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朝堂之上,怒斥昏君>第27章:三句话让大儒为郑州去死
  只有真正热爱诗词歌赋的人,才会如此。

  “兴邦前辈是觉得大宋诗坛若是曾有过这么精妙的词,您会不知道?”

  “确实。”

  “这词应该是今天才做的。”

  “但仅凭这词,并不能证明什么,若侥幸,胸怀稍光些的人也能做出来。”

  周兴邦还在嘴硬。

  郑临沅懒得解释,他相信第二首词的出现,能让嗜诗如命的周兴邦直接跪在地上。

  “那我现在诵第二首词。”郑临沅刚说完,刘川乌竟抬笔道:“等我补完这首词的境。”

  所谓境,很是玄妙,诗有诗的境,词有词的境,字也有字的境。

  所谓书法,就是把那境给写出来。

  刘川乌的境界更高,他可以凭语境改变文境,不然也做不得大宋文圣。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好!哈哈哈!好!”

  “此词绝对可以流芳百世!”

  刘川乌狂放大笑,挥笔溅墨,弄得所有人身上都沾了墨迹。

  而这时却没有人指摘刘川乌。

  他们的目光都落在刘川乌的字上,在其上,他们好似真的看到了嘶鸣着的战马和一位壮志未酬的将军。

  “川乌的字又精进了,距落笔成花,只差苦修。”

  “没错,咱们大宋文坛的第一个儒道至圣,怕是要出现了。”

  “真没想到这机会竟然被刘川乌夺了去,这老小子的运气真好。”

  在座都是大儒,自然知道刘川乌突破的原因。

  郑州的词意境太高,刘川乌也是循着词句意境,方才初窥落笔成花的境界。

  大儒成为至圣,比普通人成为大儒还要难。

  刘川乌的这造化,值五十年寿命。

  “临沅若有机会,我定当亲自感谢州儿。”刘川乌是个老实人,虽满心畅快,但还是诚诚恳恳地说着。

  郑临沅大手一挥,笑道:“川乌前辈,今日的造化,可还没结束呢。”

  “你准备一下,第二首词的意境可能跟第一首有点不太一样。”

  刘川乌落笔点墨,道:“不用,我现在的境界,完全可以做到如臂指使。”

  他既然自信满满,郑临沅也就毫不纠结地开始诵诗。

  还是熟悉的水调歌头。

  等到郑临沅读完,全场鸦雀无声,空白的纸上,只留下第一个字。

  “临沅你老实跟我说,这两首词都是出自郑州之手吗?”周兴邦认真的问。

  郑临沅反问道:“如此诗词,我要是强行套到州儿身上,他承的住吗?”

  “绝不可能!”

  “此词前后一千年可称无敌,你若胡说,郑州今夜就会死。”

  郑临沅飒然点头:“必死无疑。”

  周兴邦终于可以肯定,此诗确定是出自郑州之手。

  他刚才用的是儒道特有的言出法随。

  郑临沅敢接,就说明他没撒谎。

  周兴邦回味感叹道:“他的诗才,超我百倍有余,再给他十年时间,大儒诗圣的雅号可能要换人享用了。”

  “我现在越发相信你说的没错。”

  “郑州的确有登上第九层的天赋。”

  周兴邦说话时,刘川乌方才开始动笔,他刚才一直在琢磨此诗的韵味,现在虽不敢完全保证可以掌握,但也可以动笔一试。

  沾墨,动笔。

  与«满江红»所用笔迹不同,这次刘川乌省去狷狂,多了娟秀,字成墨汁浸入纸张时,所有人都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

  不曾有天空的地下空间,多了一轮明月,月是江南月,在哪月下,有一对情侣痴痴缠绵,似永不会割舍般。

  “落笔成花的境界,就这么成了?”

  “我的天,川乌你该去给郑州鞍前马后,侍奉左右才对。”

  “此等造化,你我皆羡慕不来。”

  “好啊!我大宋儒道再多一员至圣。”

  刘川乌还从落笔之后的意境里没有走出。

  他仰头看月,憨憨傻笑,像得了心爱玩物的孩子。

  他此等状态,郑临沅自然不会再诵下去。

  郑州的每一首词,每一首诗,对刘川乌来说都是天大的造化。

  郑临沅自然不可能摈弃这益处,兀自念诗。

  “这次你们相信州儿登上传儒塔第九层了吧?”郑临沅问。

  无人反驳,这两首词已经彻底征服这群眼高于顶的大儒。

  “我敢说不出百年,郑州绝对可以做大宋儒道的魁首,成就那儒道至圣,也只是时间问题。”

  “临沅你已想好,该让郑州走那条路了吗?”

  周兴邦道:“那还用说,仅凭这两首词,他就必须入我诗坛。”

  郑临沅含笑摇头,郑州的路在那里,他也不敢武断。

  相比起他的忠义和胆魄。

  诗词歌赋反而是小道。

  “此话不宜现在说。”

  “其实我今日前来,是有个不情之请想劳烦各位前辈。”

  郑临沅刚说完,七嘴八舌的声音就响了起来:“直说就是,我等寄人篱下,替你分担忧虑是应该的事。”

  “若是没有你,我大宋儒道早就已经衰落,你别犹豫,直言即可。”

  “各位前辈都知道我的选择,州儿登传儒塔前,以留下两句立世之言,仙门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

  “为保大宋社稷我不能贸然出手,所以……”

  谁知道他们的注意力都不在郑临沅的话上。

  而是在所谓的立世之言上。

  “这两句立世之言,可入得儒经?”

  郑临沅颔首:“不仅入了,在儒经中的评价是中兴。”

  “说来听听。”

  “我大宋百年不曾出现立世之言,你务必要一字不差的说出来。”

  郑临沅深吸口气,稍作回忆后诵道:“这头一句是,唯我大宋,宁在雨中高歌死,不去寄人篱下活。”

  “此等情操抱负,能被儒经选中实属正常!”

  “我等自愧不如。”

  “天佑我大宋,有此子在,儒道必将振兴。”

  郑临沅等群情冷静下来以后说道:“这第二句是,未有行者,无以图将来,未有死者,无以酬苍生!”

  郑临沅说完后,地下空间竟然安静起来。

  相比起上一句。

  这一句词的抱负更加宏大,情操更加高尚。

  “我服了,俗话都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曾以为临沅就是那后世中最优秀的“青”,没想到他的儿子竟然比他还要优秀。”

  郑临沅道:“我和各位一样,都是被州儿拍在沙滩上的前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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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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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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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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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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