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不是尼姑,不需要看透凡尘,再坠入世外桃源。
外面的世界,虽然偶有凶险,偶能遇上艰险狡诈之人。
但是,有挑战,才会有激,情,更能有拼搏下去的动力。若是真的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久了,所有的防备心,戒心,都会随之退化,想想都觉得后怕。
赫连晟微笑着道:“这里没有被人发现,一旦有人知道了这里,只怕再想安宁,也不可能了,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安宁之地,不管是哪里,都一样。”
“夫人,粥好了,”严忠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将粥熬煮好,端了过来。
这里没有米饭,仅有的大米,还是赫连晟船上的。
考虑她刚刚醒,身子还太虚。赫连晟就从这里买了只母鸡,宰了之后,炖了一锅鸡汤,一直在小灶上温着,只等她醒来就可以吃了。
这里的人很少使钱,出去购买物品,大多是拿着东西去换。
他们每年都会固定派几个人,驾着小船,去附近的镇子上淘换东西,如果有银子,自然就更方便了。
赫连晟把罐子接了过来,严忠立马在帐篷前,摆了一张小桌,摆下一副碗筷,随后,就退到一边。
木香揭开盖子,浓浓的鸡肉香,扑鼻而来。汤上的油也被舀了去,还洒着切的很细碎的小葱,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
这汤是跟大米一起熬煮的,米粒浸透了鸡汤的鲜香,入口即化,好吃的不行。
木香吃的停不下嘴,一边不忘夸赞严忠的厨艺,大有进步,另一边,又给赫连晟喂了些粥。
即便他不说,她也知道,在她昏迷的这几日,他是如何渡过的。
瞧瞧这满脸的胡茬,还有浓重的黑眼圈。
用过饭,木香觉得恢复些体力了,便央求着赫连晟带去坡上走一走。
赫连晟的本意,是想让她再休息一会的,但拗不过她的执意要求,只能带着她,踏青去了。
爬上坡顶,视线豁然开朗。木香的心情也格外开朗,有了赫连晟在身边,不管身在何处,她都觉着安心,觉着踏实。
“原来这村子就在怒江边上,肯定是因为到达这里的水路很曲折,所以很少有人知道这里。”
赫连晟笑着道:“不错,眼前的这条河是怒江的支流,但是要到达这里,有九道弯,个个凶险,所以这里也叫九湾村,他们平常就在这附近捕鱼,不会去远的地方。”
他俩站的位置,可以看见远处波光粼粼的江面上,零零散散的遍布着大大小小十几艘船。
他们用的渔网都不大,但每捞上来一网,都是满当当的,收获颇丰。
“你说,等咱们老了,也到这儿来捕鱼种地,不受外界叨扰,好不好?”
“好,你说如何便如何,”明知她只是说说而已,赫连晟还是依了她的话。
令木香觉得十分惊奇的是,这里除了桃树,居然还有很多别的地方没有的果树。
满山遍野都开满了鲜花,蜜蜂蝴蝶穿梭其中,嗡嗡的忙碌着。
等到太阳快下山时,渔民们都回来了,村里也渐渐热闹起来。
众人听说她醒了,女人们,不分老幼,都跑来看她,送了很多慰问品。
属鱼虾最多,小娃们从山上采了野花,送给他。
还有个梳着小辫的男娃,大约只有四五岁的年纪,不知从哪逮到一只火红色,似狐狸似狗,又似猫的小东西给她,说这是他们这里才有的物种,它没有名字,却极有灵性。
等到众人都走了,木香把那小娃留下,两人一坐一蹲。
她坐着,小娃蹲着。
俩人就那么窝在帐篷外,看着还在瑟瑟发抖的小家伙。
木香拍拍小娃儿的头,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你爹娘呢?”
小娃长的虎头虎脑,模样憨厚可爱,甜甜的回她,“我叫旭儿,我爹娘都在家烧饭呢!”
木香很夸张的点头,“哦,你叫旭儿,那这个小家伙又是从哪儿来的?难不成是你抓来的?可他还那么小,你抓了它,它爹娘想找它可怎么办呢?”
“这不是我抓的,我骗他们,才说是抓的,其实是我捡的,嘿嘿,”他冲木香挤眉弄眼,说到最后,自个把自个逗乐了,咧着嘴笑的停不下来,露出一嘴洁白的nai牙。
木香也被他模样逗乐了,只觉得他这小模样太可爱了。往常家里只有木朗,他虽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但长到七八岁的男娃,就不那么粉嫩嫩了,哪有这四五岁的男娃招人疼。
旭儿戳了下小红毛的头,指给木香看,“它好像摔着腿了,我看见好大一只老鹰从它的窝里飞出来,它肯定是被它爹娘推下来的,不然的话,一定就被老鹰吃掉了。”
“那照这样说,还是你救了它,是吗?”
“那是自然,我可是它的救命恩人,姐姐,我把它送给你,它是红色的,肯定很吉利,”旭儿高兴的嘴角都快咧到天上去了。
“呃,”木香笑的有些勉强了,有个红色,就是喜庆的意思了?
旭儿忽然又站起来,“姐姐,我去给它找些吃的。”
说完,也不等人家回答,就迈着小短腿,往他家的帐篷里跑去了。
没过一会,又蹭蹭的跑回来,手里握着一小块烤过的鱼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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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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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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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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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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