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练完后,叶析析也起床了,两人吃了刘阿姨准备的早餐,就一起学校去了。
今天的叶析析,看上去心情很不错,在路上,还时不时和纪凌聊几句。
到学校后,为了掩人耳目,是叶析析先进校门的,而纪凌则是在后。
当纪凌到校门口,便看到站着门口的三位值日老师,他们之所以站在这儿,为的是检查学生们有没有穿校服。
长青的校规是很严格的,学生进校园,没有穿校服的话,是不准进入校门的。
因为有着如此严格的规定,所以纪凌还没有见过敢顶风作案的人。
“喂,纪凌。”纪凌刚要跨进校门口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自己。
纪凌转过头一看,是董玥。
向后扎起的马尾,精致的面容,白皙透亮的皮肤,小巧的身材,外加一身黑色的运动装,很是可爱。
运动装?不是校服。
“她叫我,应该是为了校服的事吧!”纪凌心中猜测道。“你不……”
纪凌的话还没有说完,董玥就拉住了他,什么话也没说,就往学校相反的方向跑了,跑出一段距离后,董玥停下,开口说道:“纪凌,要不我们逃课吧!”
“……”纪凌有些无语,他又不是没穿校服,干嘛要逃课。
董玥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提议,有些不妥,可她的校服,被她挂在阳台上晾晒的时候,不见了。
没有校服就进不了学校,进不去学校,她就不能去买一套新的。
思来想去,董玥决定,逃一个上午的课,等中午的时候,她在拜托同学买一套新的。
可一个人逃课,董玥又有些不敢,所以她想让纪凌陪她一下。
“没事的,我……。”
“纪凌,你就帮帮我,和我一起逃课吧,我一个人不敢。”董玥再次打断纪凌,为说服能够去纪凌,董玥还特意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纪凌有些犹豫。
董玥继续撒娇卖萌,“纪凌,你最好了,就答应我吧!”
“好。”纪凌有些受不了这样的攻势,只好先答应。
董玥一听,脸上顿时一笑,“好耶,纪凌,那我们就去西山上看日出吧!”
“她这是单纯不想去上课,而想去看日出吧!”纪凌怀疑。
“纪凌,你去过西山看日出没?”董玥笑嘻嘻地问道。
纪凌摇头,他不是什么文人雅客,对于这些东西,他并不怎么感兴趣。
在纪凌看来,日出就只是一些太阳光,并不是很美。
董玥嘴角露出一丝狡黠,道:“我也没去看过,那我们就去看看,我听说哪儿的日出很美的。”
“你难道不想去上课了?”纪凌有些好奇,董玥可不是什么不良少女。
她的学习成绩很好,在文科班里,她是年级第一,这样优秀的人,对学习,应该和老师说的那样,像一块大大的海绵,孜孜不倦的去吸收知识,而不是跑去看什么日出。
“没事,高中的这些知识,我基本上都掌握了,上不上课,对我来说,影响不大。”董玥说得很轻描淡写。
“……”纪凌不知道该对董玥说什么,只得沉默。
他总不能对董玥说:“哇哦,你好厉害哦,这么短时间内,就把高中的知识全部学完了,将来肯定能考上重点大学的。”
这样的话,实在是太low了,纪凌可说不出口。
不过,仔细一想,学习对于高中生来说,好像是挺重要的。
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至理名言,可不是别人瞎胡诌出来的。
无论你的出身如何的低微,但只要你学习好,这一切是可以改变的。
所以说,这个社会看上去,还是很公平的,只要努力了就能获得一些成功。
然而,也并非是绝对的,有些人不仅出身比你好不说,其它的同样也比你好。
你辛辛苦苦才能去做成一件事,而他却很轻易的做成了,这样看来,社会还是很操蛋的。
西山在江城的西边,离长青有四五公里的路,为了能看到日出,董玥是打车去的。
纪凌曾在网上看过一些关于西山的资料,它是一座到处是石头的大山,海拔大约有两千米高。
两千米,对于高海拔地区来说,这点高度并不算什么,但对江城这个低海拔地区来说,他已经是很高了。
西山在江城出名,还有一个原因,在它前面一直流传着一个故事。
说是,在古代的时候,这西山上住着一对很恩爱的夫妻,两人的生活虽然清苦,但也甘之如饴。
那个男的愿望就是能考上科举,光大自己门楣,她的老婆也很支持他,为了让丈夫能够安心读书,这个妻子默默地承担着,家里的担子。
多年后,男人如愿以偿的考上了科举,同时他因出色的才华被宰相家的女儿看上了,男子也很开心,他觉得这样对于他的前途很有帮助,很果断地接受了宰相女儿。
后来,男人得知宰相的女儿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女人,她从不允许自己与别人共享爱人。
为了能完全获得宰相女子的青睐,他就对宰相女儿说,他一直忙于功名之事,并未结识任何女子。
然后他再偷偷地派人,去杀自己的妻子,杀手很成功,在妻子将死之际,她知道是丈夫派人杀她的。
她心若死灰,发下毒誓,只要是上西山的情侣,无论多相爱,最终都会以分手告终。
爬西山,情侣会分手,这是真是假,并没有具体的考证。
有人说一对即将结婚的情侣,因为在结婚前一天去爬了西山,到第二天就莫名分手了。
而有的人则说,这完全是胡诌,他们一起来西山爬了很多次,并没分手。
也就因为这似真非真的传言,导致西山很受情侣的喜欢,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来验证。
在纪凌和董玥往山顶爬的时候,路上看到了很多一对对的人儿,这些人大概也是跟纪凌们一样,去看日出的。
临近深秋季节,早上的雾气很大,能见度并不是很高,温度也比山下冷几度。
这对董玥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路途上她都是保持着一股冲劲往上爬的。
“纪凌,快点跟上来,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董玥停下,对着身后的纪凌大声喊叫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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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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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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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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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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