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个时代的大学生没有找不到工作的压力,可他们每个人却都很勤奋,很少有逃课的现象发生,最起码刘琅没有见过无缘无故就逃课的同学,每一节课所有的人都是拿着书本仔细地听着课,不管是二十几人的专业课还是五六十人的大课,几乎没有人不仔细听讲,即便是有些地方听不懂,他们也要仔细的记录下来等课后再研究。
这种现象很有趣,刘琅自问要是他那个时代毕业国家包分配,那么恐怕有一半的学生将会彻底“放飞”自己了。
其实这就是时代造成的差异,这个时代,上大学不亚于古代学生考中了进士,是一件足以光宗耀祖的事情,而且多年来的种种桎梏让年轻人对外界一无所有,当来到大学后,接触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他们就像是一块干瘪的海绵开始疯狂的吸收起各种知识和文化,那种求知欲望简直比刘琅都强出太多。
至于说二十年后的大学生,信息社会让他们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到了大学唯一让他们高兴的就是终于摆脱了父母的管教,一个独立的自我才是他们在大学要追求的东西,而所谓的独立自我很少包括对未来的规划,待到毕业走向社会才发现周围的凶险,这种凶险程度又不是八十年代所能相比的。
在三十年后,人们总喜欢比较八十年代的大学生和八零后一代的大学生,有的人说八十年代大学生如何如何的牛,看看招生比例就一清二楚了,的确,高考扩招之前大学生的招生比例低的可怕,常常是几十分之一乃至百分之一的比例,而高考扩招之后,大学的招生比例猛增到了六七成,一个是百分之一,一个是十分之六七,按比例来说,当然是前者素质更高一些。
不过那些八零后出生的学生都嗤之以鼻,论知识储备,那些老家伙怎么能和新世纪的年轻人相比?不说别的,就是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足以甩开对方几条街了。
刘琅前世也是这么认为的,自己生活在知识大爆炸的时代,一天之内看到听到的新鲜事物恐怕就比八十年代的人前半辈子听到的都多。
不过现在,在接触到身边的这些学生后,刘琅的看法有些不同了,以他“过来人”的眼光来看这些学生,第一个特点就是“傻乎乎”,但他们的求知欲望实在太强烈了,一天从早上睁开眼睛到晚上睡觉,每个人都是书不离手,一个有如此求知欲望的人,不论他做什么,未来都会充满了希望。
和刘琅一个寝室的另外三名同学的求知欲望就是班级里最强烈的人,强烈的连刘琅都有些自叹不如。
他们三人有两位来自湘南省,一位来自中南省,这两个省在刘琅前世时就出产“学霸”,而在刘琅的这个班级里,他们三人的学习也是最刻苦的,就是吃饭也要看书。
一个月下来,刘琅已经适应了大学的生活,他除了晚上回到“筒子楼”睡觉外,一大早母亲带着他一起吃过饭,他一个人就上楼到自己的宿舍,然后上课休息,一天的时间都会和同学在一起。
“老杜、老林、老何,咱们上课去吧!”
刘琅从食堂吃过饭后推开宿舍们,看到这三个同学正一边啃着馒头一边拿着书在看着,即便是早上这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们也不愿意浪费,而且对他们三个来说,力学书配上一个白面馒头对他们来说比一碗肉还要更加下饭。
“刘琅,你可来了,快快快,这两道题怎么解答。”
一个人看到刘琅进了马上窜了过来,他是宿舍的老大名叫杜松,今年二十岁了,连续参加两届高考终于考上了华夏大学。
“老大,你先等等,我就有一道题不会,让我先问!”
旁边的一个人也跳了起来,他叫林海,今年十九岁,林海和杜松都是湘南省人,口音跟伟大领袖一个味道,听起来非常别扭,不过刘琅一个月来也习惯了,有时还会模仿他们说上几句“人民万岁”的口号。
“老大老二,你们的那几道题我昨天不是给你们讲了吗?怎么还不会?”
另外一人名叫何涛,中南省人,今年十七岁,比普通应届的大学生要小一岁,班级里除了刘琅就是他最小了,据他说自己从小也是天才,要不是家里穷上学晚,三岁也能考大学,当然,这是笑话,不过他的智力的确要比普通人强一些,很多他人不会的题目都能做得出来。
“老三,你那种方法根本不对,都是你自己胡编乱造的。”
杜松林涛二人齐声说道。
“哼,你们都是死脑袋。”
何涛露出鄙视的目光。
“好了,咱们赶紧上课去,第一节是老熊的课,要是晚了后果严重呀!”
“什么?是老熊的课?不好,赶紧走!”
听到是老熊的课,连何涛都不淡定了,急忙把手里的馒头塞到嘴里,把材料学课本找了出来。
“刘琅,今天上午还有什么课?”
另外两个人手忙脚乱地问道。
“还有辩证唯物主义,把书都拿上!”
刘琅提升。
这三人平时都废寝忘食地学习,而且还没有看课程表的习惯,有时候甚至连上课的书都会拿错,对于重生过来的刘琅来说这种事情根本就不会发生,在前世,刘琅上大学时对每一天的课程安排都是一清二楚,哪一节课可以逃,哪一节课不能逃都要了然于胸,这个习惯也被他带到了这一世来。
别的课或许迟到几分钟老师不会管,但那位老熊的课可是万万不能迟到,要不然必会遭到一阵臭骂,还要被惩罚到黑板上做题,要是做不对,那就是更“猛烈”地一阵臭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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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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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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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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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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