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主神调查员>第二章 孟星魂
  孟星魂躺在一块大石头上,仰望着璀璨的星空。

  一颗流星划过。

  他想起很久以前教他用剑的人说过的一段话: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

  今夜,他看到了流星,那么蝴蝶又在哪里?

  夜里是看不到蝴蝶的,尤其是在这种荒僻的地方。

  想看,也只能看到丑陋的蝙蝠。

  果然,一只蝙蝠扑棱着肉翅,歪歪斜斜从他头上飞过。

  孟星魂是个杀手,他却并不喜欢自己的这个身份,甚至痛恨杀人。

  每当他杀了人,就跑回孤独的小木屋中呕吐着痛哭。

  到现在,他已流不出泪,无泪可流,但每次看到杀人的剑上沾着的粘稠血浆,他还是要躲起来,压不住涌自心底的厌恶恶心之感,呕吐个不停。

  这样的人也配享受永远的春天?也配做一只美丽自由飞翔的蝴蝶?也能如流星般灿烂?这种幻想对他这种人来说,简直是可耻的。

  也许暗夜之中丑陋的蝙蝠才配得上他,要么去吞食蝇营狗苟的虫子,要么叮咬在无辜生命上吸血。

  永远见不到光明,只能藏在黑暗中自惭形秽,这才应该是他的宿命。

  一个不喜欢杀人的人,却不得不去做杀手,对于一个将剑锋刺进别人心脏,感觉不到血脉贲张,只有极度失落和自我否定的人来说,活着就是一种折磨。

  但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只是种责任,谁也不能逃避。

  就好像蝙蝠,不能逃避吃下恶心的虫子,也不能逃避吸血。

  他也同样不能逃避杀人。

  手中握着一张字条,那张字条里有他要杀的下一个人的名字。

  他不想去杀那个人,但又不能逃避,只能把自己暂时藏在夜色的阴影之中,就好像一个害怕吃苦药的小孩子将自己藏在棉被里。

  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亮了,随着黑夜逝去,光明之中的现实痛苦也随着曙光的脚步跟来了,如影随形。

  晨雾笼罩了大石头,清晨带着草香味的湿润空气沁润着孟星魂的脸颊,让他因宿醉生出的头痛感舒缓了些许,他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咬着牙去面对重新开始的一天。

  孟星魂慢慢地从大石头上起身,拖着脚步慢慢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枫树林旁边,天已蒙蒙亮,但小木屋的灯却还未熄灭,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而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

  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也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也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响。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近乎完全光着身子的人,那是几个娇艳如花的年轻女孩子。

  女孩子见到孟星魂推门进来,娇笑着起身迎上来,全然不顾......

  她们开心地笑着,完全不知道出卖自己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这些女孩子太年轻了,年轻到不懂得去考虑未来。

  “你溜到哪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盂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夜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

  现在他却只想说一个字:

  “滚!”

  “唉,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一个声音遗憾地叹息道。

  软榻上躺着一个年轻的男人,赤裸的上身肌肉如同黑铁铸造般棱角分明,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

  孟星魂宿醉之后记忆有些模糊,他依稀记得昨夜跟他一起喝酒的男人没这么年轻,而且,那男人还有一把刀,一把紫金鱼鳞刀。

  即便已经记不住那男人的脸,孟星魂却还记得那把刀,刀要比人出众得多。

  那个男人刀不离手,就好像他不穿衣服都可以,但不能离开刀。

  但面前的年轻男人却没有刀。

  孟星魂警觉地看了他一眼,道:“你是谁?”

  那人笑了:“看来你还没喝断片,你请的客人已经被我送走了。”

  孟星魂不懂那男人说的“断片”是什么意思,他的脸沉下来了,不请自来者,往往来者不善!

  “你也滚!”

  那人脸色变了,跳起身冷声道:“你最好管住那张嘴,上一个这么跟我罗锋说话的人,脸都被我打扁了,到了地府阎王都认不出他是谁!”

  孟星魂嗅到一丝血腥味,他对血腥味十分敏感,朝着气味传来的方向看去,一具没有脸的尸体倒在墙角,尸体的嘴竟已变成了软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没有了鼻子。

  紫金鱼鳞刀就握在无面尸的手中。

  孟星魂道:“是你杀的?”

  那人道:“当然。”

  孟星魂压抑着怒气道:“为何杀他?”

  那人道:“因为他跟你一样嘴欠,嘴欠也就罢了,怼他两句还想拿刀砍我,犯了我的忌讳,所以我打烂了他那张惹祸的嘴。”

  孟星魂道:“你杀过多少人?”

  他痛恨这种人犹如痛恨毒蛇!

