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这个叫做宿良丸的山贼头目升级做父亲,和亚索没一毛钱关系。
但是宿良丸兴奋中的一句话,让亚索止住了脚步。
“天哪,是男孩还是女孩,菜菜子她还平安吗?”
宿良丸手足无措的抓住山贼啰啰的肩膀,摇着问道。
“首领,是男孩,你赶紧过去吧!”
宿良丸拍了拍脑门,有些可惜:“男孩啊,那就不能叫彦奈子了,还是叫弥彦吧,你快带路!”
……
一间破旧的小屋子外,一个腰围比身高尺码要大的大婶正抱着一个婴儿。
宿良丸在一旁满脸心疼的哄着大婶怀中哭闹不停的孩子,还不时用敢怒不敢言的幽怨眼神看向亚索。
亚索没有理会孩子的哭闹,拿着放大镜,仔细端详着手中几根细细的绒毛,眉头皱在了一起。
虽然整体是透明的,但是在绒毛尖端还是显露了些许颜色,确实是少见的橘黄色啊!
看了看宿良丸的脑袋,毫无特色的黄毛,这个世界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黄毛的概率和黑发一样多。
“你妻子的头发是什么颜色?”亚索打量着宿良丸,狐疑的问道。
如果可以的话,宿良丸是绝对不会和眼前这个小鬼多说一句话的。
就在刚刚,就是这个不请自来的家伙,无缘无故从自己还没来得及爱抚的乖儿子脑门上,拔下了一大撮毛,惹得他哭闹至今,而现在,这个家伙又开始问这么无聊而又私密的问题,简直不可理喻。
但是宿良丸有不得不回答的理由。
“这个……她头发是红色的……”
同风波水门和漩涡玖辛奈一样的配色吗?
但是结果却和鸣人完全不一样呢,红色加黄色变成了橙色。
真是那个弥彦?
亚索本来以为弥彦作为下个时代的人物,应该距离自己很远,没想到却已经出生了。
想想也不是不可能,自来也是六岁入学的,今年已经七岁了。
第二次忍战三忍成名时还非常年轻,如果自来也是十七岁,那么眼前这个婴儿应该是十岁。
作为长门和小南的大哥,弥彦拜师的时候差不多正好是十岁,年龄可以对上。
“你们最近有去雨之国的计划吗?”
为了进一步核实自己的想法,亚索又开口问道。
“你怎么知道?”
宿良丸惊讶的长大嘴巴,略微犹豫后,可能确定了亚索几人不是什么恶人,也可能觉得这件事本来就不是秘密,宿良丸一五一十的说道:
“如果大哥没有被杀的话,我打算明年带着菜菜子和孩子去雨之国做点小生意……”
在宿良丸的讲解下,亚索才了解到,原来宿良丸和菜菜子夫妇有一个远房亲戚在雨之国,而在原本的计划中,他们夫妇俩明年就会带着孩子去雨之国生活。
从上帝视角看,在第二次忍者大战前移居雨之国,这种行为基本和四九年加入国军没有什么区别。
十年之后,那里就会成为绞杂着火之国,风之国,土之国,雨之国四方势力博弈的修罗战场。
五尾人力柱、山椒鱼半藏、年轻的木叶三忍,无数恐怖的战力在那里碰撞,在那里扬名。
即便是忍者,在那修罗场上也只是无力自保的飘摇之舟,而平民,那更是微如蝼蚁的存在,强如半神半藏,也在这场拉锯战中,深深感受到了无力和挫败,只能任由他心爱的国家哭泣。
但是宿良丸和绝大部分普通人一样,并没有上帝视角,在他们眼中的雨之国,如今欣欣向荣,拥有和平的环境和强大的领导者,国内到处都是机遇,生活充满了希望。
在第一次忍者大战中,以自身令五大国也要慎重对待的实力,雨之国成功避免了战火的侵袭,在各大国你死我活的时候,雨之国积累了不少力量。
此消彼长之下,如今的雨之国已经有了叫板传统大国的实力,被人称为当今最强忍者的半神半藏也公开表示,若无三大国联手阻挠,雨之国崛起之势已无人可挡。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哪怕是相对富裕安定的火之国,这两年也有不少人举家迁移到了雨之国,更不用说清苦的土之国和风之国了。
不过宿良丸的搬家计划已经胎死腹中了,随着山寨原首领的阵亡,如今宿良丸担负起了领导全寨三百多人的重任。
说起来,山寨的原首领也够倒霉的。
本来这个称为三河寨的寨子其实就是第一次忍战中,附近流离失所的平民自发组成的山寨,经过一系列的整合之后走上了正轨,开垦了自己的土地,建立了自给自足的体系。
当然了,在物资短缺的战乱年代,聚众结寨做无害的小白兔是不可能的。
三河寨除了种植之外,还经常做一些打劫过往旅客,收取买路钱的勾当。
由于价格公道,手段文明,最主要是点子踩得准,从来不惹硬茬,三河寨一直都算平安。
直到他们遇上了被亚索和自来也一顿狂舔之后,石乐志的十藏……
总之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经过一系列佐证,福尔摩斯·亚索初步断定眼前这个婴儿,就是未来那个生前死后都不得安宁的可怜虫,促使反向命运之子爆发的磨刀石,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晓组织创始人。
如今由于自己的蝴蝶作用,弥彦似乎再也不会成为雨之国街头的孤儿了,那么晓组织又该谁来创立呢?
亚索不禁陷入沉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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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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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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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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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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