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还没到时候呢!
正所谓,同富贵易,共患难难。但还有一句话,共患难的时候是真兄弟,到了同富贵的时候,就该出现内部分裂了。
看看现在,就连他们的顶头上司琅琊王本人都还没能夺得大位呢!
他们这一群属下随从,难道就想分猪肉了?
嗯!
很好很好!
刘穆之不愧是老油条一根,这么快就把新人给忽悠瘸了,琅琊王眯缝着的眼睛当中,还是可以看到他们的一举一动。
想到有老刘在,小徐就翻不了天,王谧也就放心了。
柳巷上,一处中等宅院。
“阿鱼,你还有心情吃的下去!”
“还喝酒!”袁悦之气急败坏,就算是在自己家,也抑制不住摔花瓶的冲动。
看着满地的杯盘狼藉,范宁简直是无语凝噎。
这不都是自家的东西嘛,摔了还要浪费自己的钱,简直是得不偿失。
“为什么吃不下?”
“不是你找老夫过来的吗?还准备了那么多酒菜,老夫怎么能扫你的兴。”
“我这是来找你商议的,你可倒好,吃吃喝喝,正事一件也不提,你难道不知道,今天京口的那些将帅都到了!”
“我听说,他们一进城就直奔琅琊王府,大王邀请他们一起饮酒,还有从荆州来的那个徐羡之,也是桓冲举荐的,这个人来头也不小!”
“那又如何?”
“你说的轻松,他们这些人,那都是大王看重的,又年轻,又有能力,以后的发展定然是在你我之上!”
“你就不着急?”
“这么重要的聚会,大王居然都没有通知我们,更没有邀请我们!”
“这说明了什么?”
范宁抬眼看他,又是一副忧愁又纠结的样子,心里真是无比同情这位老兄弟。
“说明了什么?”范宁翻了翻眼:“这什么也说明不了!”
“是你把思路走窄了!”
“江山代有人才出,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懂吧,我们年纪大了,本来在奋斗功绩这个方面就比不过年轻人,你看看大王,今年才只有二十出头,再看看他帐下的那些大将,也个个都是身强体健精力充沛的,而我等早就已经是毛发也白也,志气也衰也,何必要和他们年轻人争高低?”
话虽这样说,但袁悦之还是不服气。
“我们既然投奔了大王,那就要竭尽所能的参与办事才是,我们的能力,经验,哪一点比那些年轻人差?”
“再者,谁说我们老了?”
“你没老,那你就去自荐呐!上一次我让你陪着老夫一起去拜访大王,你还不肯,当时不去,现在着急有什么用?”
说起当时,现在的袁悦之也是毁的肠子都青了,那又有什么用,他这个人一向是优柔寡断,因为这副脾气,不知道吃了多少亏。
俗称,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
“你别嘲笑我,我明天就去!”袁悦之终于牛气了一次,范宁也是很欣慰。
“你去可以,不过,不用带上老夫,老夫早就想好了,以后的岁月就著书立说做学问,其他的事,莫来烦我。”
“你!”
“阿鱼!”
“你这是!”
袁悦之被他气的,话都不会说了,磕磕巴巴,范宁呢,仍然是一副没事人的样子,悠闲自在的喝着小酒。
关于现在的这种形势,他早就有计划了,相比只知道无能狂吠的袁悦之,老范的行动要迅速的多了。
“你我既然是前朝旧臣,而琅琊王又必定会开创一个新的朝代,大王愿意用我们,那是我们的福分,大王若是另有其他的安排,我也无所谓。”
“现在朝堂上的局势你还看不出吗?你我既然早就已经投奔了大王,那比别的大臣已经有了很大的优势,不管未来如何发展,只要大王能够掌权就少不了我们的好处。”
“大王若是真的登基,你我作为元勋,自然也少不得封王赐田宅,可以说,现在我们就是什么也不干,日后也一定可以坐收渔利,这样的好运气,我为什么还要费力去争权夺利?”
