂’会与我军决战,他们等不起,不干掉我们,他们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活命的机会。我没想到会与义军交手,廖将军,明日我给你一团兵力,你的任务就是尽量俘虏敌军士兵,尽量少杀些人……”
廖华听罢声音都有些颤抖:“司令,你肯让我带兵!”
刘知邦笑了笑道:“你是将军,你不带兵,我养你作甚?”
“司令……”廖华激动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刘知邦微笑着拍了拍廖华的肩膀,廖华强忍着激动,刚强的双目中有晶莹的光芒闪烁。
……
“第一队准备……放……”
篷……
“第二队准备……放……”
“第三队准备……放……”
“冲啊……”
铺天盖地的“顺天堂”士兵冒着无比密集的箭雨发起了决死的冲锋,箭雨一拨接着一拨从汉军大营中的箭车上射出,每一片箭雨落地,“顺天堂”士兵便整齐地倒下一大片,只是第一轮冲锋,“顺天堂”便派出了一万人,但不到半个小时之内,仍然没有人能够冲到汉军的阵前,在汉军阵前一百米到五百米范围内躺满了密密麻麻的尸体,连汉军的士兵都看不下去了,虽然“顺天堂”是敌人,但那数千原本活生生的人眨眼间便失去生机,许多汉军士兵都感觉胃中有条龙在翻腾,忍不住大吐起来,差点连胆汗都吐干了。
叮叮叮叮……
“顺天堂”的士兵听到退兵的信号,无异于听到这世上最美妙的声音,回头奔跑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冲锋的速度,都想尽快逃离这人间地狱。
“大哥,不能再冲了,这才多久的时间,咱们便损失了六千兄弟,没有一个可以冲到汉军的阵前,汉军太厉害,咱们还是撤吧……”
扈老大回头看了看二弟,苦笑了一下,道:“撤?咱们撤到哪里去?是去桑吉那儿讨罚还是撤回老家?二弟啊,咱们已经没有路了!”
五妹阮香菊也走了上来,忧伤地道:“大哥,刚才桑吉又下了一道命令,今日必须拿下汉军,否则……”
扈纯微怒道:“否则怎样?”
“提头去见他!”阮香菊哀声地说道。
扈老大听罢苦笑道:“咱们只有一日的粮食了,桑吉抓着粮草,咱们就不能不听他的,战吧,今日不是刘知邦死,就是咱们‘流花帮’亡……下令,全体出击!”
“呜……呜呜……”
刘知邦站在一辆战车上,远远看见“顺天堂”大军排着大阵,一步步向汉军走来,那群“顺天堂”士兵极少有盾牌,连制服都没有,与乞丐无异,但每个人坚定的向前走着,明知死亡的机率要远远大于生存,但仍是一无反顾,透出一股极其悲壮的气息,即使离着几里路远,刘知邦都清晰地感受得到。
刘知邦看了一阵远方,下令道:“命,周柄麾下所部轻骑从两翼攻击敌军,山猛部分两队跟随周柄部侧应,其余诸部除近卫团全体从正面迎击敌军……”
“是……”
数十名军官领命而去,一时间尘嚣四起,汉军如一张大网,向“顺天堂”包围而去,只有两万人的汉军竟向五万“顺天堂”大军发起了冲锋,大战开始了。
“冲啊……”
“杀啊……”
扈老大看了看自己的兄弟,大声道:“二弟,你率部迎击汉军左翼。五妹,你率部迎击汉军右翼……”
“得令!”
望着两人离去的身影,扈纯强忍着悲哀,大吼一声:“兄弟们,今日不是汉军死,便是咱们亡,杀光汉军,咱们才有活路,兄弟们冲啊!”
身着绿着军服的汉军与衣衫褴褛的“顺天堂”士兵疯狂地冲撞在一起,鲜血和惨叫顿时将这数万人淹没。
刘知邦远远观望着战场,双方已经纠缠在一起,厮杀异常剧烈。
“司令,啥时候让咱们上啊?”
一个头戴白色头绳的威猛汉子小心地凑到刘知邦身旁问道。
刘知邦转头一看,原来是近卫团虎啸营的营长坦宋,当初比武大会上刘知邦便认得他,坦宋是白虎族的最年轻的长老,今年二十六岁,身材高大,大眼睛大鼻子大嘴巴,连耳朵也比常人大。他也是白虎族的第一勇士,极为好勇斗狠,除了阿猛打服过他,其他人他还没服过谁,当然刘知邦是个例外,他不敢挑战刘知邦原因很简单,他在被阿猛打败过后,阿猛告诉过他,自己并不是汉族第一勇士,第一勇士是刘知邦,坦宋心想连阿猛都不是刘知邦对手,自己更不是菜,所以连挑战的心思都不敢有。坦宋加入汉族后一直想用实力证明自己,只是可惜他白虎族的勇士被编入了近卫团,打仗几乎都轮不到他们,所以一直很郁闷,这回看到大战开始,心里又忍不住痒起来。
看这个憨大个钻了出来,刘知邦笑道:“怎么,你也想上去试试?”
坦宋恬着脸道:“族长,司令,咱们白虎部落的勇士可不是吃干饭的,派我们上去吧,我一定立大功!”
刘知邦想了想,微笑道:“既然你这么有决心,我就给你一个任务……”
坦宋着急地问道:“啥任务啊?”
刘知邦向敌方阵营一指道:“你去把他们的头头都抓来,要活捉,如果能把他们的最大的头头捉住,我就给你记头功!”
坦宋喜道:“司令,你说话算数不?”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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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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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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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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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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