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姜九笙酒量很好,极少会醉,可以说千杯不醉,可到底架不住这酒庄的万千佳酿,喝了**分醺,她平时性子静,若是醉了,反差会很大。
宇文冲锋和谢荡都见过她醉酒的样子,所以才没敢跟着多喝。
姜九笙走路已经是曲线了,一弯眸子微醺,三分迷离七分水雾,她走不了直线,便干脆蹲下了,抬头说:“荡荡,你背我回去。”
她一喝多就喊他荡荡,跟他老子一样!
谢荡抬手把她头发揉成一团糟,蹲在她面前:“欠你了,祖宗!”
姜九笙刚趴上去,又把谢荡推开,她手劲儿大,差点没把谢荡给推趴下了。
“不要背了。”她蹲着,抱着膝盖,耷拉着脑袋像只大型的狗狗,嘟囔着说,“你们俩,我要你们俩抬我。”
宇文冲锋:“我不抬。”
谢荡:“我也不抬。”
掉价!
地上蹲的那个,已经迷糊了,半点平时的冷清淡薄都没有,软软萌萌的,愣愣地眨巴了好久的眼睛,然后眼皮耷拉,身子往后一倒,她要睡这。
谢荡慌手忙脚地赶紧拉住她。
姜九笙眼皮都不睁:“抬我。”
平时那么淡漠随性的人,怎么一喝醉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好在她不常醉酒,这世间能让她姜九笙卸下防备肆无忌惮贪杯的人,不多,谢荡算一个,宇文冲锋算一个。
他们三人的关系很奇怪,谈不上亲密,可到底不同于寻常。
莫冰曾这么定义过他们三个,宇文冲锋是可以为了姜九笙犯罪的人,谢荡却是可以给她顶罪的那一个,而姜九笙呢,一定是去劫狱的那一个,虽然夸张,可认真算起来,像那么一回事,不用涉及爱情这么复杂的层面,无关风月,就是信任而已。
最后,当然还是抬了,两个大男人,一人抬着一边,怕摔着她,弓腰驼背,别提多狼狈。
她倒好,挥挥打着石膏的手:“别晃,我不舒服。”
娘的,祖宗啊!
谢荡甩了甩滴到下巴的汗,磨了磨后槽牙:“姜九笙,你以后再喝醉试试,我要管你我就是孙子!”
“谢荡,”宇文冲锋提醒,“你别抬她手,她手还没好。”
“哦。”他赶紧换了个姿势。
姜九笙是艺人,又喝大了,谢荡与宇文冲锋自然不能送她回去,是莫冰来接她的。
莫冰是知道的,姜九笙喝醉了,会卖萌,特别难搞,比如
她刚把车窗摇下去,一回头,姜九笙就没在座位了,找了一番才发现她正蹲边角里,低着个头一动不动,莫冰就问她:“你蹲那里做什么?”..
姜九笙抬头:“嘘!”她神秘兮兮地说,“我是一颗蘑菇。”
莫冰:“”
她还能拿一颗蘑菇怎么样呢?就任由着那颗蘑菇那么一路蹲到了御景银湾。
到了小区门口,莫冰先下车,没发现记者跟踪,这才折回去,推开车门:“笙笙,下车了。”
她抬头,迷迷糊糊的:“嗯?”
“到家了,下来。”
她走下来,歪歪扭扭走了几步,然后又蹲在路边了。
莫冰赶紧关上车门,赶紧去扶:“我的小姑奶奶,又怎么了?”
她抱着膝盖,一脸认真:“我还是一颗蘑菇。”
“”
莫冰拿她没办法了,叫上小乔,一左一右地架着她往小区里走,刚走到绿化带的路灯口,突然一声狗叫:“汪!”
吓了莫冰一跳,抬头,一只理了板寸头的胖狗跑过来,冲着她:“汪汪!”
这狗的发型,是真丑,丑爆了!
莫冰抬头看过去,果然,孤灯长影人独立,万树花开下,是时瑾,一副皮囊不论看多少次,还是精致得教人惊心动魄。
“时医生。”
小乔跟着莫冰,也问候了句。
时瑾从路灯里走来,眼里都是零碎的光,走近了,目光落在姜九笙身上,影影绰绰的眸缓缓凝了神采。
他问莫冰:“笙笙怎么了?”
“没事,多喝了几杯。”
他犹豫了下,礼貌而随和地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并不冒昧,十分有涵养。
莫冰摇摇头,婉拒了:“不麻烦时医生了。”
话刚说完——
姜九笙突然抬起头,桃花眼弯弯地眯着:“时瑾,抱。”
莫冰:“”
小乔:“”
时瑾笑了笑,走过去:“给我吧。”
还不等莫冰松手,姜九笙就扑过去了,她趔趔趄趄,时瑾连忙扶住她的腰,她顺势就搂住他脖子了,一本正经地跟时瑾说:“你抱我,我就给你好多好多签名照。”
莫冰:这一定是个假的姜九笙。
别人醉了不是闹就是睡,她倒好,卖萌!把二十几年没卖过来的萌一股脑倒出来,简直犯规。
也就时医生脾气好,哄着她乖乖别动。
姜九笙哪会真不动,踉踉跄跄扭来扭去,非常固执地问:“时瑾,要我现在给你签名吗?”
时瑾拍拍她的头:“嗯,我们回去签。”然后姜九笙乖了,他回头对莫冰说,“路上小心。”
然后,时瑾半是抱着半是扶着姜九笙往小区七栋走,姜博美走在前面领路,时不时汪汪两句。
莫冰:“”
看起来很顺其自然,可就是哪不对的样子,那一家三口的既视感奇怪得不行。
姜九笙温温软软的烟酒嗓,低低的,带着气泡音:“时瑾,你喜欢我唱歌吗?”
“嗯,喜欢。”
“那我给你唱。”
她清了清嗓子,唱了几句缓缓的民谣,莫冰听出来了,是新专辑的主打歌,一首爱情民谣,这是姜九笙第一次写爱情的歌,很有触动感。
最后微微沙哑的嗓子,在夜里,格外动人。
只是,她只唱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问时瑾:“好听吗?”眨巴着眼睛,像个等待夸赞的小孩子。
时瑾浅浅地笑:“好听。”
她眼睛弯弯,像天边星辰环绕的新月,专注地看着时瑾,问他:“时瑾,你明天也当我粉丝好吗?”
“好。”
“你以后天天都要当我粉丝。”
“嗯。”
姜九笙开心地哼了几句调,满足地说:“那我天天给你粉丝福利。”
“好。”
她笑得特别开心:“那手给我摸。”
时瑾用一只手抱着她,递上另一只手。
她一把抱住,亲了一口他手心,然后把脸埋进去,可劲儿蹭蹭:“我最最最喜欢你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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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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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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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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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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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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