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一,寒衣节,大祭。
大秦满朝文武公卿以及六国受邀请的王孙贵族以及数十位博士大夫等当世名家,在李斯的带领下去太庙祭拜大秦先王和神农炎黄诸帝以及上古诸神,祈求新的一年风调雨顺诸事大吉。
在奉常的主持下,太乐、太祝、太卜、太史等一众掌管宗庙祭祀的大小官吏跟着焚香、奏乐、测凶吉、供奉几头刚刚猎杀的麋鹿,按照各种已有的惯例有条不紊的进行,最后吉时到,秦始皇身穿玄色龙袍,头戴玉冕登上太庙祭坛,宣读了今年的祷告祭文之后,一场盛大的祭祀活动便宣告结束,前后总共用了接近三个时辰,完毕之时已经未时将近,所有人都感觉饿的前胸贴后背都快走不动了。
而在朝廷祭祀的同时,民间同样也在祭祀,因此整个咸阳到处都有焚烧的香料味道,和后世上坟的味道差不多。
秦始皇坐在八匹骏马拉动的玉辇之上,面色平静目视前方,神态威严,数百玄武卫具都蒙面黑甲拱卫前后左右,玄武卫左右,还有密密麻麻身穿铠甲的卫尉和中尉府的禁军,甲胄森严长戟如林,踢踢踏踏的整齐脚步声震动整个咸阳,路边无论是平民还是商贾,全部都密密麻麻跪倒在大街两边,宽袖大袍的方家术士也都恭恭敬敬的躬身附拜,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出。
满朝的文武公卿跟在后面,也都脸色严肃,两边照样有大量的禁军护卫,祭祀的队伍绵延数里。
距离大街数十米开外一间脚舍二楼,一个身穿粗布麻衣、赤脚散发的男子站在窗口,静静的看着浩浩荡荡而过的祭祀队伍,脸色平静的没有任何波澜。
足足小半个时辰之后,祭祀的队伍才全部通过,大街上两边的人这都才站起来活动手脚离开。
“乙先生,赵政每次出行都护卫的如此严密,想刺杀恐须想别的办法接近才行!”
男子身边一个二十岁左右,五官分明相貌英俊,气质很是出众的白衣青年语气颇为无奈的说。
“想要接近赵政太难了,有过荆轲之事,赵政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除开上朝之外,非是熟识的心腹之人,基本无法靠近他百丈之内,所以刺杀赵政之事还需从长计议,或许只有等他离开咸阳之后才能找到机会!”男子脸色平静的回答。
“我听闻明年春赵政会再次出巡,虽然还不知道确切的地方,但根据秦楚道的修建来看,不出意外肯定是东南方向!”白衣青年回答。
“此事须打探清楚,一旦离开咸阳,外面即便是护卫如何严密,百密终有一疏,我等到时候再择机而动,某数年前曾东游(huì)人国,其首领唤作沧海君,非我中原人氏,长相粗鄙野蛮,当初相见之时,沧海君正带领一群属下围猎一头巨罴,虽然属下勇猛,但因为木石制作的兵器根本就无法伤及巨罴,属下死伤惨重,沧海君也即将被巨罴活猎生吞,某不忍,于是出手将其救下。”
“乙先生还请直言相告!”白衣青年满脸疑惑,完全没听懂男子为什么突然会跳开话题。
“那沧海君感念某的救命之恩,于是带我去国都城,某在国呆了半年,见识过他们最强大的力士,只能用粗蛮来形容,浑身长满了红褐色的毛发,身高近丈力大无穷,用手臂粗细的树藤拴在巨石之上,舞动起来呼呼生风,一头巨狼瞬间就能被砸成稀泥一般,若是你能弄到一个国的力士,再用金铁打造重锤,埋伏于赵政路过之处,乘其不意攻击其车驾,那赵政不过凡夫俗子,即刻连人带马就会砸成一滩血泥!”
“乙先生所言当真?”白衣青年惊喜至极,转瞬又醒悟过来赶紧道歉,“乙先生勿怪,良太过惊喜,乙先生说的话良自然是相信的!”。
“无妨,你若真的想刺杀赵政,那国力士就是最好的助手,而且那些人性情粗蛮,言语简单如同野人,给他吃饱就非常听话,只要让他接近赵政车驾十丈之内,赵政必死无疑!”披发男子面色平淡的说。
“请乙先生明示,良该如何才能弄来一个人力士?”白衣青年激动的脸颊涨红,赶紧拱手深深行礼。
“要弄到简单,只需带某的一件信物,那沧海君必然将最勇猛的力士送与你,但那国远在东海之北,辽东之东,距咸阳足有五千余里,一来一去至少数月时日,而且辽东之地山高林密猛兽蛮族时有出没,路途坎坷艰难,加之如今已是寒冬将至,辽东已经大雪封山,某劝你三思而后行!”
“乙先生只需将信物交与良便是,我张氏世代韩人,良祖父和父亲五世相韩,十年前韩国被秦所灭,那时良还年幼,但亦发下重誓,此生必灭秦国也,而后良散尽家财遍寻名家,就只为灭秦一事,如今天下熙熙攘攘如同汤水待沸,只要赵政一死,天下群雄自然接踵并起,乙先生也言大秦即将倾覆,良自当为灭秦尽一份力量,如若能够刺杀赵政,到时候衡阳君只要有乙先生辅助,定然复国成功,良即死也无憾,更何虞艰难险阻!”白衣青年脸色变的异常严肃和认真,恭恭敬敬的对着披发男子再次深深行礼。
“好,既然你孜孜以求灭秦之事,不惜以身犯险,乙某也很敬佩,信物在此,你拿去吧!”披发男子从腰间的口袋里掏出来一枚看起来略有些裂损的兽牙,长约三寸,通体赤红如同血玉,在略显幽暗的窗口看起来晶莹剔透,甚至还有淡淡的红色光芒释放出来。
“这是?”白衣青年一眼看见便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只感觉就像灵魂掉入了冰窟一般。
“这是那人首领沧海君赠予我的信物,听闻是一枚来自极北之地的冰龙牙髓,平日佩带在身上不仅能驱逐蚊虫蛇蚁,夏日还能驱除暑气遍体清凉,是极其难得一见的宝物,只要你拿着这枚龙牙前去,沧海君必然满足你的任何要求!”
“如此宝物价值连城,乙先生何惜舍得与良?”
“金玉珠宝皆身外之物,在我眼中还不如粗茶淡饭耳,虽然你灭秦之心坚如金铁,乙某还是要再次叮嘱一句,此去艰难坎坷困难重重,如若实在遇到不可抵抗之时还请放弃回返,乙某身负师命下山就遇到你,此乃命数也,他日你必是灭秦一大助力,所以还请保重,信物你拿去吧,某不日也将离开咸阳去别处云游,时机一到时候自然会去找你!”
“多谢乙先生!”白衣青年双手恭恭敬敬的接过兽牙,感受着上面散发如同寒冰一样的气息,神情更加恭敬。
“告辞!”披发男子说完之后一步从二楼窗口跨出,白衣青年还没来得及看仔细,便只听呼啦一阵清风之后,披发男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乙先生真乃神人也!”白衣青年看着空荡荡的窗外呆了许久,喃喃自语着转身下楼。
半日之后,一支商队七八辆马车数十护卫从咸阳城东门而出,然后马不停蹄的往东北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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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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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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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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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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