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柳柳老实地说:“是的,喜欢,他和其他贵家公子很不一样,他看人的时候,眼里是有两颗黑眼珠的。”
“谁没两颗黑眼珠啊?”子安没好气地道。
“不,就是很黑很黑的眼珠,我祖母说过,如果一个人的眼珠很黑的话,证明这人心肠坦荡,是好人。”
她说着,认真地看了一下子安的眼珠,“你的眼珠有些褐色,子安,你这个人心肠歹毒啊。”
子安看她的眼珠,两颗黑眼珠滴流滴流地转,想起陈柳柳的为人,确实也是坦荡荡的。
“这个是毫无科学根据的。”子安道。
“什么科学根据?”陈柳柳问道。
“没什么,你觉得我心肠歹毒吗?”子安问道。
陈柳柳摇头,“不觉得啊,但是我觉得你这个人忍耐能力很强,相府对你这样,你还能忍下去,不过,我祖母说你先必须要忍。”
“你和你祖母也私下说我?”子安大为诧异,本以为陈太君不是那么八卦的人。
陈柳柳说:“那天婚宴回来,祖母在马车上就说了,说什么老夫人现在是越发的不要脸,已经到了狗急跳墙的时候了,说如果夏子安懂得隐忍之道,就不要乱碰疯狗的尾巴,否则真的逼疯了他们,就算最终可以除去,却也必定会损自身的。”
子安对陈太君不由得心悦诚服,确实如此,这是她为什么要忍下去的原因。
如今对付相府,已经不可能温水煮青蛙,而是要一击即中。
一步步地对付他们的时机已经过了,到现在,一定要有一个突破口,她在等这个突破口。
而且,她确信也不需要她自己找突破口,夏丞相会乖乖地送上来。
他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
到达王府门口,两人下了马车,让侍女在外候着。
礼亲王正在院子里遛狗,陈柳柳上去,“王爷,祖母让我来取桂花酿。”
礼亲王淡淡地瞟了子安一眼,“就一坛子。”
子安道:“王爷放心,我不要。”
礼亲王嗯了一声,命人去取酒,且让陈柳柳也跟着前去,他则坐在院子的石凳上和狗玩耍。
是一条大黄狗,养得贼粗壮,短毛种,一身的是肌肉,行走间,肌肉便活跃出来,有点吓人。
这条狗没有吠她们,可见是礼亲王训练有素。
子安见只剩下她与礼亲王单独在一起,便想起试探的事情,“对了,王爷也懂得医术吗?”
礼亲王淡淡地道:“不懂!”
“那天见王爷说桂圆只是休克,我以为王爷也懂得医术。”子安走近一步,那条狗忽然冲子安张牙舞爪起来,吓得她退后几步,不敢靠近。
“大金不喜欢陌生人,你远一些。”礼亲王挥挥手。
“是,是,”子安转了转眸子,“王爷喜欢狗啊?不知道你喜不喜欢金毛和贵宾呢?”
“什么鬼东西?”
“狗的种类啊。”子安猜测他是老乡,但是怎知道他是什么时代穿越过来的?或许是六七十年代呢。那时候国人还没开始养番狗。
“不知道。”礼亲王从桌子上丢了一块骨头给大金,不太想搭理子安。
子安有些颓然,说真的她特别希望有个老乡,即便这个老乡是个有强迫症的人。
说起强迫症,她看着礼亲王,“对了,王爷,不知道你有没有去看过心理医生?我听收音机说,强迫症可以找心理医生治疗的。”
一下子甩出心理医生,收音机,强迫症等几个现代用语,如果他是现代穿越过来的,应该知道了吧?
这一次,礼亲王直接没回答,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子安见礼亲王不太想搭理自己,便开始唱歌,“套马的汉子你在我心上,我愿融化在你宽阔的胸……”
礼亲王抬头,瞧了瞧子安,眉心似乎有些不耐烦,但是依旧没说什么。
子安咬咬牙,不知道套马杆?莫非,莫非是战争年代的人?
她顿了一下,忽地雄赳赳地唱起黄河大合唱,“张老三,我问你,你的家乡在哪里?我的家,在陕西,过河还有三百里……”
礼亲王的脸抽搐了几下,陡然抬起头,指着子安对大金道:“咬她!”
本来咬着骨头的大金,一如唱歌之前的子安,雄赳赳地抬起头,呲牙咧齿地吠了一声,便朝子安扑过去。
“妈啊……”子安脚底抹油,一溜烟地跑了。
但是,大金还是一直追着子安,人怎可能跑得比狗快?但是人会爬树,狗不会。
子安是在差一点被大金追到的时候三下五除二爬上榕树上的,而且一口气爬到树丫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大金在底下吠叫,十分的凶恶。
陈柳柳抱着酒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树上的子安和大金对峙着,而礼亲王手里执着皮鞭,站在亭子的石阶上,阳光从树叶的间隙透下来,映入他的眸子里,俊逸的面容一如既往的木然无表情,但是眉宇间蕴含着一丝的不悦。
子安哀求道:“王爷,我冒犯了,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宽恕我一次吧。”
形势比人强,低声下气一次也要的。
礼亲王生气地道:“你刚才唱第一首歌,没唱完为什么唱第二首?”
“啊?”子安怔了一下。
“你把第一首唱完。”不唱完,他心里难受,融化在你的胸什么啊?胸肌?胸口?
死强迫症,死变.态。
子安只得把那首套马杆唱完,然后,礼亲王又让她把第二首唱完,才把大金拉开。
子安滑下树的时候,腿肚子都软了。
陈柳柳笑得前俯后仰,差点没把桂花酿都摔了。
礼亲王牵着大金,严肃地对子安说:“以后不可这般失礼了。”
“不会,不会了。”子安连忙致歉。
见过鬼还不怕黑吗?真不知道自己是抽了什么风,竟然试探他是不是现代人。
或许,那边他说的压根就不是休克两个字,是自己听错了。
按照他的这个性子,就算真的是老乡,和自己也没什么共鸣,还不如跟陈柳柳和壮壮这些古人来得亲切。
就连晋国公,都比他亲切的。
离开上马车的时候,陈柳柳还在笑,“子安,你为什么对礼亲王唱歌啊?他这个人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听人唱歌,但是,谁都不喜欢唱歌给他听的,一遍遍地唱,唱得人崩溃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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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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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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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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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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