“那个以往我就不擅长,现在让我勉强,我也做不来。”
“所以,悦之,我劝你,想开点,你我现在已经是富贵荣华加身了,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听从大王的安排。”
袁悦之听没听进去,范宁也弄不清楚,好话说尽,就看他能不能领悟了。
另一边,琅琊王府上,又一次会议正式召开,却是发生在琅琊王氏的族长王荟和王稚远之间。
这场谈话原本并不在王谧的考虑范围之内,他是被王荟硬拉过来的,实在可怜,酒都还没醒呢!
混混沌沌的坐在这里,听着王荟的各种碎碎念,王荟现在对待王谧的姿态,那是恭敬的多了。
其实,他自己是无所谓的。
毕竟,想当初,王谧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他也资助了不少,并且态度明确,是支持他的。
于是,在琅琊王那里,他是有面子的。
可惜,王氏一族的其他人并不是这样的想法,王谧的存在感过于强烈,让很多人都心生反感。
并不是不欢迎他,而是希望他的光芒不要那么耀眼,可惜,事已至此,登上了摄政王宝座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了建康城万众瞩目的存在。
这可是百年来都未有的场景,多么的令人震惊也多么的令人好奇,真的不知道事情的走向是什么。
于是,人人都抱着一种期待,而这种期待也好,本来自带的能力值也好,都会让王谧的头上笼罩着一层又一层的光环。
于是,被王谧的光芒遮盖住的琅琊王氏其他族人,便有话说了。
“让我搬出去?”
“是啊,”王荟一声长叹,也有点为难。
为了把话题绕到这里,他可是费了很大的心力。到目前为止,也还是心中惴惴的。
“你不是已经有了新的宅院了吗?现在京口的那些兄弟也来了,作为大王,当然要给他们都安排住处,而且,那本来就是为了你新婚重新修建的住处,你现在也成婚有日了,不如就搬过去,各方面都更方便些。”
王荟说的很婉转,但是,王谧还是听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
“阿叔,是有些兄弟有意见了吧。”
“觉得我的声势太大了?”
“没有,绝对没有!”
“你别乱想,家中子弟都是很支持你的!”打死王荟也不能承认呐!
多得是支持的人?
他怎么没看到?
这些日子,虽然家中的子弟也没有闹腾,基本上都默认府里的事情都是王谧说了算,但要说积极支持,也就只有王默一人。
王荟这边还眼巴巴的看着,目光特别的诚恳。老爷子也是为了全族着想,这个全族当中,自然也是包括了王谧本人。
既然已经做了摄政王,那和族群里的一般人身份就不同了,王谧业务繁忙,往来王府的人员复杂。
照理来说呢,也是王谧带着自己的一众人马搬出去单过更好,只是,王谧一直都没提起,只能依靠王将军自己张嘴了。
行还是不行?
你倒是给个话!
王谧微微一笑:“没问题!”
“这几天我准备一下,就搬出去。”
“阿叔放心,不会让阿叔为难的。”
这个孩子,都说了不为难,他为什么还要说为难,这不是让他为难吗?
王荟拼命否认,就怕王谧误会,颇有一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王将军一脸紧张,其实呢,王谧还真的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其实,按照他现在的身份,搬出去是迟早的事。
只是,这一段时间他太忙了,竟然把这件事给忘在了脑后,现在,既然王荟提出来了,那就正是时候。
另一边,就算要搬走,也不是抬起屁股,说走就能走的。
王谧的膝下虽然没有一大家子拖累,只有爱妻一人,但是,要搬走的金银细软也是一大堆,没有个三五天也收拾不妥当。
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的小厮奴婢,这一点就和现代不同了,现代家庭,即便是大富豪之家,每家每户也不会有那么多使唤的人,时代不同了嘛。
现代的保姆也好,司机也好,那都是正当的工作,和普通的劳动者没有任何区别,也需要按月发工资,给假期,有自主权。
就算是再有钱的家庭,也不能雇佣上百名工作人员,为自己料理各种杂事。
或许是有的,但那也是极少数的。
反观琅琊王府,这里的奴仆,加上那些在地方上给王家做事的跑腿小厮,至少也有上千人!
