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孔子不得提醒乐歌:你并没有去服兵役,就不要以这个为理由。
是的!这个社会现象是这样的,女人承担着一切。可你并没有去服兵役,更没有战死沙场。所以!你必须担当起一个男人的责任,你要养育子女、赡养长辈,上缴赋税……
狼妹又伸手过来要拧乐歌的耳朵,但乐歌躲闪过去了。
“听到没有?听到没有?乐歌!”狼妹带着哭腔哀求道:“你以后不要再在外面乱找女人了!你要担当起男人、爹的责任!呜呜!我和大妮子都怀了娃了!两个娃!以后还会有娃的!你不好好做事挣钱,你真的好意思让我们女人来养活娃?呜呜呜!……”
“乐歌!”亓官氏也说道:“以后不要再乱找女人了!有狼妹和大妮子两个女人就够了!噢?听话!狼妹都原谅你了,你还想怎样?你不要得寸进尺!不然!狼妹会杀了你的!”
“你真想杀了他!呜呜呜!”狼妹说道。
不是她说狠话,而是真的!以前的她!真的敢杀人!可现在的她!只能说气话。
这么好的教育机会,闵世恭自然是不会放过。
见乐歌那一副受教育的样子,他幸灾乐祸地说道:“乐歌!你看!大家都是这么说的吧?不是我闵世恭一个这么说的吧?要错!也是你错了,难道是我们大家都错了?是不是?”
“众醉独醉!”乐歌梗着脖子说道。
他听到闵世恭说话,心里就有气!
真的!别人教育我我都能接受,就你这个书呆子教育我我无法接受!呆子!书呆子!脑袋不会变通!你!
“什么叫众醉独醉?”闵世恭追问道。
乐歌看着闵世恭,解释道:“就是你们都喝醉了,唯独我一个人没有喝醉!世人都醉了,唯独我没有醉是清醒的!”
“得了吧!你?”闵世恭鄙视道。
“切!切!”乐歌鄙视着闵世恭。
“不要抬杠!有理说理!”孔子打圆场道。
“乐歌你还不认错么?”亓官氏见乐歌跟闵世恭闵先生炝上了,赶紧喝止道。
“乐歌你?”狼妹着急地上前,又要动手打人。
也是她有身孕在身,不然!今天她跟乐歌没完!正好当着大家的面,收拾收拾你!不收拾你你还不知道我狼妹的厉害。
“好好好!你们赢了!”乐歌见大家同仇敌忾一致对他,只得认输。
“我错了!行不行?我改!行不行?我去洗碗!行不行?”
孔子、闵世恭、亓官氏、狼妹见乐歌那个德性,也拿他没有办法,任由他去了。
乐歌为了息事宁人,只得勤劳一些,去干家务活。
狼妹、亓官氏好像故意在惩罚他,一个都不去帮忙。
“唉!这个乐歌!你说什么他都不听!他听不进去!我也是醉了!”闵世恭看着“勤劳”的乐歌,摇头叹息道。
“他就喜欢女人!没有办法!”亓官氏叹道。
“呜呜呜!”狼妹气得直哭。
“以前在山村的时候!他看见女人来了眼睛都不眨一下!可是!寡妇拉他去她们家,他又不敢去!哄他去做事,他倒是敢去!给他好吃的,他也敢去……”
“咯咯咯!”听了亓官氏的话,狼妹又忍不住偷笑起来。
这不明摆着:乐歌是个有色心却没有色胆的人。
孔子就当没有听见,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闵世恭就不一样,喜形于色。见亓官氏说乐歌的坏话,他在高兴。
“以前!他可能是有些傻!可能是上树时摔坏了脑袋。可后来!现在的乐歌!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不傻!他比鬼还精!”孔子见乐歌在厨房内忙着洗碗不在现场,才对闵世恭说道。
“怎么回事呢?”闵世恭问。
“他小时候可精了!特别讨人喜欢!要不然!他也长不大!”亓官氏说道。
乐歌很小就被遗弃在山村里,因为喜欢笑,就被村民们收养了。大家就跟养小猫小狗一样,一家养几天,给口饭吃。要是不得人喜欢,谁愿意养活一个讨厌加爱哭的小娃?是不是?
“他说他可能是天子、君王、贵族或者什么人的私生子,我看还真的有可能呢?”闵世恭猜测道。
“哦?”亓官氏一听,很感兴趣。
狼妹也竖起耳朵听着,眼睛朝着闵世恭看着。
闵世恭继续猜测道:“你们想想是不是?乐歌从小就爱笑,讨人喜欢?是不是?他要是穷人家的娃,能这样么?只有有钱、有权力、得势、得宠人家的娃,才招人喜欢!是不是?从小就被人捧着,是不是?所以!乐歌是天子、君王、贵族或者什么人的私生子,还真的有可能!”
孔子自然是没有反应,就当没有听见。
亓官氏与狼妹两人都特感兴趣。
亓官氏想了想,觉得还真的是那么回事:小时候的乐歌,比她们都得爹娘喜欢。别人宁愿喜欢乐歌,也不想搭理自家在一边哭泣的儿女。结果!大家越是喜欢乐歌乐歌越是讨人喜欢。就这么着!乐歌就长大了。
结果!有那么一天,他调皮操蛋上树拆鸟窝掏鸟蛋不小心摔下来了。人虽然没有死,可从此之后就变得傻了。
“那乐歌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他?他好像是比以前精了,恢复以前一样精了?”亓官氏怀疑地问道。
孔子看了看亓官氏,又看向闵世恭,说道:“我很是怀疑:乐歌是成年后才好起来的!”
“成年后?”
“人成年之时,都有一次快速成长的过程。也许?乐歌是这个时候把受伤的大脑给长恢复了吧?”孔子猜测道。
“这个?”亓官氏表示怀疑,可她又说不出证据。反正!在她的印象中,乐歌就是一个傻子!过去傻!现在傻!将来一样是傻子,永远永远的傻子,让人不放心的傻子!
乐歌要不是傻子就好了,就不用她操心了!
自从乐歌冒死救了她,她就发誓了:照顾乐歌一生一世。
如果她没有婚约的话?她是愿意嫁给乐歌的,以报救命之恩。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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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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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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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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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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