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棠落冷眸微眯,盯着灼夭若有所思,也听得认真。
“这山崖,名为凌栖崖,踏雾凌云,明月栖居。那时,还没有飞生鸟巢居,漫天星辰,星月交辉,夜夜皆然,我站在这里,能看到这世间最美的景致。”
灼夭缓缓呼出一口气,弯着好看的眉眼,迎着曦光,竟灿烂地笑了,眸中跃动着不同寻常的光芒。
“只可惜,美好的事物大多如昙花一现,向来短暂,”她眼中闪过一抹惋惜,很是遗憾,叹息道:“自从这片异火出现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沈棠落眸光深谙,也在意料之中,毕竟,她的印象里,这里本就如灼夭口中描述的那般令人遐想。
彼时,她也曾萌生过于此安居一生的想法,只不过,后来发生了太多事情,当初的念头也就成了枉然。
沈棠落很快回神,眉头微皱,打量着她,反问道:“所有亡魂都被压制在异火之下,你又是如何逃过一劫的?或者说,你不是这村子里的人?你来自何处?”
灼夭面色一僵,怔愣地看向沈棠落,心底不由浮现了一抹异样来。
恍惚间,少女的思绪被拉了很远,就像是再次回到了百年前的那个春日。
真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问过她的来历了,也没有人叫过她的名字,以至于,连她自己都快忘了。
灼夭深吸一口气,看向了最高处的山崖,缓缓开口:“在未遇到南凛前,我就是一缕魂魄了,无名无姓,亦不知来处,后来,他送我灼夭二字,以此为名,又赠我魂器,让我得以长存明光之下。”
她生来就已成孤魂,不知因何而死,魂浮幽林数十载,格外畏光,终日躲在幽暗之地,惶惶不安,漫无天日。
直到有一天,一个身着粗布麻衣,背着竹篓的银发少年出现了……
百年前,他们站的这里还并非祭坛,而是一片绵延三里长的桃花林。
正值暮春嘉月,上巳芳辰,绯花怒放,恰是人间烂漫时。
“喂,小白毛,把你脖子上挂的东西交出来,不然,这筐草药,今天你也别想带回去了!”
突然,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打破了桃林的幽静,十分嚣张蛮横的语气,令人听起来分外刺耳。
十一二岁的小少年被几个看起来年纪要比他大上几岁的人围在中间,他目光平淡,不见一丝胆怯,直视着领头的高壮少年,伸出一只干瘦的手来,平静地说:“还给我。”
天色已晚,他该带着草药回去了,可是,视线落到领头少年高高举起的手上,眸光却不由一滞,面色有些为难了。
他的药和竹篓都被抢去了。
这领头堵劫白发少年的人,名叫王贵,是村子里年纪最大的孩子。
他自幼仗着自己年长,又有个开客栈,很有钱的爹,平日里,常常欺负那些比他弱小,没他家有钱的孩子,甚至有些大人见了他都绕道,生怕招惹麻烦。
凌栖崖上,只有几十余户人家,所有孩子都怕他,不敢不听他的话,渐渐的,他身后有了很多小跟班,跟着他为非作歹,恃强凌弱。
唯有这个白发少年不怕他,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谁都不愿搭理,更不喜结交伙伴,少年的孤僻性子,却被当成了高傲不屑,目中无人。
少年面色平静得有些过分,王贵不禁气急败坏,嘲讽道:“小白毛,你天天采药,也没见治好你这白毛症,一看就是命不久矣,迟早要死的,你留着那东西多浪费,给小爷我,保管比在你身上更有价值。”
少年不理会他,看着那筐草药,格外认真道:“我该回去了,把草药还给我。”
“早这么识相的话……”王贵以为他会示弱,都准备好等着他求饶了。
然而,他话才说一半,就察觉不对劲,声音戛然而止,瞪着眼睛,不可置信地威胁道:“你说什么?小白毛,你信不信,小爷我直接毁了你这筐药,让你回去没法交代!”
身后有人附和道:“南凛,老大看上你那块黑玉是你的福气,你可别不识好歹,让我们老大寒心,到时候,吃苦头的还是你!”
“就是啊,”更有人不嫌事大,跟着帮腔,完全不知此种行为有什么不妥,“你难道不想要这筐草药了吗?我们都看到了,你可是采了一整天,毁了多可惜啊。”
“族长爷爷还在等我回去,”南凛眉头一皱,面对一而再的挑衅,显然是恼了,话音都比先前重了不少,“你们别太过分了。”
一提到族长,除了王贵,几人便都开始面面相觑了起来,他们都明白,南凛身后有个族长给他撑腰,否则,他脖子上的那块黑玉早就是他们老大的囊中之物了。
王贵阴沉着脸,一声不吭,目光赤裸地上下打量着这个白发小少年。
这少年全身上下最惹眼莫过于那一头银发,小小年岁就已满头皆白,实在是引人注目,想不注意到他都难。
他生的眉清目秀,双眸黑亮澄澈,盯着人看时,总让人觉出几分无地自容,更惹人恼火不爽了。
尤其,面对众人威慑,还没有丝毫示弱服软的意思。
“小白毛,你敢威胁我?”王贵眯起了眼。
南凛看着他,目光不离竹篓,“你想多了,我没有你们闲。”
王贵冷哼一声,眼珠子骨碌一转,灵光闪过,用手摆弄起了竹篓里的草药,看着南凛坏笑道:“你想要草药,就拿你脖子上的黑玉来交换。”
“不可能,想都别想,”南凛一口拒绝,也不愿多费口舌了,直接走到王贵跟前,从他手中夺过了竹篓,后道:“以后别再来招惹我,今天的事,我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王贵脸上的得意顿时僵住,视线缓缓扫过了一众少年,虽说年纪不大,却从小是被人吹捧着长大的,极好面子,南凛的话,显然让他觉得脸面挂不住了。
他挺直腰杆,又生的高大,脚步一移,用身子挡住了南凛的去路,居高临下地看着比自己瘦弱许多的少年,气势一下子提了上来。
“你小子,是真的想要找死!”
话音一落,王贵眼神一狠,扬手示意身旁的少年把南凛团团包围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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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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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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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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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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