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人是不懂这些的,只知道大概的日期。
乐歌是现代社会穿越过去的人,自然是知道的。他计算了一下,推算出狼妹大概的预产期。
狼妹等人自然是不相信,包括孔子。
孔子也不相信,觉得乐歌是在吹牛。这年的孔子,还不是后世传说中的孔子,还没有那么牛比,不是什么都懂,很多东东他都还不懂。毕竟!他只上了那么几年学堂。很多东东,都是靠他自学的。
再则!孔子也就在道德品质上有成就,在乐曲上面有成就。在其它方面,就不敢恭维了。比如说:五谷不分。
传说中,孔子五谷不分。
对于现代人来说,五谷不分是很正常的。农业已经不是主业了,已经步入工业化。而在古代农耕时期,不会种地只会让人笑话。
这不是黑孔子,而是说!人都不是全才,不可能样样都精通。不熟习的事物、不接触的事物、与生活无关的事物,我们自然是外行。
孔子是个读书人,没有接触过农业,自然是分不清五谷。再则!孔子认为自己是士,不用种地。所以!对农业不感兴趣。
在周朝,是讲究等级的。不同身份从事不同的职业,不然会被人瞧不起的。以前没有办法,他才给别人吹喇叭的。后来!在他的努力下彻底地改变了身份。所以!他更是不留意农作物方面的事。五谷不分,也就可以理解了。
大妮子得知狼妹要生了,也赶了过来,她要看狼妹怎么生娃。家里人都反对,不让她过来看,认为看了别人生娃你会害怕的。可大妮子根本不听,执意要过来。
无奈之下,乐歌就把她带过来了。
结果三人睡一张床。
闵世恭见乐歌跟两个女人睡一张床,气得不服,不知在孔子面前说了多少遍,说这是乱礼。
孔子只得说:乐歌说他开了地铺,没有睡一起。
这天!狼妹挺着大肚子帮亓官氏做饭,突然肚子痛了起来。大家手忙脚乱还没有来得及把她送到后院的房间里,娃就生下来了,生在裤裆里。
因为动静太大了,闹得教室内先生和学生娃都跑出来看热闹。先生先跑出来,学生们在几个人的带头下也大着胆子跑了出来。结果!整个学堂都乱了套。
等到学生娃跑过来时,狼妹已经被人抬到房间里了。裤子脱下来时,娃已经在裤裆里面了。是个男娃,满脸都是血。抱出来后,当场就放声大哭,一副很委屈地样子。
因为一点准备都没有,一点迹象都没有,自然是没有叫接生婆。
在那个时代,是有接生婆的。接生婆不一定是医生,一般都是有经验的妇女或者老太婆。一般都是老太婆,年龄越大越让人放心。接生接得越多没有遇见难产的老太婆,越是让人放心。
娃是生下来了,可胎盘还没有出来,还在肚子里。
还好!亓官氏准备了剪刀,及时把脐带给剪断了。
亓官氏生过孔鲤,还是有一些经验的。剪断脐带后就让大妮子包扎婴儿的肚脐,而她则来拉还在狼妹肚子里的胎盘。
因为没有经验,加上狼妹又是在半路上生的。结果!搞得整个院子都是血腥味。路上有血,房间里有血,床上有血,狼妹的裤子上也是血。亓官氏的双手和身上也都沾上了血,大妮子的双手和身上也一样都是血。
孔子当时也在上课,听到这边有动静,他猜想可能是狼妹生了,就急忙跑了出来。
因为是女人生娃,他不方便过来帮忙,只能站在一边干着急。
闵世恭见狼妹不是那么地哭爹喊娘,点了点头,远远地站在一边。他心里有数,应该是顺产。狼妹的个子大,顺产的可能性大。
个子小的女人,顺产的难度要大一些。在古代,又没有剖腹产,往往胎儿大了一些或者是胎位不正,就容易难产,造成产妇死亡。
乐歌听到动静后,招呼都没有打一声就从教室内跑出来了。结果!他还是来晚了,孔子、闵世恭都跑到他的前头去了。
就连颜路,也跑在他的前面。
看见颜路也往后院跑,乐歌喝道:“颜路!你干嘛呢?我妻子生娃,你跑去看什么?”
“扑哧!”跟在乐歌后面跑的曾点听了,不由地偷笑起来。
听见乐歌这么一说,他就停住了。是啊!人家妻子生娃,你跑过去干嘛?看她生娃?人家让你看么?
再则!那个地方不是什么好地方,都是血!血腥味很重的。
不过!曾点并没有走,而是站在原地。他觉得:假如有需要的话?他还可以帮帮忙。
毕竟!古代女人生娃是一件很难的事。老妇女无所谓,她们已经生过娃了。特别是第一次生娃的女人,生娃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颜路听到乐歌的阻止声后,这才明白过来,赶紧站住了。
心想:是啊!人家妻子生娃,我跑过去干什么?看人家生娃啊?乐歌让我看么?他还不打死我?他就想欺负我,就愁找不到理由!
不过!他的想法跟曾点一样,没有走,而是站在一边等待。
是啊!要是出了什么事,是要帮忙的。
不是诅咒狼妹难产,而是很现实的问题。
要是难产,就要一面派人去请医生,一边派人抬着产妇去找医生。
孔子见乐歌跑过来了,先是准备阻止的,可想想自己又不能过去帮忙,也就没有再阻止。
是啊!人家的妻子生娃,还不能进去帮忙?
“男娃!男娃!呜呜呜!”亓官氏见乐歌进来了,激动地哭道。
大妮子见乐歌进来了,没有说话,只是朝着乐歌看着。娃!放在床上,没有穿衣服,也没有擦洗。
她不会做这些活,只是按照亓官氏的要求,用草药敷在婴儿肚脐上,把肚脐眼给包扎起来了。
听见亓官氏对乐歌说狼妹生了男娃,她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她的心里,是很在意的。
在这个男人少女人多的年代里,男人虽然要服兵役可能会死,可男人毕竟是男人,是需要的,必不可少的。
本章完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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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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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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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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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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