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道阵列的近卫军士兵紧张地看着,狂奔的战马飞驰而来!
骑兵一旦提起速度来杀伤力是相当可怕的,正面拦截极其不明智就算把他干掉,飞驰的战马加上骑手的重量,也足以把重甲步兵砸死。一般做法是先用远程武器比如弩车、弓箭、投枪来压低敌人速度,再用多层阵列层层阻滞,最后步兵突击,把失速甚至停下的骑兵围杀。
第三道阵列并不是一堵横过来的墙壁,而是分裂为许多密集的十二人一组的小战阵,小战阵中六人举巨盾组成盾墙,六人持长枪从盾墙缝隙中伸出来,好像一只铁刺猬。
铁刺猬之间刚好能容两马并行。用这种方式诱迫敌军减速、变换队形失速是一定的!况且,马匹天生畏惧锋利、闪光的东西,只要看见锋利的枪头就一定会绕着走,这和骑手的水平无关!
说不定,都用不着四五两道阵列,我们就把这四个家伙拿下了。第三列的指挥官这样想。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敌军虽然变成了前二后二的纵向阵型,但速度丝毫不减!
不可能!就算再好的良马名驹,也不可能对抗天性的!
当四名轻骑呼啸从身边掠过时,第三排的指挥官才惊愕地发现,这四匹马的眼睛都是蒙死了的!
疯了?
蒙上马的眼睛,固然让马无所畏惧,但也会让马失去方向感和自我微调的能力,完全变成了骑手的工具,什么人马一体全都成了白扯,只能靠骑手自己掌控一切。除非骑手对自己的骑术有百分之百的自信,否则这么做简直是找死,一块地上不起眼的小石头,一根旁逸斜出的树枝,一发意外飞来的流矢,都会要了战马和骑手的命!
四个马术大师?也太不把老子当回事了吧?不信你们是铁打的!
一股被愚弄的怒气在第三层指挥官的胸中升起,他大声道:“弩手!把他们给我撂倒!”
“不行!”副手大喊,“他们太快了!误伤自己人!”
“他们是轻甲!自己人是重甲,死不了!”
“可是……”
副手还要争执,指挥官手臂重重落下:“放!”
嗡嗡连响,箭如飞蝗,离落点近的近卫军士兵只觉得头顶刮过了一阵劲风,有不少近卫军士兵背后中箭,惨叫着倒地。这一轮齐射,至少有二十多人被同袍的箭矢撂倒。
再看那四骑,人已经不见,只剩下四匹马在继续奔跑。
指挥官凝神搜寻倒地的战果,还没等他看仔细,眼前一花,四道敏捷的身影,同时从奔马的身侧翻上马鞍!
难以置信的惊呼化作一场更大的风暴,席卷了第三道阵列!
远处沙丘上观战的阿尤布哆嗦了一下,手中的单筒千里镜差点摔到地上,还好旁边的阿里手快,一把接住:“老爷,您小心。”
“这个技能,这个技能……我年轻时候见过。那时候我才十岁,第一次跟着父亲去半岛的最东边做买卖,据说那边有个生产名贵的瓷器和丝绸的丝国。在翻越沙漠时,商队碰上沙匪,眼看要遭遇灭顶之灾,一队同样穿红盔红甲的骑兵救了我们,他们人数只有沙匪的十分之一,却主动向沙匪发起了攻击,把沙匪打得狼狈逃窜。他们当中,有不少人会这个技能。”
“老爷,后来呢?”
“那些骑兵是丝国巡视商路的边境守备队,并不是精锐力量。我们又走了一个多月,到了丝国西部边陲的一座要塞城市,只是要塞,已经繁华得超过任何一个酋长的领地。我很想去丝国的腹地看一看,但父亲严厉地告诫我,从此以后,我们的目光,只可以向西,不可以向东。现在,西边这些蛮族,也会用这样的技能?命运之神乌扎啊,您抛弃了您虔诚的信徒吗?”
“老爷,我觉得,看他们的反应,不像人人会用的样子,您大可不必担心。况且,这几个勇士,很快就会死在他们自己人手里。”
“希望如此吧。如果他们能活着,我一定要把他们招揽过来,嗯,就用那对母子的安危来交换吧。她们需要护卫,用本族的人总归放心一些。嗯,你觉得怎么样?”
“老爷明见万里。不过,就算他们冲过了这道防线,前面还有第四道防线和最后的精锐护卫。不可能成功的。”
阿尤布看看沙丘顶忙碌的莱莉,道:“不一定,他们还有后手没使出来呢。”
几十米的距离对飞奔的战马来说不过一眨眼,达克他们已经从第三道阵列一冲而过!本来起到阻碍和减速作用的第三道阵列基本没能发挥作用。现在,他们已经冲到第四道阵列前!
涅墨索斯的眉头猛地皱到了一起:他们真的想直冲中军?真是好胆量!他忍不住看了副官一眼。
副官很淡定:“我不信四个人就能冲破五道防线,要真能做到,那这些费重金打造出来的阵容,都可以去死了。现在我们是万万不能动的,我们一动,全军动摇。就在这儿守着,看看他们有什么本事!”
听副官这么说,涅墨索斯的眉头微微舒展了一些。再高明的骑术大师,也不可能一提缰绳,隔着两道阵列四五百米的距离跳过来!
第四道阵列近在咫尺!第四道阵列的指挥官面沉如水,前面的情况已经明了,敌人打了一二线一个措手不及,用高超的骑术晃过了第三线,现在,就让我来教教你们什么叫不动如山!
“全体,举盾!”
第四道阵列近卫军全体举盾架枪,这一次,是简单粗暴的前后双线盾牌阵!
来吧叛徒,来踹阵吧!就算你们踹倒了第一层盾墙,也会被第二层拦下,到时候乱枪攒刺,送你们去战神殿忏悔!
离盾墙还有五十米!
达克在队聊里大吼:“准备!”
四人纯以双腿控马,一手持刀,另一只手摸向后腰的口袋。
二十米。
达克第二次大吼:“准备!”
四人同时坐直了腰!近卫军士兵使出全身力气,死死撑住巨盾!
这四个人疯了,真要奔马踹阵!别冲着老子来,别冲着老子来!
十米!这么近的距离,勒马也勒不住了!
撞击就要来了!
冲在最前面的达克和乔治猛一扬手,两枚黑乎乎的小球飞向紧密的盾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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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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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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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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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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