不要被这个数字吓到!
这就是这个时代世家的通常面貌,几乎每个大世家都会有这样的规模,一点都不夸张。
甚至还有几千人的呢!
到了王谧这边,本来分到他的身边伺候的各种丫鬟小厮也有百人,后来都被他精简了。
那也有二三十人,既然要搬出去,这些人也都要带着,所以,在古代,搬家可是一项大工程,绝对不可能一蹴而就。
正在王府一片热闹的时候,从北方也传来了新的消息。
建康城一派歌舞升平的时候,北方的混战却远远没有结束,甚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以慕容家族和姚羌家族为首,北方已经渐渐分裂为两个朝廷,慕容垂已经带着一众族人返回了祖地龙城,在这里他恢复了祖上的国号,仍然名大燕。
而另一边,占据着长安城,并以此为据点的姚苌,也慨然称帝,竟然国号为秦。
而在两大对立的势力中间,丁零人仍然在顽强的生存着,他们的现状和历史上的描述倒是无甚差距。
由于实力的限制,丁零人虽然能够在乱世之中求得生存,但是,形势总是比较恶劣。
现在,相比在氐人的手下当牛做马,现在的丁零人也算是有了自己的地盘。
但这一地盘的得来也是非常的巧合。
姚羌和慕容部都算是这个时代北方比较强胜的豪族,他们一东一西的占据着两块地盘。
相比之下,姚羌的位置要更加卓越一些。
本来,长安城就是N朝古都,地理位置优越,而且,经过多年的经营,非常的有根基。
姚羌立足于此,是进可攻,退可守。
不止如此,放眼北望,就在黄河以西,还有凉州,虽然土地没有那么肥沃,经济没有那么发达,但好歹也是一块地盘,很有扩张的必要。
相比之下,慕容部的日子可就没那么好过了,返回龙城,重建大燕,这是慕容垂一直以来的梦想,而现在,他也算是实现了梦想,算是对得起祖宗了。
然而,想要扩大地盘,却并不容易。
龙城以北和以东地区,历来都是大燕的控制范围,这一点是没有什么改变的。
作为大燕的龙兴之地,龙城相比长安城当然还是孱弱的多,实力不够强劲。
稳定了境内局势之后,慕容垂第一个要做的,就是扩张势力范围,借以控制更多的人口和地盘。
慕容垂的这种需求,比姚苌要强烈的多,而且他也已经有了目标。
那便是丁零人控制的晋阳,以及周边地区。
相比较而言,晋阳确实是一个战略重镇,如果能够以晋阳作为中心,便更容易稳固和拓展大燕的势力范围。
可惜,这块风水宝地居然被翟辽他们给窃取了。
待到慕容垂反应过来的时候,不禁是捶胸顿足,痛心疾首,可又能如何?
那晋阳美人已经到了翟让的手中,想夺过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现在,翟辽的心情也很复杂。
在中原纷乱的势力当中,丁零人本来就不算强盛,现在虽然是站稳了晋阳以及周边地区,但是也属于在夹缝中生存。
一边,是虎视眈眈的姚羌,一边呢,也是咬牙切齿的慕容垂,哪一边都想尽早把他吞并。
这么一块肥肉,谁不想弄到手?
翟辽很清楚,以他的能力,是无法和两方抗衡的,甚至哪一边他都不是对手。
如此凶险的局势,丁零人为何还能站稳晋阳?
暂时的存活?
那当然是因为鹬蚌相争了!
度过了苻坚死后,秦之崩塌的混乱过后,不管是哪一方的势力都急于站稳脚跟,稳固自身。
此前的诸多混战,对他们各自的势力也是极大的消耗,他们急需时间休养生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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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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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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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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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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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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