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晓光笑道。
“哦,文大哥还有这段经历呢?那很有趣呀!”
刘琅不会嫌弃对方曾经的经历,港岛的黑社会分子其实很多人都是被逼无奈,为了吃口饭才加入帮派,他们内心是善良的,从没有干过什么违法的勾当。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惭愧惭愧!”
文名启有些不好意思。
“你不是还有一个诨号吗?叫做牛佬,说你体壮如牛!”
卢晓光哈哈一笑,文名启身高仅比刘琅高出十公分左右,又瘦又小,体弱如猴还差不多,卢晓光这显然是玩笑话,看来两个人的关系是非常不错。
“等等,你的外号叫什么?牛佬?”
听到这个名字刘琅一愣。
“刘总,您可别听卢总瞎说,我这个外号可不是在社团里起的,我从小声音低沉好似一头黄牛,所以邻居们就给我起了一个名字,长大后熟悉我的人就称呼,跟社团一点关系都没有!”
文名启赶忙解释。
“我想起来了,那恐怕就是“古惑仔”的作者吧!”
刘琅想起来前世港岛最有名的系列电影,也就是“古惑仔”。
在八九十年代,港岛的娱乐业蓬勃发展,对内地的影响堪称深远,“四大天王”让内地无数少男少女们为之疯狂,他们的歌曲也被广为传唱,同样,如果要找出一部对内地影响最大的电影,那就非“古惑仔”系列电影莫属了。
这部具有史诗般质感的电影说是影响了一代人也不为过,刘琅前世就被这部电影深深吸引,那时应该是在九七年左右,他刚刚上高中,电影院自然是看不到这种宣扬暴力的电影,好在那个时代遍布着录像厅,一块钱可以看一部电影,五块钱都能来个通宵,而录像厅里放映最多的就是“古惑仔”了。
这部电影热血激昂,处处散发着年轻人的荷尔蒙,就算是刘琅这种性格沉稳的人看完后心中也升出一股澎湃之情,据说当时,有很多原本就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青年,受此影响从此走上了歧途。
这部电影其实改编于同名的漫画,漫画的作者就是眼前这位“牛佬”了。
“真是没想到古惑仔的原作者竟然成为了自己的员工!怪不得后来他把那些黑社会人物描写的极为传神,原来他曾经就是其中一员!”
刘琅又是升出感慨。
“文大哥,你的这种绘画方式要继续发扬,对了,你曾经在港岛的黑社会待过,有没有想过做一部关于这方面的漫画?”
刘琅开口道。
对方听了一愣,然后马上点头。
“刘总,我现在其实正在构想一部这样的漫画,有了一些想法,但是具体的情节还没有想好,只有几位主角的名字!”
“哦,说来听听!”
刘琅来了兴趣。
“主角应该有几个人,第一主角叫做浩南,他为人非常仗义,对待朋友如兄弟,但也心狠手辣,对敌人从不留情!”
“浩南!好名字!还有什么人?”
刘琅听到这个名字就确认了此人正是“古惑仔”的作者。
“还有他的兄弟赵山河,外号叫做山鸡,是浩南最亲近的人,也是他最得力的打手,性格彪悍,精通格斗!”
“嗯,人物非常合理,我觉得你的这部漫画可以着手进行创作了,圣唐可以负责替你出版和发行,收入你占八成,我们占两成!”
刘琅直接开口道,结果一下子就把文名启给镇住了。
“不要吃惊,因为我认为你的构思非常好,值得投资,不过投资不是重点,我觉得港岛的黑帮文化已经深入底层阶级,黑帮文化是港岛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黑帮份子大多数其实也都贫苦的人,他们加入帮派不过是为了不受欺负,就如你笔下的浩南,原本对黑帮深恶痛绝,但是却不得不在命运面前低头,进入黑帮之后靠着冲杀搏命一步步向上挣扎,可就算他成为帮派的首领又如何?
回过头再看,或许那些曾经的兄弟都已经成了刀下亡魂,甚至是身边的至亲也都因为他而命丧黄泉,这样的成功算成功吗?
所以我建议你这部漫画要写成一部具有史诗感的悲剧故事,只有这样才具有厚重的感觉,千万不要来个皆大欢喜的结局,那样不符合现实,也会让年轻人误入歧途的!”
听刘琅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文名启现在对这句话举双手赞成,自己就这么一说对方竟然就是自己心中构思了多年的想法,这脑袋比自己强出太多了,自己恐怕就是再活五百年也抵不上十岁的刘琅。
其实在刘琅前世,“古惑仔”这部电影误导了很多人,真实的漫画情节远比电影要残酷的多,在电影里,浩南和山鸡的友情是最大的看点,他们两人肝胆相照,面对死亡也要共进共退,但漫画里并非如此,山鸡最后和浩南决裂,甚至亲手杀死了对方的亲人,两人从生死之交变成了不共戴天。
这样的情节设计才是最接近真实的黑帮,不论你们之前的关系有多好,在利益面前也是脆弱的,浩南从十几岁的热血少年到四十多岁中年大叔,经历最多不是热血豪情,而是朋友的背叛和亲人的离去,所以文名启这部漫画不是宣扬黑帮,而是在劝解那些年轻人不要误入歧途,只是后来电影为了票房弱化了这些情节。
港岛的黑帮可能还有一些能够善终的人,国家大陆这边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文名启十几岁迫于生活加入黑帮,因为他长的瘦小,声音如牛私有痨病,所以一直从事“文职”,没有参与过打打杀杀,但这样的场面却是没少看到,他的很多朋友都在血腥的争斗中或伤或残,有的甚至丢掉了性命。
别看在普通人眼里黑帮份子风光跋扈,尤其是那些“万人”崇拜的大佬级人物,看似一呼百应,实则就没有几个能有好结果,在文名启短短的黑帮生涯中,他的顶头上司就换了三位,两位被人卸了腿脚,一位直接惨死街头,即使是他们这些小喽啰也时刻面临着危险,可能你正在街头溜达迎面就碰到另外一伙对头,不由分说就会开打,头破血流都是轻的。
这些经历让文名启有了制作一部关于黑帮的漫画,这就是“古惑仔”的灵感来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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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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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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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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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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