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握紧手里的刀,另一只手将那被捆绑的大花公鸡给抓着脖子提了起来。
然后,太子就懵逼了,他要怎么杀鸡?
是抹脖子,还是一刀穿心,或者干脆斩首?
高德忠站在一旁,看着太子拿刀比划着,真正是不忍直视。
这就是他家主子,太子啊,杀鸡要抹脖子啊,给鸡放血啊!
可这些话,高德忠不敢直接说出来,他只能在那里跟太子使眼色,可惜太子不懂。
“说话!”
气急的太子狠狠瞪了高德忠一眼。
“太子爷,抹脖子,放血啊!”
终于,高德忠忍无可忍,就把话给喊了出来。
“早说不就完了吗?”
“不就是抹脖子吗,多大点儿事啊,下次不能这样啊!”
太子冲着高德忠一通说教,这才重新开始。
只是那可怜的公鸡,被太子抓着脖子捏了这么长时间,差点儿就直接给憋死了。
明白了该怎么做后,太子一手捉住鸡翅膀,一手持刀,向着公鸡的脖子抹了下去。
刀很锋利,毕竟是用来切肉的嘛。
而太子的力气把握不到位,这一刀,没成功。
鸡脖子上的毛,挡住了刀刃。“太子爷,得先把鸡脖子上的毛给拔了!”
“要你说,孤知道!”
一刀抹脖子失败,太子也知道了问题所在。
只是,没等太子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高德忠开口了。
这一来,在太子看来,高德忠就没眼力劲儿了。刚才需要他开口的时候,他在那里挤眉弄眼,如今不需要他开口的时候,他倒是比谁都积极。
“这个混蛋,莫不是故意来拆台的?”
太子狠狠瞪了高德忠一眼。
老高同志表示很受伤,他真是猜不透太子的脾气啊。
偌大的毓庆宫,也就高德忠最了解太子,但现在,他发现,只要太子跟福晋在一块儿,太子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
难道太子爷这是近墨者黑,被福晋给影响了?
高德忠不由望向墨晴。
墨晴在干嘛?
得!
看到墨晴的举动,高德忠觉得自家太子爷还是挺正常的。
墨晴在干嘛?
她正在玩泥巴!
不但在玩泥巴,还让人在地上挖坑!
“太子爷,您的鸡杀好没啊?我这里就等鸡做菜呢!”
墨晴把泥巴调好,这才回头去看太子。
太子正给鸡脖子拔毛,听到墨晴的话,立刻回了一声,“马上好!”
话音落,太子握刀,手起刀落。
好吧,跟着到一切落下的,还有那大花公鸡的脑袋。
到底是第一次杀鸡,力量还是没把握好,本该是抹脖子的,太子直接给这大花公鸡来了个枭首。
不过,枭首就枭首吧!
堂堂太子爷,杀个鸡,也是要有气势的嘛!
可怜大花公鸡,死不瞑目啊!
待到鸡血不再滴落,太子就把大花公鸡送到了墨晴的跟前。
“福晋,这再怎么弄?”
“来来,抹上泥巴,放坑里!”
墨晴要做的叫花子,可不是后世的改良品种,而是最原始最地道的叫花子,是真正的叫花子,至于改良的法子,还是留给御膳房的专业厨师们吧。
她可是大家闺秀来着。
“福晋,这是什么做法?”
“以前在一个话本子上看到过的,说是叫做天地鸡!”
“天地鸡?”
太子果然被墨晴的这个名字给忽悠了!
而墨晴呢,给这叫花鸡去这么个名字,纯粹就是一时的灵光闪动。
不管是叫花鸡,还是富贵鸡,都显得不够档次。但若是叫做天地鸡,这个档次,可就生生地给拔到了一个恐怖的高度。
“怎么做?”
“把鸡用这加了料的黄泥巴裹好,放进坑里,填上一层土,不用活了,再把柴火放这里,点上。利用这火堆,把地下的天地鸡给烤熟。到那时,黄泥里的调料的味道,也会渗入鸡肉中,而且,肌肉无比香嫩。”
墨晴慢慢说着,一脸的神往,“臣妾可是老早就想试试这话本上说的是不是真的,如今,总算是能得偿所愿啦!”
“这个有点意思,天地鸡,有意思!”
天子望着被埋进坑里的黄泥巴包裹的大花公鸡,竟是无比的期待,这天地鸡熟了,会是何等的美味。
很快,叫花鸡埋好,柴火点燃。
“太子爷,咱们继续烧烤吧,边吃边等!”
“好!”
太子点头答应,“福晋啊,如此雅事,不可无酒啊!”
“高德忠,去将孤珍藏的葡萄酒取来!”
太子令下,高德忠速度去跑腿。
墨晴则是一脸的笑意,眼睛都亮了许多。
在她曾经的人生理念中,吃烧烤,喝啤酒,这才是生活。
这里没有啤酒,但太子珍藏的葡萄酒,想来应该很不错。当然最关键的时,自己可以喝酒了,这才是当浮一大白的没事儿!
想到这个,墨晴看太子的眼神,越发亮堂。这个太子,嗯,还是蛮不错的。若是他真的能不再跟那些个莺莺燕燕勾勾搭搭,似乎也是可以处一处的。
太子见墨晴的眼神发亮,心里颇有些得意。
他的福晋,果然是与众不同呢。
若是别的女子,听到太子的这番话,少不得要娇羞或者推却。毕竟,女子嘛,贤淑是一贯的,不管是真贤淑还是假的,至少面子上必须这样。
唯有瓜尔佳氏,才是真性情。
喜欢便是喜欢,心情不好,那就发脾气,就像之前。
这样的女人,才是活生生的女人,是真实的。
别看太子女人众多,但没有女人能得他的真心。所有的女人,面对他时,都带了层面纱,把自己真实的一面遮了起来,展现给太子的都是各种的美好。
可是,人无完人啊!
那些女人,越是表现的完美,太子心里越是不开心。
很快,高德忠就抱着一个酒坛回来了。
而在高德忠的身后,则跟着一个小太监,手里捧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个精致的檀木箱子。
酒到近前,箱子开启。
“福晋,葡萄美酒夜光杯,如何?”
太子颇有些炫耀地望向墨晴。
“太子爷,这个,真的是夜光杯?”
墨晴瞪眼,她也是听过那句诗的,但夜光杯,却是生平第一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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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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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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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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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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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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