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南郑重地介绍道。
“什………么?”
凌风和外场的人都呆在了当场,这话怎么听怎么像是胡说八道。
“什么冠军不冠军的,大家都上来坐,你们到了我这王家窝棚就是我王有才的客人,来来来,大家都要炕上坐,上面暖和,孩子他娘,再添两副碗筷,来来来,都坐!”
那位村长发话了,他此时脸色红润,显然已经喝的差不多了,在他眼里,别管你是什么人,到了王家窝棚那都的好好接待以尽我的地主之谊。
“不了……!”
孙虎想要拒绝,不过被刘琅打断。
“好好,我正好有点冷了,到炕上暖暖身子!”
刘琅也不客气,一蹦就坐在了炕沿上,然后把鞋脱掉上了炕。
“不用脱鞋,不用脱鞋……哈哈,你这个小娃娃还真是灵巧!”
王有才大笑道。
刘琅知道北方人的脾气,绝对是真心实意,如果客客气气那就会让对方反感,相反,要是自己和对方不见外,对方也会把自己当做家人,甚至把家里准备过年的食物都拿出来。
“小娃娃,来一口酒呗!”
那位村长拿起一坛子一家酿的玉米酒笑呵呵地说道。
“老爷爷,酒我是喝不了,我车里有一箱健力保,大家尝尝那个!对了,还有一些腊肉和香肠,咱们大伙一起吃!”
孙虎听了也不犹豫,转身出去,几分钟过后就拿进来不少的吃食放在炕上。
“哇,这么多吃的!”
除了湾湾那几个人外,村里的老乡们眼睛都直了,他们哪里见到过这么多稀奇古怪的食物?
“我看外面有不少小朋友,快把他们都叫进来一起吃!”
院子里有不少孩子在眼巴巴的瞧着,桌子上放着一盆炖鸡肉和一盆猪肉炖酸菜,还有玉米面馒头和豆包,这些东西他们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到,所以他们宁可挨冻也要过过眼瘾。
刘琅回来的时候随手买了两箱健力保和一些香肠腊肉,这些香肠是从岛国进口的,腊肉则是浙省一家食品公司的新产品,这家公司未来也是国内著名食品公司,现在刚刚成立。
刘琅买这些食品为的是在路上吃,正好都给他们吧!
王村长对自家东西不客气,同样对刘琅的东西也不客气,拿过来一袋香肠左看看右看拉倒却不知道怎么打开,这是岛国的真空包装,对方没见过自然不知所措。
刘琅拿过来找到豁口用力一撕,一股香浓的味道就散发出来。
“嗯,好吃,好吃!比红帽子村丁老二他家的血肠强多了!”
王村长吃了一口连连点头。
“大家都别闲着,吃吧!”
刘琅随手把一罐健力保打开喝了一口,凉丝丝的汽水流到肚子里把屁股底下时时传来的滚烫感觉压了下去,这王村长家的火炕烧的太猛了,炕桌还放在炕头,垫在炕上的几张报纸都被烫糊了,凌风那几个人都是跪在炕上,显然屁股也受不了了。
凌风那几位湾湾来的人看着刘琅很是惊奇,这个小孩哪里有孩子样?说话举止比大人都得体,看来那王南并非是夸大其词。
“凌风大哥,你们这个摄制组都到什么地方去了?”
刘琅对这部纪录片很感兴趣,他前世也只看过一点点而已,毕竟那时自己只有十一二岁,对这种纪录片不感兴趣,长大后也只是听说过而已,从来没有完整的看过这部纪录片。
凌风看着刘琅,又看了看王南,觉得刘琅这个小孩子哪里懂什么纪录片。
“凌风大哥,刘琅可不是普通的小孩子,他的本事大了去了,或许他会给你提一些建议的。”
在王南眼中刘琅就是一个神话,他的种种举动连国家高层都无比重视,一般人都接触不到这位神童,今天偶然相见王南也想领教一下刘琅的学识。
“那……好吧,刘琅小朋友,我再自我介绍一下,我呢,叫做凌风,是来自宝岛的一名歌手……歌手就是唱歌的人,比如前两年有一位菲翔,他也是一位歌手,还参加了春节晚会,唱了一首冬天里的一把火,这首歌在内地也是非常火的!”
“我知道他,他唱的那首歌原唱是你们那里一位外号为“青蛙王子”高凌风的人,充其量只是个翻唱而已!”
刘琅微微笑道。
“什么?你怎么知道的?”
凌风不敢相信,因为刘琅说得是对的,这首“冬天里的一把火”原唱的确是高凌风,至于说菲翔在湾湾只是一位三流歌手,他跑到内地唱了翻唱了一首歌就火的一塌糊涂,只是高凌风没办法找他要版权费了,因为菲翔私自回内地成了湾湾的通缉犯,他唱完这首歌后马上“跑路”到了美国。
“凌风大哥,你们湾湾虽然也有什么邓丽钧、二林二秦这些明星,但和港岛相比还是差了很多,至于说那位高凌风,虽然在你们那里很有名气,可在港岛就排不上了…………我有一位朋友叫做叶金生,他现在就在港岛,是一名制片人,创作了一些综艺节目,比如“明星的一天”,“我要当明星”。
我前些天在港岛还和他探讨过这些节目,给了他不少的建议,对了,有几首歌都是我写的,比如《追梦人》《新鸳鸯蝴蝶梦》《海阔天空》等,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看到对方有些瞧不起自己刘琅也有些生气。
“叶金生……追梦人………!”
凌风和其他湾湾人都傻了眼,叶金生他们当然知道,是这两年娱乐圈崛起的金牌制片人,他的节目火遍了东南亚,湾湾那里自然也看过,而且吸引无数“粉丝”,还有刘琅说得那几首歌,每一首都是经典,灌制的唱片在湾湾就卖出了五十万张,创造了记录,难道这些歌都是眼前这个小孩子所做吗?
“那几首歌的词作者的确是一个人,名字是个英文名,叫做……吉米•刘!难道这吉米•刘就是眼前这个刘琅?”
凌风回忆着。
不敢相信,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是刘琅的话让他们意识到这个看上去只有八九岁的小孩子可不是像外表那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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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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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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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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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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