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一个女人,连赖以为生的工具都给大姐了,以后这日子可咋过?
“姐是认得字的人,还能被饿死?倒是你,可要好好的学写字,这些日子有没有认真的学?你现在认得多少字了?”叶澜一面捞面条,一面说道。
“我都认识两百多个字了,街面上的那些字,我基本上都认得了。”叶亮很自信的说道:“就是写字写的不太好。”
“那不是一天两天能练出来的,你白天又要上工,也没多少时间练字。等你认识的字再多些,姐教你记账,到时候,你谋个账房先生的差事就轻松了。”这是叶澜给叶亮规划的出路。
她已经对自己的出路进行过谋划了,但不知道未来是不是能顺利走下去,所以没打算让家中姐姐弟弟们掺和进来。
叶亮被叶澜这话惊讶的一个趔趄差点儿跌倒在地上,姐姐说什么?让他学记账,以后做个账房先生?
账房先生是谁都能做的吗?他真的能做账房先生?那可是很体面的工作呢。
“姐,我能行?”叶亮正在洗手的人,连手都不洗了,忐忑的问叶澜。
“我叶澜的弟弟,肯定能行,只要你每天把姐给你教的都学会,很快就能当账房先生了。”叶澜十分自信的说道。
姐弟两个吃完饭,叶澜给叶亮教了五个字,叶亮就在院子里开始练习了。
而叶澜则回到自己房中,到了空间里开始认认真真的读书。
她的第一步计划就是让空间重新升级,现在这个空间实在是有些太小了。
她想过了,现在手中有八千两的银子,有这些银子做基础,她的未来基本上是有保障的,所以,她打算弄一个属于自己的图书馆。
从这一日开始,叶澜早上去叶丹家里教叶丹纺织技术,下午回到自己家里抄书,晚上在空间里看书。
因为有了梦想,叶澜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加努力了,以前看书,最多一个多时辰,可现在,叶澜每天晚上看书,总要有三个时辰左右。
好在她并不觉得看书是多么辛苦的事,所以,对于她来说,看书也算享受,看书之后再睡觉,反而睡的很踏实。
如此过了一个月,叶丹已经完全学会了叶兰的纺织手艺,叶澜就不用再每天来回奔波了。
她拥有了更多的时间抄书读书。
叶澜隔十几天就会去书斋里购买一摞纸,然后将自己答应给祝掌柜的书给祝掌柜。
祝掌柜对这个升级成为书斋第二大客户的叶澜也多了许多尊敬。
至于书斋里的第一客户,毫无疑问,就是陈广盛了。
自从陈广盛发现了叶澜抄的书以后,就着迷了,只恨不得将叶澜所有的字都那回到自己家里。
祝掌柜也乐得开心,有这么一个冤大头似的客户,他的书斋养活一家子人容易了不少。
只是唯一让他觉得遗憾的就是叶澜不愿意见陈广盛,陈广盛似乎有些不开心了,但是,祝掌柜也没有强迫叶澜一定要见陈广盛,毕竟,在他的心里,可不觉得陈广盛是什么好的。
不见就不见,省的学坏了!
而在千里之外的京城齐王府,另外一个人也被叶澜的字深深吸引了。
将书敬献上去的杜明没想到,他花了八千两银子才拿到手的古迹没有被眼前这位爷看中,反而是那小子自己抄的书被这位爷当成宝贝一样拿在手中爱不释手。
这可不是本末倒置了吗?那小子抄的书,再怎么也不过就是一个复制品罢了,怎么能与眼前这本真迹相比?
如果不是眼前这位当真不是他招惹不起的人,他都想吐槽几句,问问他是不是傻啊!
“杜明,你这本书是从昌平城得来的?”上面宽大座椅上坐着看了半天书的俊朗男人终于开口打破了一室的沉默。
“是的,齐王殿下,这本书正是我路过昌平城的时候,无意间得到的,想着您应该会喜欢,所以特意来献给您。”杜明卑躬屈膝的说道。
只是,他卑躬屈膝说话的时候,到底有这么一点不甘心,明明两个人的年纪相差不过五六岁罢了,凭什么他是高高在上的齐王殿下,而他只能蝼蚁一样的生活,虽然手中有些钱,可那又如何?到底是没地位的。
“你可还能找到那个卖书的人?”被杜明称之为齐王殿下的年轻人开口说道。
他的脸上虽然没有太多表情,可是仔细看过去的时候,却不难发现他俊秀的面容之上带着一丝戾气。
杜明忙就跪下说道:“他说他只有这一本兵书,是祖上传下来的。”
“那你就是没问他是什么地方的人?”齐王手中依然捧着那本在杜明看来不是很值钱的书。
杜明这时候要是还不知道,他这一次是买椟还珠本末倒置那就是傻子了。
他只觉得自己憋屈的厉害,什么时候真正的孤本反而不如复制品值钱了?还是这位齐王殿下的爱好就是与别人不同?
但他不敢质问,只能小心翼翼的回答:“是!小的不知道您还打算找他,所以……”
齐王的脸面上倒是看不出来有什么不满意的表情,只是随意的说道:“书是好书,不过字更是好字,你最近要是闲着,就去昌平城看看,是不是还能找到他,如果能找到,重金聘到齐王府!”
杜明忙就小心翼翼的弓着腰退下去,而齐王的一双凤眸再次盯到面前的书上面。
这一笔字,虽然不是名家所写,可是,等到将来,只要给个合适的机会,这人绝对会成为一代书法大师。
他看过无数的好字,但是能像眼前这字一样神形兼备、筋骨俱全的还真是少见。
这字要说还有什么不足之处,那就是书写之人年纪不大,字的火候稍有欠缺,假以时日,这也不是什么问题。
世上的人只知道他酷爱兵书,却不知道他最爱的其实不是兵书,而是书法。
当然,他对书法的要求不是一般的高,寻常的根本入不的他的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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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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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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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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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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