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姜姥姥在她眼皮底下恢复了青春,可是看着那位大姐姐一样的漂亮姑娘,她一时间也无法将两个人联系到一起,弱弱地问道:“姥姥,还是你吗?”
姜绮萝连忙起身,将小灵儿搂进怀里,宠溺地柔声道:“傻孩子,姥姥变年轻了,又能继续照顾你啦,不用急着让你嫁人喽。”
姥姥的怀抱依旧像童年时那样温暖,但也与童年记忆中有不小的区别,就比如闻不到那股若有若无的老人味,再就是胸前两团很挺,挤得小灵儿喘不过气。
恢复了青春的绮萝,身高足足比小灵儿高十多厘米,灵儿的头才到她胸口。
“呲啦!”
做出环抱动作的时候,姜绮萝的粗布裙装后背处因用力更崩开了线,这身老人服虽说宽松,但宽的是腰身部分,胸围部分反而很是紧绷。
幸好这是件罩衫,胸前没有纽扣,倒是不用担心撑破了露出春光。
姜绮萝尴尬地笑道:“还请你们先出去,老身……咳咳,容我换身合身的衣裳。”
罗锋和灵儿走出了房间,等了一阵,听里面传来清脆的呼唤声:“换好了,你们可以进来啦。”
二人再度推门走进房见,灵儿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惊呼道:“哇,姥姥你穿的是什么衣裳呀,好美哦!”
姜绮萝上身穿绣满五彩花纹的开襟短袖上衣,下身穿着百褶短裙,头戴着精美的银饰头冠,脖子上挎着银项圈,整个人银光闪亮,彩衣炫目。
也不知是为什么,本来正常历史上的苗家女孩都会穿过膝百褶长裙,而仙剑世界的南诏国苗女却喜欢穿超短百褶裙,短裙更是凸显了姜绮萝那双武术修炼塑性的结实长腿。
或许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鞋子,又或是苗疆的风俗,长腿美女赤着脚,脚腕上装饰着挂着银铃银色脚链,她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清脆的铃铛声。
“漂亮吗?”
姜绮萝心情异乎寻常的好,美滋滋地原地转了一圈,笑道:“这是姥姥珍藏的苗绣盛装,苗家姑娘成年时家里都会准备一套,本来打算留给你出嫁时穿……”
说到此处,她有些不好意思,惭愧道:“在衣箱里找了半天,就剩下这一套衣服合身了,小灵儿若是喜欢,姥姥给你做一套新的。”
灵儿矜持地摇头道:“这么多花纹要绣,一定很费心血,也太辛苦了,还是算了吧。”
仙灵岛上并没有成衣铺,灵儿从小到大穿的衣服都是姥姥一针一线缝制的,这几年姥姥年老体衰,做一套衣服就累得几天气色不佳,灵儿习惯性地心疼她,脱口而出。
迈动长腿踩着铃声走上前,姜绮萝摸摸灵儿的头,笑道:“傻孩子,姥姥现在耳聪目明,精力也远胜于前,绣工经验却保留下来,不会觉得辛苦啦。”
罗锋戳在一旁看着这对看似姐妹,实为祖孙的大小美女亲密互动,只感觉很是赏心悦目,觉得自己又做了一场大功德。
只不过,两人的称呼听着有些别扭,明明就是姐妹花,却祖孙相称,大概是因为姜姥姥刚刚变年轻,彼此都还没适应的缘故吧。
开心的小姐姐和灵儿腻了一会,视线落到了一脸淡定微笑的大和尚身上,想要与他搭话,却没来由地暗生怯意,不知该如何启齿。
如今身心转换,再回想起刚才大和尚的种种表现,姜绮萝竟觉得深受感动。
自己老成那个样子,他不但不嫌弃还赞不绝口,待到恢复了青春貌美,他反而淡然以对,这就是看破色空的高僧风范吧?
恢复青春前,姜姥姥拒绝求婚,一方面是因为年纪太老身体内分泌系统已经不再分泌激素,年轻女孩该有的反应一律缺失,这才对罗锋没任何感觉,另一方面就是觉得两人实在不般配,年龄、身份和容貌的差距实在太大,都不敢想象成婚后旁人将如何看待他们的结合,一个定会传出各种流言蜚语。
恢复了青春年华和美貌容颜,再看那和尚,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如今的二人颜值极为般配,两人站在一起那才叫男才女貌,羡煞旁人。
若是对比一下,灵儿和罗锋站在一起都不算匹配,因为灵儿看起来实在有些年幼,气质也不够成熟,在罗锋身边跟一个小孩子似的。
同样是十六岁,姜绮萝发育早,身材也挺拔,气质则因为她拥有几十年阅历而有着超乎同龄人许多倍沉稳成熟,站在罗锋身旁,给人第一印象就是他们是金玉良缘、天生一对。
本来姜姥姥对罗锋的印象就很好,所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她做主想把灵儿嫁给罗锋,也是因为看好罗锋,认为罗锋能保护好灵儿,而且会对灵儿温柔体贴,是个如意郎君。
按说这时候她本该顺水推舟答应了罗锋的求婚,如此一来,既可以报答他两次拯救自己的大恩,又找到了真爱,还能以亲人身份拜托他照顾孙女,可谓三全其美,皆大欢喜。
可是,问题又来了!
知女莫若母,姜姥姥对灵儿不是亲妈胜似亲妈,小灵儿的心里想什么,她一眼就能看穿。
尽管小灵儿没说出来,姜姥姥其实早就看出,灵儿对罗锋也有着特别的好感,这种好感并不逊于灵儿对青梅竹马,经常来看望她的李逍遥。
灵儿只是年纪太小,还不太懂男女之情,没想清楚这种感情到底是什么,一旦她再过几年长大成人开了窍,却发现真心喜欢的人已经成了干爷爷,心中又会是一番什么滋味?
李逍遥来岛上看望灵儿的时候,姥姥也会施展隐蛊躲在一旁偷听,听过他常常提起林月如,灵儿不懂事没听出什么,姥姥心里却已经明白,林月如在李逍遥心中占据的位置究竟有多重要。
同意了罗锋的求婚,自己倒是圆满了,苦命的灵儿若是被李逍遥抛弃,该多么悲伤啊!
对于姜绮萝来说,这辈子最重要的人,并不是眼前救了她两次的大和尚,甚至都不是她自己。
为了灵儿她死都可以,又怎么忍心夺走灵儿喜欢的人,伤害了她而成全自己呢?
暗暗叹了口气,美艳无双的苗女哀婉而又愧疚地再度跪倒在罗锋面前,伏下头低声道:“恩公,您的恩德,绮萝做牛做马也无法报答。可是……绮萝也有苦衷,请宽恕绮萝的不识抬举吧,您的求婚绮萝实在不能答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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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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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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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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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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