  那年轻人却笑了起来:“今天我却不想再杀人,反倒要送你一场大造化。”

  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但脸上的笑意却丝毫不减。

  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打向了他的脸,他没有等到更猛烈的第二拳,甚至没有感受到疼痛和恐惧,因为这只拳头已经被挡下了。

  被一根竖起手指。

  中指。

  这根中指竖了一阵,对着孟星魂晃了晃,然后微微弯曲,轻轻一弹。

  只是这么一弹,孟星魂就失去了全身的力气,脚步踉跄,鬼使神差地坐到了软塌上,坐在了他最为痛恨的人身边,坐得就好像两个人是勾肩搭背的好朋友。

  那人搂着他的肩膀,道:“别冲动,你还不懂杀人为救世的道理,我不与你计较,我只要你听我讲一个故事。”

  孟星魂不想听什么故事,但他不得不听,一个能用一根手指挡住他拳头的人讲的故事,哪怕再无聊,他也得听完。

  “看得出来,你不喜欢杀人?”

  那人得到的回应只有孟星魂冷漠的凝视,他不以为意:“其实,我也不喜欢杀人,那么我就给你讲一个‘不杀之誓’的故事。”

  那人自顾自地讲下去:“从前,有个富家少爷,他家里是极富有的,他爹爹姓韦,号称‘韦半城’。不过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他父母死了,被一个强盗杀死在他面前,要知道他们住的那座城可不是什么太平安乐之地,这样的强盗比阴沟里的老鼠还多。”

  孟星魂忍不住道:“这真是个无趣的故事,后来那个富家少爷拜师练武去报仇了么?”

  “这个富家少爷的确拜师练了武,他也找到了当年杀他父母的仇人,但他却没有杀了他。”

  “为什么?”

  孟星魂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能放过杀父仇人,哪怕他痛恨杀人,但若有人当着他的面杀了高老大,他也绝不会放过那人。

  “因为那富家少爷起了誓,不杀之誓。他后来成为了大侠,不知道有多少江洋大盗折在他手上,让他绑了送官,却没有一个人被他亲手杀死。”

  孟星魂道:“这世道,送官和直接放了又有什么两样?”

  “没错,那些江洋大盗果然没多久就从牢里出来了,或是逃出来的,或是请讼师,或是买通县太爷直接放了出来,然后他们再结伴去找大侠报仇,想要将他置于死地。”

  孟星魂叹口气道:“那位大侠最后肯定死得很惨。”

  那人呵呵一笑,摇头道:“他没死,那些找他报仇的江洋大盗再次被他打败,送回了牢里。”

  孟星魂道:“这么说那位大侠的武功很高。”

  那人摇头:“那位大侠武功大概还没你高。”

  孟星魂道:“这不可能!”

  那人道:“当初武林中人听说小李探花战胜了上官金虹,也是这么说的。”

  孟星魂恍然道:“那就是江洋大盗们武功很差。”

  “那位大侠的敌人,无一不是江湖上的顶尖好手,其中有一个号称‘北丑’的疯子,擅用暗器机关,出手阴毒无比,让人防不胜防,且诡计多端,漏算无遗,将官府江湖都玩弄于股掌之间;还有一个号称‘毒王’的狂徒,一身毒功出神入化,靠着毒药催发功力,可以达到先天之下,后天巅峰的境界,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力大无穷!”

  孟星魂连连摇头:“我对上这种人物都必死无疑,比我武功差的人又怎么能屡屡将他们擒住,这比杀他们还难!”

  “这些恶棍也算人物?区区蝼蚁而已!这位大侠曾对上过的最强的敌人可是被称为‘人间之神’的武林神话!”

  孟星魂一凛,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一个人能被称为“人间之神”,那他的武功该有多么出神入化?

  “那‘人间之神’武功已经通神,轻功可以飞天遨游,硬功练到别说弓弩,就是投石机砸大石过去都如同蚊蝇叮咬,出手速度比光还快,你还没看到,就已经中招了,一拳打去城墙崩塌,楼台尽毁,一脚踏下,大地震颤,土石翻涌!”

  孟星魂听得心旌神摇,却又有些不信,天下能有武功高到这种地步的人?这已经不是人了,只怕比陆地真仙还要厉害,怪不得被称为“人间之神”。

  他忍不住问:“你说的那位比我武功还差的‘韦’大侠竟能赢过‘人间之神’?”

  “他没赢,但也没输。二人大战三百回合之后,英雄惜英雄,不打不成交,变成了可以生死相托的至交好友。”

  那人道:“另外,那大侠姓布,不姓韦。”

  “他爹不是姓韦么?”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那位大侠姓布,名鲁斯。江湖人送他一个外号——蝙蝠大侠。”

  蝙蝠大侠?

  不杀之誓?

  孟星魂心中一动,仿佛感到冥冥之中自己的命运线微微一颤,滑向了另外一个未知的方向,难道昨夜看到的蝙蝠,竟是一种天上的预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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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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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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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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